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28)汇总 | 民事行政送达相关规则、案例文章汇总(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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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最高法:《关于对人民法院一审案件公告送达规定予以修订或解释的建议》的答复
02.最高法: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这个基层法院:按照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应诉材料 法院:驳回起诉
(地址确认书效力)最高院司法观点: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时间和空间效力可扩展至二审和执行阶段
谢谢你拒收了我的“催款通知”,让我学会了这么多有效送达的方法!
公告送达中下落不明与无法送达如何判断?不签传票就没门?受送达人避而不见时诉讼文书如何送达
03 【电子送达】关于送达,阿里巴巴常用的一个合同条款,最高法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电子送达开庭传票依法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向受送达人身份证住址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被拒收后公告送达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法:人民法院未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而直接以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短信通知开庭的法律效力)
交警败诉!手机短信通知不是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方式!
04【邮寄送达】最高院最新裁定: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被退回后未采取其他送达方式而直接公告送达的,属违反法定程序
最高法:向被告邮寄开庭传票未妥投后通过公告送达,符合法律规定
当事人虽未签署地址确认书,但法院经邮寄送达其签收的,该地址视为该当事人的送达地址
最高法:按受送达人的身份证地址邮寄诉讼文书而由其近亲属签收的,应视为送达成功
最高法明确: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身份证记载的地址邮寄诉讼文书被退回后即采用公告送达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最高法:按营业执照地址邮寄法律文书,有人签收即为有效送达;一审判决后,无正当理由不提起上诉径行申请再审,应予驳回
很管用!法院将诉讼材料以短信方式推送至当事人实名验证的手机;或者依据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邮寄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视为有效送达!
最高法裁:法院仅有邮寄送达记录但未保存向当事人所邮寄材料的原始单据及签收材料的,不应认定为有效送达
最高院最新观点:二审法院按上诉人所提交上诉状中记载的地址邮寄法律文书被退回的,视为已完成送达
05【留置送达/拍照、录像】最高法裁:把诉讼文书留在诉讼代理人的办公场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应视为送达
06【公告送达】法院未穷尽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并缺席判决属程序违法,应被撤销
最高法:法院公告送达前,未按民诉法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属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最高法院判例:迳行公告送达告知违反法定程序——朱伟诉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市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07【约定送达】借条里写上这句话,打官司真轻松!
08【法人送达】最高法司法观点:被告是法人的,在登记机关(不限于工商登记)登记、备案中的住所为送达地址
09【多名被告送达】最高法:法院向居住在同一地址的多名被告之一完成送达的,也应推定其他被告亦知悉法院开庭通知
10【未送达】最高院裁判观点:即使人民法院未将管辖异议申请书送达对方、未要求当事人举证质证等,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11【有效送达】【一问一答】在没有约定送达方式的情况下,怎样做好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