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维度看:再谈《道德经》
老子,又称老聃、李耳,是我国春秋时期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相传周朝末年朝政衰败,老子被迫出走,西出函谷关遇关令尹喜,遂留下洋洋洒洒五千字的旷世思想巨著,后世取名为《道德经》。
《道德经》是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代表作,对后世哲学思想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不能对《道德经》全文尽释,仅选取其中部分章节并结合“对推反证法“来进行解读,还望读者见谅。
言归正传,《道德经》全文分上下两部,上部为道经,下部为德经。道经开篇见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一章揭示了老子的世界观,老子认为“道“这个东西无状无名、先天地生。用现代哲学语言来讲,天地就是宇宙时空。万物就是具体事物。《道德经》不像西方哲学那样否认“无“的存在,它说无是有的开端,是产生有的根源。基于这种观点,我们重新界定了辨证唯物主义中物质与客观存在之间的关系,认为两者是辨证统一的,而非绝对等同。对推反证法认为,客观存在包括物质存在(有)和非物质存在(虚),有是客观存在的现象,虚是客观存在的本原,虚产生并决定了有,所以整个宇宙是客观存在的有限现象。“故常无,欲以观其妙',承认虚的存在,才能理解宇宙变化的奥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承认宇宙万物(有)是表象,才能认识到宇宙时空的边界。有和虚'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就是说两者都是客观存在,只是名称不同。“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只有正确认识到客观存在(玄)、物质现象(有)、非物质本原(虚)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打开宇宙奥妙之门。
《道德经》第七章中讲:“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这段话集中反映了老子的人生观。他说天地宇宙为什么能长久呢?因为它生育万物却不索取万物,所以”能长生”。圣人都是先天下而后自身,所以“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人只有先有利于天下,才能最终“成其私”。对推反证法的核心规律是“互利共生“,而不是简单的辨证统一,它强调的是事物之间要相互善利、彼此支撑,才能共生于同一系统中,这比唯物辨证法的事物之间对立统一的理念更进了一步,强调了善的客观倾向性。
第十四章中讲:“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能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这段话是老子在讲人的认知规律,也是对推反证法的精髓所在。老子讲,看不见的叫做'夷“,听不到的叫做“希',抓取不到的叫做“微'。这三者不能尽知,所以将它们归为本原“一“类。它从逻辑上说不明白,从客观上又不晦涩(即确定存在)。用语言不能名状,于是将其归为非物质的存在。它没有形状,没有物象,若有若无。在前面看不到它的头,在后面看不到它的尾。把握历史的规律,可以解决现今的问题。能了解宇宙的由来,就能懂得道的规律。对推反证法通过对已知属性的类比推理,来确定未知元素的存在性。这个过程与老子描述的情形极其相似,未知事物确定存在,但人无法尽知。
第二十二章中讲:“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 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 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 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 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这段话说明了物极必反的道理,“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圣人都是以不变应万变,不偏不倚。对推反证法中的“执两用中“规律,正是揭示了事物运动趋于平衡的规律,指导人如何对待事物的质量互变、循环往复,从而不左不右、中道而行。
第五十六章中讲:“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 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 得而贱 。故为天下贵。“
这段话反映了老子求同存异的处世之道。意思是,智者从来不乱讲话,乱讲话的都不是智者。放下逼人的气势,就能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纷争。与日月同光,与天地同尘。这就叫做“玄同”。不可与人过分亲近,也不可与人过分疏远。不可与人索取利益,也不可与人相互交害。不可对人过分仰慕,也不可对人过分贬低。所以,这才是世界上难能可贵的品质。对推反证法中的“求同存异“规律,揭示了事物之间或人与人之间如何和谐共处,如何追求共性、保留个性。
以上是本人学习《道德经》的一些拙见,请大家不吝赐教。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