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阿萨 | 我的爱情死在唐古拉

编者按

在一段未知的旅途里邂逅了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一杯温暖的咖啡,一句简单的话语,让你对他一见钟情,并且义无反顾,坚决执着地爱上了他。但是他是天涯浪子,他的心从来不属于任何人,就像是天上不断翱翔的鹰一样,始终在追求无限的自由,无论你如何固执地为他着迷,乞求他的爱意或留下,他最终还是浪迹江湖,隐灭无踪。印在额头上的吻痕热度未减,奈何人心却已冰凉。就让这份爱和思念,彻底遗忘在对过去的记忆中吧!毕竟,那只是年轻时一次单纯疯狂的爱恋,用不着浪费了后半生的幸福。不妨开启新的旅程,你的人生还有更美丽的风景。那么,再见,旅人。不,是后会无期。

——编辑 枫

深秋的时候,我背上包,去往西藏。

这是我第二次去拉萨,上一次来,是阳光硕烈的七月。离开的这段日子,我把自己丢进凡碌的生活,读书,工作,交新朋友,重新开始生活,平淡却不乏味。

有一天清晨醒来,坐在床上,看着窗外的阳光,一袭旧事爬上心头,缓缓的,等着我回过头去,思念一寸寸爬满心窝,脑海里都是藏地和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收拾背包,买了张前往拉萨的火车票,坐上开往西藏的火车。

列车途径那曲,作短暂的停留,走下车来,站在那里拍照。从站台上望出去,大片大片的草原在浓秋里变黄,连接着广袤天地,美得不真实,站在高原狂放的大风里,想着要见到他,又开心又难过。

尼尔,如若我们从来就没有相遇,是不是我就会活得像过去22年一样骄傲。

想起第一次遇见他,也是在这个站台,他穿着皮夹克,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头发乱蓬蓬的,食指和中指间夹着烟,时而抬起手,将烟递进嘴里,大口大口用力地吸。逆光而立,侧面轮廓看起来粗犷又落寂,偶尔吐出的烟圈萦绕在他的头部周围,看不清正面,我举起手机拍下他用力吸烟时脸上狂放不羁的神情。

七月的时候,住在云娘的客栈里,云娘是四川人,资深藏漂,年轻的时候去过许多国家,现在40多岁,依旧身材婀娜,面容姣好,是个懂风情的女人,五年前决定留在拉萨,开了这家客栈,取名秋河。我问云娘这名字从何而来,云娘站在客栈院落里,拧着大大的白床单在空气里甩得啪啪响,说:“零一年秋天坐北京到莫斯科的火车去俄罗斯旅行,经过西伯利亚大草原,一片秋色正浓,后来途径贝加尔湖,湖水比纳木错羊湖的干净好看多了,脑子里蹦出秋河这个名字,就是在那一刻决定开间客栈,用这个名字。怎么样,喜欢吗?”我说:“云娘,我最喜欢的也是秋天诶,在网上看到你家客栈这个名字,就喜欢上了。”她转过身,继续把床单在晾衣杆上铺开,说:“像你们这些文艺青年啊,好多都喜欢我家客栈的名字,我年轻的时候也文艺呀,被男人甩了,自己背着包去旅行,写了本书。现在想起来,都忘了那个男的长什么样咯。”这是我喜欢云娘的地方,跟谁都能聊起来,说起一些过去的事,风轻云淡,像说别人的故事一样。

云娘极会做菜,手艺好得很,每次吃到她做的饭,小伙伴们都狂点赞,风卷残云般将食物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望着她问,云娘,你要是天天做,我们天天捧场,吃个精光,连碗都省得洗。但她不常做,且每次做完饭,都指着我们中的一个,勾勾手指,示意过去,说:“你小子,这顿碗你洗。”这是她最有魅力的地方了,她每次都叫男的洗,说女人是用来疼的。

七八月是拉萨的雨季,总是下雨,且都是在早上,本来拉萨生活节奏就挺慢,这一下雨,大家早晨更不想起床了,睡到自然醒,而一般自然醒过来,都是下午一点左右。云娘偶尔兴致好的时候,会带我们出去玩,去巷子里吃正宗的尼泊尔餐,或者喝甜茶,老板都是她相熟的朋友,每次见到我们,饭馆老板总是笑眯眯的,说:“云娘又带着你的猴子出山了。”老板大家叫他老王,香港人,五十多岁了还有一颗童心,喜欢和年轻人开玩笑,喜欢到处玩,他的店除了有尼泊尔餐,还经营咖啡等饮品,店不是很大,在拉萨人气却颇高,有时候人多了得排队,我最喜欢他家的咖喱饭了,每次都点。云娘相熟的还有野涯书店的格桑,洛萨酒吧的乔治,开手工店的藏族女孩央宗,批发尼泊尔披肩的豆豆,周边客栈的八妹、路哥,还有挽渡酒吧的尼尔等。

客栈里有几个义工,每隔一两个月,义工就换一批,青槐是其中一个,她做义工换食宿四处旅行,从一座城市辗转到另一座城市,乐此不疲,每年都会来拉萨呆一段时间,云娘的秋河客栈是她在拉萨的落脚点。她说,走了那么多城市,做了那么久义工,最喜欢的还是云娘的客栈,云娘人好,待人宽厚真诚,来拉萨只愿意在她这儿做义工。青槐是个勤快的姑娘,干活干净利落,云娘也很喜欢她,说青槐你只要想拉萨了,姐的客栈里永远有你的小床,说得青槐眼睛湿湿的。

对拉萨,青槐比我熟悉,她每天做完该做的,就和我出去遛遛转转,有时候去大昭寺晒太阳,有时候去布达拉宫下转经,在酸奶坊吃七块钱一份的原味酸奶,有时候逛寺庙,偶尔还出去爬山,色拉寺后山呀哲蚌寺呀,都可以爬。青槐性子爽朗,我俩很有得聊,偶尔还一起整几瓶拉萨啤酒,坐在客栈院子里晒着太阳喝,酒喝得不多,常常一坐就是一整天。有一天我们在酸奶坊吃酸奶,她突然直直的盯着我说:“忘绸,咱们打个赌怎么样,输的人负责今夜的娱乐活动。”我知道,她说的娱乐活动是指去酒吧找找男票,平日里她整天嚷嚷着要在拉萨艳个遇,消遣消遣大好青春年华。她凑到我耳边说:“带你去挽渡酒吧,听说老板是个很有feel的男人,你说我貌美如花,没男人怎么着也说不过去呀。”我调侃地看着她:“真不知道你的自信都从哪儿来的,活得这么凶猛不要脸,行啊,赌什么?”她指指我面前的酸奶说,就这个,不加糖,谁吃得多谁赢,如何?我点头应了她。结果是……她吃掉五碗,我吃到第三碗就吃不下去了,酸得想死的心都有。

夜里一起从客栈出来,走到鲁固巷的挽渡酒吧,进门时,老板正在吧台教新来藏族姑娘调一杯蓝色妖姬,耐心细致。我们坐到吧台前的椅子上,青槐就在那里跟老板尼尔乱侃,我心想,尼尔,是尼泊尔简称么,取名字时肯定没带脑子。

尼尔看我坐在旁边不语,递过来一杯咖啡说:“请你的。”我寡言,不善跟人交际,他递给我咖啡我也只是默默接着,然后一口口喝掉。

后来的几个夜晚,我都约青槐一起去挽渡,她不知我意图,老说不去,我说我请客好不好,去嘛,她转过来:“靠谱,去!”

尼尔并不是每天都在,有时候接连好几天不见人,他不在时,我呆会儿就走了。每次到了那儿,他在时,我都不敢跟他说话,就把酒吧的几个藏族女孩叫过来聊天,我很喜欢那些女孩的名字,西洛,曲珍,次旦,卓玛,西洛跟我说,她的名字在藏语里是死了又活了的意思,我问是死而复生吗,她点点头,对对对,就是这个意思。西洛是女孩里最开朗漂亮的一个,25岁,身材修长,胸部丰满,穿一身好看的藏装,性感妖娆得很,总是有藏族男孩来找她,我要是男人,也会喜欢她,不冲这长相也冲这撩人的身材。

燃灯节时,云娘带着我们去大昭寺转经回来,说好歹也是个节,客栈里的人流动性很大,有缘就一起好好搓一顿。于是买了许多好吃的,要了几箱拉萨啤酒,云娘亲自下厨,乐坏了小伙伴们。

饭桌上大家其乐融融,边吃边聊天,相互以各种理由劝酒,我酒量不好,喝了两杯再也没喝了,云娘不勉强我,也没再劝。吃到夜很深的时候,大部分人喝得晕乎乎的,我坐在饭桌旁边看着他们继续喝,偶尔从碟子里捣两夹菜。

鼎哥喝得两颊通红,捏着一瓶酒坐到我旁边来,说:“大家停一下,我有事情要说。”他放下酒,过来拉我的手,拥抱我,说喜欢我,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大家一起起哄,在大堂里齐声喊“在一起在一起”。鼎哥跟我同屋,我们一起住在男女混合间,每天回屋都会聊会儿天,我觉得他人还挺好,可是谈不上喜欢,对他说:“鼎哥你喝多了,等你醒了再说。”他摆摆手说没喝多,然后自顾自在我旁边说起来,说了好多话,我坐在那里,眼泪一滴滴流下来,轻轻推开他,自己跑回了房间,坐在床上任眼泪放肆,我哭不是因为他未经我同意就抱我,不是因为他这样唐突对我说喜欢,而是,在面对喜欢的人,我不能像鼎哥一样勇敢,大胆对着喜欢的人说喜欢,即使被他所轻视,所忽略,也好过一个人默默喜欢,默默发疯,一把烈火烧死我也好过在文火中煎熬。可是我呢,喜欢尼尔却连看都不敢正眼看他,不敢跟他说话,不敢跟他说喜欢,甚至除了知道他32岁外,其他的我一无所知,他用一杯咖啡和一句简短的话走进我的心,就这样毫不客气掠夺了我全部的爱,我喜欢他,从第一次去他的酒吧就喜欢他。

有一天天气特别好,云娘走进房间来,一个个把我们被子扯掉,王杰赶紧死死抓着被子往身上裹,打趣地说:“云大美人,哥哥喜欢裸睡,内裤没穿啊,你别……”还未说完,云娘两步跨到他床前,揪住他的耳朵:“就你小子想赖床,快起来,都起来,带你们去河边烧烤,不去拉倒。”房间里四个人立马来了兴致,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全爬起来了。

去菜市场上买了各种肉类、果蔬,租了烧烤炉以及烧烤所需的一切辅料,时间已是下午四点。出乎我的意料,云娘还邀请了格桑、八妹、老王等一干好友,尼尔带着他酒吧的几个藏族女孩也在其中,我在心里默默对云娘说了八百遍感谢。烧烤过程中,我在用竹签串果蔬和肉类,尼尔和老王等人负责烤,持续到晚上九点多,大家吃得饱饱的,开始各自成堆聊天。

我终于鼓起勇气坐到他身边。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从哪里聊起,胡乱的说了些话,大概是说我在那曲站台见过他什么的。他忽而转过头,和我说去河边走走吧。

我的心里又紧张又开心,手掌紧握,捏出细细密密的汗。我问他打算在拉萨长住吗,他轻描淡写的说,或许吧。我们沿着河边就这样慢慢走着,没有说多少话,夜已经起来了,我多希望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岁月尽头去,不要停下来,我陪着他,他的身边只有我,只有我。可是,终究这会停的,会停下的,我要让他知道我对他挚烈的爱恋,和内心近乎疯狂的痛楚,就在今夜,就在此刻。

我望着他,话还未说出口,眼泪就流下来,开始哽咽,我说:“尼尔我喜欢你,一直一直喜欢你,我……”他轻轻走近我:“我知道。”我近乎抽泣:“我想……”。“什么都别说了,我都知道。”

我想他是吻我了,和着我的眼泪,又温柔又缠绵,醉生梦死一般,长长的吻。

那一夜我彻底失眠了。

第二天我想见他,又去酒吧找他,和他说话,他同往常一样,冷冷的,淡漠的,疏离的,并没有多话与我说,如同昨夜的一切都没有发生。我想许是他今日心绪不对,独自坐了会儿便离开,第三天我又去找他,他还是这样,第四天我再去,他依旧冷冰冰的……他怎么可以当那夜的一切都不存在,怎么可以,他是第一个吻我的男人。

去的次数多了,店里的西洛知道我喜欢尼尔,也不再与我打招呼,不待见我不搭理我,我去酒吧,她狠狠的瞪着我,像要把我撕碎一样。可是我不在乎,得不到尼尔的爱,才真的是把我的心撕碎撕裂,所以我厚着脸皮等他,等着他的回应,等着他的爱。

客栈里的人都知道我喜欢尼尔了。慢慢的,我在客栈里开始听到各种关于尼尔的传闻,有的说他早就成家并且有个女儿,有的说他家里自己有公司他不愿回去做CEO,有的说他就是个天涯浪子,漂到拉萨停下来了,根本不想结婚,更有甚者说尼尔其实早就把我睡了……关于这样的谣言,我从未试图解释过什么,我依旧去等他,等他哪怕丁点儿的爱和在乎。

“我知道自己喜欢你。但我不知道将来在哪里 ,因为我知道,无论在哪里,你都不会带我去。而记忆打亮你的微笑,要如此用力才变得欢喜。”

尼尔,我如此痛苦地眷恋着你。

尼尔生日的时候,我用攒了许久的积蓄为他买了一双皮鞋。青槐坐在客栈大堂的沙发上,怒目冲冠地斥责我:“你他妈有病啊,用那么久的积蓄为他买双皮鞋,这情节简直俗到家了!俗不可耐!你以为你能感动他么?忘绸你就是猪!蠢猪!”我知道她是心疼我,替我难过。可悲的是,这个世界从不会因任何一段心碎而破灭,所以我还活着,且像一只动力十足的钟表,准时,持续,顽固地喜欢着尼尔。

我不知道青槐去跟尼尔说了什么,或者如何将尼尔大骂了一顿,他当晚来找我了。车开到客栈门口,说带我去个地方。

他带着我,开着车一直走,走出拉萨城,黑夜里我辩不清方向,不知道他要去哪儿,要带我去哪儿,可是跟着他,去哪儿我都不怕。

车开了一夜,我在极度困倦之中隐隐睡去,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在车里,旁边的尼尔不见了,不见了!他不会是连带着车把我扔在荒野了吧!我慌乱的打开车门,看到尼尔坐在不远处的草地上,安静地凝视着远方的山脉。这是一片大草原,开满了色彩艳丽的格桑花,天蓝得醉人,阳光热烈饱满地铺在他身上,我想起在那曲站台上第一次见他时他在风中狂放不羁的神情,我走过去,拥住他:“让我一直留在你身边,好不好?”他还是看着远方,说:“你看,远处的唐古拉山美不美。”我没有应,他说这句话好像也并不是为了我的回应。他继续说:“六年前我第一次坐火车来拉萨,在火车上看到唐古拉山和满地的格桑花,就这样爱上了这里。后来这些年,断断续续去了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城市,都没有当初对着唐古拉的那种感觉了,辗转还是回来了。”那一刻,我发现原来尼尔与我如此相似,一旦爱上某件东西,也这样孤注一掷,像我爱他一样,爱得痴迷,必须要呆在他的怀里,必须要跟他一起,才安心。

他问:“喜欢这里吗?”我点头。“乖,听话,看完回家吧,别来酒吧等我了。”

我的泪瞬间啪嗒啪嗒落下来,尼尔,这么多年我独自活着,从来没有流过那么多泪,遇见你之后,我变得这样不争气,你的一两句话,就可以让我泪流不止。我讨厌这样不争气的自己,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控制不了自己不去爱你不去想你。

他伸出手,慢慢擦去我脸上的泪,轻轻吻我的额头:“乖,听话。”

回到客栈,云娘什么都没问,看到我,她似乎一切都知道,她说:“有些东西是强求不得的。忘绸,离开拉萨一段时间吧,出去走走,去看看风景。当风景应接不暇时,你就会停止想念一个人。”

我没了我,他可以依旧活得自在,没了他,我的心都空了,无法填补的空荡。

我收拾背包,决定搭车走滇藏线去云南。云娘走过来,递给我一本书:“想好了就走吧。”我看着书名,《遗忘,在路上》,第一次知道云娘全名霍琦云,这是当年她失恋时在路上写的,她赠予我。

我没有去酒吧见他最后一面,只跟云娘和青槐告别,鼎哥看着我:“让我陪你去吧,你别自己一个人。”我摇头,跟他说珍重。他知我心意已决,不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自己小心,有事给他打电话。

我走到拉萨大桥,坐上开往达孜的公交。在车上看着车窗外的山脉和到处开满的格桑花,咬住嘴唇哭成了泪人,公交载着我,载着长长的忧伤,开往下一个站点。

就这样开始了搭车之旅。我带着我绝望的爱情,试图在路上将其扔进澜沧江,随着流逝的水一起,漂远,流到我看不见的远方,慢慢腐烂。

第二天搭到了林芝的八一镇,夜里很晚的时候才找到地方住下,全身都累。洗漱完了在背包里找东西时,摸到了云娘给的书,犹豫了会儿还是拿出来,打开。扉页上写着,“如果忘不掉,就让心去流浪,相信我,路上的风景比人心更真实。”云娘,当初的你,是否和如今的我一样疼痛,如此痛楚地恋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还未得到,便已失去。我曾经这样信誓旦旦的说绝不为了任何一个男人委曲求全,爱上尼尔之后,我这样卑微和孤独,这样无助。云娘,只有你明白我的苦。

后来的几天,我让自己一整天都在路上走,走得腰酸背痛,走得腿部麻木,然后找家客栈倒头就睡,第二天继续走。

在然乌湖边时,是下午七点多了,眼看着天马上黑下来,本应该就地找家客栈住下来,可是我不想停下来,一刻不停的赶往下一个点,搭了许久的车,都没有人理我,没有车停下来载我,我决定不搭了,就这样走,走到哪里都好,只要在走,我就能停止一切脑海的胡思乱想。

后来两个藏族司机停下来,拉我上车,夜里沿着邦达的七十二拐一直爬一直爬,在颠簸不堪的车上腾起又落下,那一刻竟觉得刺激,最后留宿在一个藏族人家。第二天我坐着他们的货车继续赶路,藏族司机买了很多好吃的,他们汉语不好,无法进行更多交流,只是叫我吃,吃。我笑笑,表示感谢,另一个大哥开始不断靠近我,在我身上蹭,掐我的大腿,我瞪他,他坏坏地笑,黝黑的脸上露出两排大白牙,我真想用钳子全给他拧掉,弄死他!可是我不能下车,外面一直下着大雨,那一段路全是荒山野岭,几乎没有车,下去之后我又什么时候才能搭到车。他的步步逼近,我只能强忍,我不知道惹怒了他们会有什么后果,跟着他们走了一天,心里都要炸了,车开到芒康县城,我用尽力气甩给司机一记耳光,下车奔跑进雨里。

就这样在芒康街头漫无目的地走,雨水倾盆般浇下来,淋湿了我,浇透了我,我在心里把自己的那点残念掐灭,忘绸,忘愁,忘记忧愁,一切都随着雨水清洗掉吧。

十一

历时九天,我来到彩云之南。到云南后,我依旧住在青旅里,丽江大理昆明,一路玩过去,度过一段柔软的时光,云娘的书我渐渐看到结尾了,她说:固执地眷恋,不如一个人坚强生活。云娘,到最后,你也终于将这百结的柔情与牵挂,来不及表达的深情和遗憾,通通变成前程往事。

那段时间我确信我没有想念尼尔。

我在风景人事里应接不暇。我很快乐。

十二

我回到这座有海的城市,努力工作,认真生活,让自己忙起来。日子日复一日地过,平淡真实,闲下来的时候,有时候去爬山,有时候去海边,坐在沙滩上看海鸥在海面翱翔。青槐偶尔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拉萨城里新的故事,想起尼尔时,我会在白纸上写字,然后撕个粉碎,丢进垃圾桶,心里有微微的疼痛。

十三

五个月后,我还是回来了。在不断的忙碌里,最终不能忘掉他。一旦爱上,就孤注一掷,哪怕绝望。

我来到云娘的客栈,客栈里换了新的义工,青槐早已离开,独自去了埃塞俄比亚。有时候我真希望自己能像青槐一样,如此倔强独立,不为任何人羁绊,相信爱,却明白那码子事,有男人示好也只是温柔有力地推开,有度,不会像我一样,孤独地沉溺。

去往挽渡酒吧,江苏路边那条熟悉的巷子,走得这样慢。推开酒吧的门,西洛站在吧台前,我走进去,还未开口,西洛没好气的说:“你不会看到他了,他离开中国了,没有说去哪里,酒吧他转手了。你该知道,他真的要走,没有任何人能以任何理由让他留下来,你什么都不要问,我知道的,就这些,走吧。”

回到客栈,云娘说:“三个月前他就走了,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知道只有你自己看到结果了,才会死心。”云娘接着说:“我认识他五年了,他的心没有人走得进去。过去这些年他经历了太多,世间的许多事,早已明了,他不需要任何人的爱。忘绸,你的爱于他而言是打扰,你知道吗,你打扰了他。”

十四

拉萨下起雪来,这个冬天变得这样冷,连同我的心一起冻伤。我站在拉萨河边望着远处白雪茫茫的山脉,想起在唐古拉山尼尔对我说的话。

原来我的爱情,在那一刻就已经彻底死掉。尼尔,再没有比你更绝情的男人了,若是你一开始就坚决地推开我,我是不是就不会沉溺,多少次我试着忘掉你,一想起你吻我额头时的温柔,就会猜想你是不是对我怀有哪怕一丝丝情感。

这世上有一种感情,叫做默默无声里的呕心沥血,遇见你,才知道笨拙天生。

许多个夜里,我听着《再见旅人》睡去,有时候会梦见你,醒来望着空空的房间,一次又一次地哭,仿佛一生的眼泪都流尽了,心那么那么痛。我抓不住你,如同抓不住我流失的青春。

尼尔,你消失后,很多事我慢慢开始想明白,我依旧还相信爱,并且努力在爱,只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再这样用力去爱一个人。

文 阿萨 | 图片 网络 | 编辑 枫 媚小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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