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六 77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少阳病篇
有二辨:若曾经大吐、大下者,表邪从吐解,且已入
里,可用调胃承气之法;若未经极吐、下,但欲呕不
呕,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伤,溏非下所致,调
胃之法不可用矣。
程知曰:过经者,谓病过七、八日至十三日,经气已
周犹不解也。岂惟十三日,且有二十余日者矣。盖过
经不解,病必皆在阳经留连;若在阴经,则又岂
能若是之持久耶!久持且不能,安望其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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