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大醉后为青楼歌姬写的诗,不适合当众读,诗仙果然什么都敢写

对于古代的人年龄,我觉得是神秘的。佘太君百岁上战场,姜太公也是八九十岁才等待周文王。卫青霍去病年纪轻轻就已经统帅兵马,骆宾王六七岁就可以写出第一首诗而千古流传。我下意识想到为什么年纪那么小,就可以做那么多的大事。那么才情惊艳的李白在少年的时候又有什么作为呢。相传李白在25岁时与一位吴地少女发生了肌肤之亲,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对酒》

(唐)李白

葡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

青黛画眉红锦靴,道字不正娇唱歌。

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我喝着葡萄酒,看着黄金制作的喝酒器皿,不禁思绪万千。刚来到吴地的时候,我偶遇一位少女,她才年纪十五岁,就已经有着倾城之貌。当时她骑着小小的骏马,美若天仙,眉毛就像月牙一样,脚下穿着小小的红色锦靴。她的声音中带着一点吴地的方言,却又给人一种口音不正的感觉。她娇滴滴的唱歌,听着让人的心都酥了。在那场宴席上,她投入我的怀抱,轻若无物,全身就像水做的。她的眼神惹人怜爱,由于喝醉了酒,两眼迷醉。这样的魅力,我却无法阻挡。在芙蓉帐中,我将更拿你没办法,只能一亲香泽。

对于一个浪漫主义诗人,李白即便写的再露骨,也不免给人一种媚而不妖之感。就像南唐的李后主的那句请君肆意怜。可以说写的非常旖旎,但却不会影响到诗本身的文学水平。这首诗给人一种念念不忘之感,想是作者放不下这段经历。对于人生的过客,李白显然很有话语权。他经常游历天下,不知遇到过多少人,所以也就感叹较多,这也是为她写诗的原因吧,难忘的事,自是要记录下来。

诗的前三句交代了初见时的印象,四五句写出了作者对她一眼心动以及她才艺的精湛。最后两句相对于古代来说已经很露骨。意思就是在宴席上我奈何不了你,如今你这般示好,等回去我要你好看。当然,这是大白话,而且,李白也未必是那种人。

全诗风格看似漫不经心一样随意,实则画面感却极强。就像初恋的男女,明明相互喜欢,却装的漫不经心。因为作者与女子都是最单纯的年纪,所以这首诗还透着一点稚嫩。也就没有给人太过香艳的观感。

作者对她念念不忘的原因就是,或许是李白年轻时的一见倾心。毕竟,初恋最难忘,这虽说不是初恋,但也许对于李白具有别样的意义。少年人自是火气方刚,也自是心高气傲,尤其对于李白这种傲在心里的人来说。其实古代人由于制度原因,大多都成熟的比较早。而且,在古代,青楼是允许的。所以有些富家子弟一夜寻欢也是再正常不过,就连杜牧都写过赢得青楼薄幸名。毕竟,人都有七情六欲,更不要说,那些青楼女子更喜欢有才华的人。不过读到这最后7个字,还是让人不得不感叹:诗仙当真是什么都敢写!这最后7个字令人不好意思当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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