照照镜子,客栈的信息咋就“丢”了?

这天同福客栈照常开门迎客,进来一位手持平金幡的算命先生,自称白眉,号称十卦九灵,不灵不用给钱。

同福客栈个个都是见多识广、闯荡江湖之人,自是不信这白眉先生,吕秀才和李大嘴半推半送将其赶了出去。

没有骗到钱怎能甘心,白眉出去溜了一圈,又折返回来,偷偷躲在门旁听起众人的对话。

半晌过去,白眉已将客栈的前世今生摸得七七八八。他重返客栈,不仅说出了莫小贝丧母丧父和丧哥的事情,还把每个人的姓氏都说了出来。

众人一听,不疑有他,好吃好喝地伺候着,纷纷要请白眉大仙算上一算。郭芙蓉也找到白眉想要算算姻缘,看何时能遇到良人。

白眉见郭芙蓉年轻单纯,神神秘秘拿出一面镜子,告诉小郭:“我可不只会算命,看见这个宝贝没有,一照就能看出你的颜值指数,你在江湖中排名几何。”

郭芙蓉一听,来了精神,对着镜子一照,果然如白眉所言,“年龄21岁左右,颜值93.4,皮肤健康度18.769,色斑度9.437,青春痘可能性5.446%,黑眼圈可能性1.865%……”这些专业的术语把小郭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镜子竟然免费使用,店里的顾客一听可不收费检测颜值,纷纷被吸引,你争我抢照了起来。只是,这面镜子在使用的时候需要获取使用者的个人信息,众人早已习惯于授权个人信息权限,便也不计较,纷纷点头同意。

“你颜值才65分,哈哈哈”“不看看你的黑眼圈可能性多高”“都一大把年龄了还长青春痘呢”……众人凑在一起,不亦乐乎。

不成想,这镜子竟然盗取了顾客们各种各样的照片信息,还存储了下来。白眉看着收集到的信息沾沾自喜,不仅把这种特制的镜子对外分享,还拿到市场上兜售。

其实,这可不是一面普通的镜子,所谓的颜值检测根本就是个幌子,他的目的是收集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别看就是一个简单的授权,拍了几张照片,白眉通过这个方式获得了1751张照片,其中部分照片还含有人脸信息、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100余条个人信息。

不仅如此,白眉还购买了“客栈资料库”,里面含有他人的户籍信息、马车车主信息、商店购物注册信息、票号借贷信息等,为了炫耀自己所谓的“专业技能”,白眉将这些信息也免费分享了出去。这里包含着1.5亿多条个人信息,经去除无效数据并进行合并去重后也多达8100万余条。

白眉以为这些勾当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让吕秀才给识破了,同福客栈一看事情非同小可,赶紧报了官,白眉被邢捕头和燕小六抓个正着。

最后,白眉因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且要张贴告示公开进行赔礼道歉,同时销毁“颜值检测”镜并删除盗取的照片。

法报君普法小课堂|

1、如何认定白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另外,2021年8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也有相关规定,即“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白眉收集的信息显然是通过非法的方式,并且还“分享”给了其他人,构成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损害。

另外,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白眉不仅将自己非法收集的100多条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分享,还对其后购买的8100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散播、扩散。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此之外,白眉因为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需要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承担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白眉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多达8100万条,为何还能缓刑?

主观上,白眉并非为了自身牟利,而是想要炫耀,主观恶性较小;客观上,涉案信息传至聊天群后也未进一步扩散,社会危害性相对而言不大。此外,白眉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白眉的行为并非“自动投案”,所以并不构成“自首”,而只是属于“坦白”。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本文以真实案例为原型编辑整理而成,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均为虚构,基本案情及判决理由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删和修改。配图来自影视剧《武林外传》,与本文内容无关。)

感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仲凯对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作者|武杰 邹星宇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宋胜男 朱婵婵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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