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到旧疆:明朝西南边疆经营战略

一、明朝的疆域观

在介绍明朝对西南地区的管理之前,我们首先要说一下明朝的疆域观。明朝在对国家的基本认识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疆域概念,较之前代有了明显的变化和进步。中国历史上尽管很早就有了大一统思想,但是观念基本是王朝或政权的家国观。例如,汉即刘汉,唐即李唐。在分裂时期各政权、国号更是繁多,含义局限。虽然,统一的政权都承认对前朝一脉相承的关系,但是却没有形成共同认同的国家名称。而“中国”一词虽然出现的很早,但在明朝之前,更多的是指代“中原”,或者汉族统治的核心区域。
到了明朝,这一词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首先,朱元璋打破了传统的“夷夏”观念,他认为“元虽夷狄,入主中国,百年之内,生齿浩繁,家给人足,朕之祖父亦预享其太平”,承认元朝的正统合法性。并且在中国一词的使用上,超越了“夷”“夏”民族的分野,超越了以往汉唐等王朝的体统,是包含我国历代王朝疆域范围在内的各民族统一国家的通称。同时,朱元璋盛赞元朝先祖“四海内外,殊方异类,尽为土强,亘古所无”,肯定了元朝对我国疆域发展和控制上的巨大进步这一伟大贡献。又以“复我中国之旧疆”为平定海内的统一目标,据上文所述,这里的的“中国旧疆”自然是指元代建立的广大区域,这就是明朝的疆域观念。
在传统的观念里,“中国”和“四夷”狄这两个概念是相对的,唐代牛僧在其著作中,曾引用《左传》的“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宋朝有石介的《中国论》说:“夫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这些称呼边疆少数民族为夷狭隘观念,在明朝随着“中国”这一次国家范畴的的扩大,变成了指代域外诸国,如“凡四夷诸邦皆遣官告谕,惟尔拂菻隔越西海,未及报知”。而不再指纳入中国版图的少数民族。明初的诏书玺令中只以“酋长”或“土官”称呼之,如“先是,上以西南夷土官世居荒服,未尝躬朝阙下,诏令率所部酋长入朝”“大理在唐、宋时受封王爵,至元削去国名,止称土官”。由此,我们明确了明朝的疆域观。基于对明朝疆域观的认识,我们可以更加深刻的理解明朝对西南地区的统一和管理,西南地区的统一和管理也是明朝疆域观的体现和实践。
二、平定西南边疆
1368年,朱元璋称帝,建立明朝。在迅速平定了内陆后,明王朝又面临着南北受到牵制的战略态势。北方有元故主逃入大漠后的北元政权,南方的云南地区盘踞着元朝宗室梁王的势力,这两股势力相互勾结,使明朝有了腹背受敌之患。加之“复我中国旧疆”的口号。再战略与政治的双重促进下,朱元璋下定了收复云南的决心。再多次遣使招抚无效后,朱元璋决定派出大军讨伐。
洪武十四年秋,傅友德受封征南将军,率领步骑大军三十万,出征云南,开始了平定云南的统一战争。在取得了白石江大破元军,收复了重镇昆明,其余诸县皆降,滇中地区基本平定。朱元璋下诏令其消灭盘踞在大理的段氏,统一云南全进,于是傅友德又率大军西进,大理的段氏势力还妄想保全,就写信给傅友德,指责明军征伐是不符合天道民心的,称大理是“历代所不能臣,秦汉之际始通华夏,亦不过遣使往来”,还用鲜于通征讨南诏败绩的历史,来威胁傅友德,请求他撤兵,自己则“纳款封王”。傅友德回信怒斥并驳回了段氏的种种理由和条件,指出明朝要跳出唐宋元三朝的樊篱。要将云南“籍其兵粮,纳为戍土”“以为万世不拔之计”。于是傅友德仅用百余日就消灭了段氏势力,平定云南全境。
平定云南的捷传到京师,朱元璋迅速着手建立起了云南最高层政区机构,云南都指挥使司。又按照元朝在云南的行政划分,改路一级的行政规划为府。形成了五十二个府,下辖六十三个州,五十四个县和两个千户所、留个蛮部的与内陆一致的行政区划构架,不过这与云南多民族等情况不符。不久又进行调整,建立土司制度,形成了“领府十九,御夷府二,州四十,御夷州三,县三十,宣慰司八,宣抚司四,安抚司五,长官司三十三,御夷长官司二”的格局。不过,明朝此时显然对云南地区的情况缺乏了解,这一地区除了已经灭亡的梁王和段氏。较为明显的两股势力外,还有第三股强大的势力没有剪除,麓川的思氏。
元末,各地方都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元朝对云南几乎丧失了控制,麓川势力趁机做大,与元朝廷势力分庭抗礼,元朝统治者对其十分憎恶,把麓川的首领思可法叫成“死可伐”。明朝起初没有注意到麓川势力,还封思可法的四世孙四伦法为平缅宣慰司的宣威使,把它当作当地归附的土司之一。然而思伦法盘踞麓川,侵夺邻境,缅甸、车里。八百媳妇都被他遮断。导致明朝三司不能实际控制西南大部分地区。木邦、云元、镇西、平缅、孟定、木连等路,刚设为府就废了。洪武十五年,明军准备在金齿地区准备设立卫所,但遭到麓川势力的袭击。明将王真被掳,城防夷为平地。思伦法后来还自称“麓川王”他的麓川国“东接景东府,东南接车里,南至八百媳妇,西南至缅国,西连戛里(今缅甸境内),西北连西天古剌(今天印度),北接西番(西藏),东北接永昌”势力膨胀的不得了,大有脱离明朝版图而自行独立之势。麓川一系列持续性的作死行为,终于引起起了明朝的注意。洪武十七年,朱元璋令傅友德率领南征大军班师,留下沐英率九万军士镇守。不过,明朝依然对麓川势力缺乏警惕,同年七月,思伦法上贡后,明朝居然承认了他对统治麓川等地的合法权。改任“麓川平缅宣慰使司”。这样的战略轻敌,导致思伦法又准备了一年有余,在洪武十八年,对云南内陆发动大规模侵扰,云南边疆危机爆发。
洪武十八年到十九年,思伦法两次进犯云南内陆,在景东和定边大败明军,试图争夺并控制两地,进而直插云南腹地。这两次大规模的进攻,使明朝统治者明白麓川问题的急迫。意识到麓川的目的在于“窥视中国”,已经到了“为我边患”的严重程度。马上制定平叛措施,命令各卫加强防御。并下令四川、湖广、山西、陕西等地的明军迅速集结,组成了一支二十万左右的大军,交给沐英指挥,进行平叛。洪武二十一年,在沐英的指挥下,思伦法马上受到重创。气急败坏的思伦法,狗急跳墙又集结了,号称三十万大军,有一百双大象,准备报战败之仇。沐英率三万精锐骑兵,昼夜兼程,十五天后和思伦法对垒,很快大破思伦法,斩首三万,俘虏万余。思伦法逃走,不敢再进犯云南,遣使谢罪。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统治,防止麓川势力反扑。朱元璋将进入云南平叛的军队,都留在云南,在景东和蒙化两个要冲,设置卫所,开垦屯田,又把永昌卫改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在对麓川前线交通冲地的金齿实行军政合一的统治。还加强了大理、楚雄、金齿等卫的的兵力。各卫均打破了明军一卫五千六百人的建制,诸卫均在万人以上,金齿卫甚至到二万人。各卫与指挥司一起形成鼎足而立之势,并与腾冲、永平两个千户所相互勾连,在怒江以东形成了强大的军事体系,建立起防卫麓川进犯的坚固堡垒。
除了加强守备兵力外,明朝还运用行政划区手段,进一步分解削弱麓川势力的范围和力量。思伦法战败后,仅拥有平缅一方,虽然明朝依旧任命他为宣慰使。但是将他原本治下的孟养、木邦。孟定单独设府,归云南都司管理。到了永乐年间,又把这些地方单独设为宣威司,任命当地人管理。就连思伦法管辖的平缅地区,也被划出多个地方,设置御夷州和长官司。思伦法仅领有元代的麓川路和平缅路,活动范围大为压缩,实力被极大的削弱。这一系列措施,也使傣族地区建立起了六个宣慰司,三个安抚司、两个御夷府,三个御夷州和六个长官司的完备的行政区划体系。
虽然这些措施有利的遏制了麓川势力,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洪武年间仅限于驱逐打击深入云南内陆的麓川军队,没有乘胜彻底剿灭,思伦法退保麓川,仍保存了核心实力,其吞并云南的野心只是暂时收敛。明朝对土司的控制也尚有疏漏,从而为麓川势力的再一次反扑,留下了隐患。
英宗正统元年十一月,思伦发的次子思任发称兵扰边。侵扰孟定府等地区,所到之处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第二年,第三年又连续侵犯云南内陆,边地土司不堪麓川势力的侵扰和胁迫,纷纷投保“助其凶暴”。西南边境岌岌可危,明朝一方面下令加强金齿卫等边防重地的防御,一边开始商讨对麓川问题的解决措施。正统初年,三杨当国,加之太皇太后将朝政委任给内阁,政治清明,王振这些祸国殃民的小人没有机会抬头,朝臣也多精明能干,经过几天关于“战”“抚”的争论,朝廷将那些没有远见,满口大义却不切实际的腐儒们的意见,统统驳斥。任命兵部尚书王骥,都督李安等人统帅平蛮大军十五万,出征云南。明军在王骥的指挥下,迅速化解了麓川南路的攻势,基本收复土司失地。王骥又亲率主力攻破了麓川在上江的营寨,思任发失去屏障,只能在沙木笼据势连营,妄图抵抗明军。但均被王骥指挥的明军攻破。明军各路大军直指麓川,思任发携带家小逃走,不久被缅甸擒获。第一次征讨麓川,宣告结束。
虽然明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收复了被麓川占领的土司。但是,思氏的核心势力依然在麓川地区,伺机发展,麓川势力未能彻底消灭。又为了擒拿思任发,向缅甸许诺了麓川地,这也引来了新的图谋者,给边疆增加了潜在的危机。种种原因之下,明朝在正统八年,又发起了对麓川的第二次征讨,这次明军兵分两路,一路直捣麓川,一路阻断思氏逃亡的退路。同时派出使者向缅甸索要思任法,缅甸出尔反尔拒绝交出,还打算趁明军过江,就截断其归路。此次出征,也有英宗并征缅甸的指示,因此王骥命令蒋贵沿江南下,与严阵以待的缅人大战一昼夜,焚其船数百艘,缅军溃败,明军也损伤惨重亦班师。此时王骥也已经捣毁了麓川的老巢,设置陇川宣抚司,重建了土司制度。
第二次出征,没有擒获思任发,也未能彻底剿灭麓川势力,思机发逃到孟养继续为祸一方。明廷向缅甸派出使者,称以孟养地交换思任发,以此来激发双方的构隙。这一招很快就奏效,缅方马上将出思任献给云南府,思任发不久被斩,函首京师。孟养也凭借着当地富饶的物产和众多人口,不停的掠夺缅甸的牛马金银。时刻准备返回麓川的思氏势力,仍然是明朝边疆的一个隐患。于是,正统十三年,王骥第三次统帅大军,征讨缅甸,这次明军跋涉万里,艰苦卓绝,粮响转运困难,麓川势力又立栅据守。王骥认为麓川势力无法被消灭,于是和麓川势力的首领思禄约定,许以土目得部勒诸夷,居孟养如故。再与其金沙江立石为界,誓曰:“石烂江枯,尔乃得渡。”思禄亦恐惧后听命。明朝遂班师。

平番得胜图

明军三征麓川,史称“转饷半天下”,虽然没有荡平彻底麓川势力,但是成功的消除了边疆上的劲敌。明军长途跋涉,越过金沙江,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次进入这一流域作战,浩大军威震慑了缅甸、木邦等势力,为西南边疆,从此时起到东吁王朝崛起的一百多年的时间里,赢得了相对和平安宁的局面。
三、西南边疆的巩固

统治往往比征服困难,维持边疆稳定,巩固统一,通常需要强大的军事镇守。因此,朱元璋在初定云南后,就在设置了九卫一千户所,并留下沐英麾下九万将士镇守。后来因为云南边疆问题日益严峻,以及补困难等缘故。朱元璋采纳了沐英的建议,实行“屯田听征”的战略,将九万将士改为当地的屯田官兵。又在洪武二十年八月开始,到次年六月,累计进行了九次大规模的军事移民,仅数字记载,就达到二十万人之多,都是以“屯种听征”“立营屯种”为目的军事移民。经过考证,这一阶段的军事移民,最终有十三万人。又经过了洪武朝后期到嘉靖年间的几批移民,有明一代,明朝调入云南地区的官军可达二十八万余人,其中二十七万为卫所兵,一万为营兵。加之随军进入云南地区的家属,以每户3口计算,不包括没有家属的营兵,那么云南第一代军事移民的人口可能达到八十余万。
同时,明朝在云南建立和完善卫所制度,将数十万官军组织到卫所建制之下,卫所屯田又与军事镇戍相结合,促使卫官兵这样数量巨大的劳动力和云南大规模荒芜的土地相结合,进行大规模军屯,逐渐实现从流动作战,到定居,亦耕亦守,改善了以往边防的不利局面,成为保卫边疆的生力军。军事移民人口落籍在卫所驻防田区繁衍生息,每个卫所等于分别安插了数以万计的汉族移民,这样逐渐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内,形成了新的汉族移民区。又由于镇戍的需要、卫所所在地屯田的多寡,气候、水利等条件及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使军卫建制各不统一,所辖千户所数量差异很大,这样云南就形成了以千户为屯田镇戍的基本单位,每个单位也就成了一个固定的移民区。根据各千户所的设置分布,我们可以发现,滇中、滇东、滇西、滇南都形成了较大的移民区。
明代卫所兵
明代云南卫所建置和汉族移民在云南四个大区的分布很不平衡,其布局既有集中在云南靠内府县及中心地区,又有向外拓展、向少数民族地区深人的特点,以镇戍军政重地、控扼交通干线和加强边疆防务为目的。移民人口最多,屯田开发力度最大的区域是滇中地区,在云南府、澄江府、寻甸府和武定府四府范围内,集中了39个千户所,其中又以云南府和澄江最为密集,两府之地达36个千户所屯田,充分体现了明王朝对云南军政中心强力镇戍、着力开发的方针,使这一区域成为云南汉族移民特征最突出的地区。移民范围最广的是滇西区,在楚雄府、姚安府、大理府、鹤庆府、蒙化府、景东府、永昌府及北胜州的7府1州约占明代云南三分之一面积的广大区间,散布了67个千户所作为明朝控制滇西少数民族和维护边疆安定的主要力量,因此滇西移民区还形成了几个次中心区。一是洱海周围的大理府地区,集中了大理、大罗、洱海3卫及鹤庆御共20个千户所的力量,作为明朝控制滇西的军政中心和联系边防前线的交通枢纽;二是永昌、腾冲边防前线,布有永昌卫、腾冲卫和永平御,共17个千户;三是澜沧卫5个千户所,是孤军深人滇西北少数聚居区汉族移民区,对控扼滇西北发挥着重要作用。滇西移民区貌似分散,具有多中心特点,但各卫所之间,互为犄角布防,相互联系紧密,构成滇西防务体系。滇东区的卫所布局是以护卫中央王朝与云南联系的两条交通干线为重任,基本上是沿普安路、乌撒路两大交通干线展开分布于曲靖府、广西府辖境内。滇南移民区是作为明朝控制滇南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和滇南边疆防御为目的,移民区作为深人滇南的滩头阵地,步步为营,逐渐推进,故临安卫、十八寨守御所和新安所的布局,似一把尖刀插人滇南要害地区。由此可见,明代云南汉族移民区随着卫所设置而展开,其形成的四大区布局,各区的镇戍任务和军事作用不同,移民人口的分布也非常不平衡,但则相互联系,形成整体。移民区主要分布于明代云南靠内的19府2州中的14府1州,在明代云南布区主要分布于明代云南靠内的19府2州中的14府1州,在明代云南布政使司二分之一的面积上都有汉族移民分布,使云南这些区域的民族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云南靠内府县的汉族人口首次超过了当地少数民族人口,其社会发展也开始逐渐演变为汉族为主导的社会。

四、明朝对西南边疆的管理体制

明朝平定云南后,自洪武至正统年间,采取各种措施乃至战争手段,在粉碎分裂势力在麓川引发的边疆危机过程中,明朝的西南边疆版图得到极大的拓展,“麓川之外有国日缅,车里之外有国日八百媳妇,皆内附”,其版图最盛时几乎包括了今缅甸全境。传统的边疆政区体制已不能满足此时的边疆控制需要,因此明朝中前期,在边疆政区体制下逐渐建立起一套“内边区”与“外边区”分层管理的边疆行政管理体制,以适应新形势下西南边疆的地理形势、地缘政治和边疆民族社会。在史书中,行政区分往往以“直隶”衙门与“外夷”衙门两种分野出现,这也就是我们说的内外边区,但政区的构成并不是边区边区分野的基础,如果把两套政区放到明代的云南地图上,则可以清楚的看到,直隶府、州、司均在云南靠内陆区,其外围便是所谓的“外夷衙门”。于是,就形成了处在腹地的直隶府“内边政区”和在外围的外夷衙门“外政边区。
内政边区采取和明朝内陆完全一致的统治方式,“承制建官,大军镇焉”的统治政策。一方面“置落、臬、郡、县,吏、赋役、学校”等,其行政建置和官员配置“一与诸藩等",即完全同于内陆朱元琅分封子孙的“诸藩”王区。外政边区则由我们熟知的三宣六慰,以及被冠以“御夷”称号的2御夷府、4御夷州、2御夷长官司组成。这些地方出于护国捍边的需要,长期处于明显的军事管控之下。
明朝最早设置的是金齿军民指挥使司,从洪武年间起就将金齿作为最重要的边防堡垒加以建设,“景东战役”后,因为“永昌居民鲜少,宜以府卫合为军民指挥使司”,将永昌府置于金齿卫军民指挥使司管辖下,成为军管区,而且逐步将金齿以西的广大区域划归金齿卫军民指挥使司,故金齿卫军民指挥使司旗下曾经管控着金齿千户所、永昌府守御千户所、腾冲守御千户所等实土卫所,以及永平县、怒江安抚司、腾冲土州、潞江安抚司、镇道安抚司、杨塘安抚司、瓦甸长官司、凤溪长官司、施甸长官司、茶山长官司、南甸州、干崖长官司、芒市御夷长官司、广邑州等17个实土卫所、州、县和土司政区,全面加强了滇西军事管控和防卫。在“三征麓川”时期,明朝增强滇西军事力量的同时,“设云南腾冲军民指挥使司”,“起调官军屯守",将腾越州置于腾冲卫军民指挥使司的军事管控下,而且“近者开设腾冲军民指挥使司,量调官军一万员名筑城”,形成云南滇西最坚固的军事据点,“云南金齿司,国初置永昌府、金齿卫贰之,洪武二十三年革去府,改卫为军民指挥使司,腾冲亦置司如金齿”目的在于“统御抚绥地近边夷",“造云南腾冲卫军民指挥使司五所并卫镇抚广积仓、税课司、龙川江等处巡检司印七十一颗,夜巡铜牌六面”。又,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则是通往“吐蕃,以丽江、永宁、北胜为厄塞”的重要战略地,洪武二十三年置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领北胜州、永宁州、蒗蕖州,对滇西北进行全面军事管控。当“三征麓川”胜利后,西南边疆逐渐稳定,为了行政管理方便,很多军管政区又改隶云南布政司。
除却上述的三个指挥使司外,还有大量的外边土司政区实行过军管控制。云南的外边政区中的“ 御夷府、州”政区,也曾一度直隶于云南都司,具有军管性质。如“孟艮御夷府永乐三年七月置,直隶都司”。孟定御夷府,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领“孟琏长官司,旧为麓川平缅司地,后为孟定府。永乐四年四月置,直隶都司”。据此说明孟定御夷府也曾直隶于云南都司。又,各御夷州地区也曾一度隶属于云南都司,“湾甸御夷州,本湾甸长官司。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直隶都司。三年四月升为州,直隶布政司”,“镇康御夷州元镇康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十七年降为州,后废,以其地属湾甸州。永乐七年七月复置,直隶布政司”。宣德五年六月,明朝“改云南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干崖长官司隶云南都司。时,长官刀美孟奏乞援大侯长官司例,升干崖为州,又奏其地近云南都司,而岁纳差发银于金齿卫路远,乞改隶云南都司,而输银于布政司为便。上问行在吏部大候何以升州,对日以岁纳差发银多,故升。上曰祖宗设置已定,不可易也。但可改隶云南都司,而令于布政司纳银以便之”。说明千崖、大侯、威远、湾甸等御夷州都经历过隶属云南都司的时期,具有军管政区特征。
由此可见,从洪武末期经历永乐至正统年间,云南外政边区曾经广泛进行了军事管控巩固了明朝版图。通过军事管控的形式,牢牢控制着能深入内陆的各交通战略要地,又将三宣六慰和莫蛮等军事要地视为国家的门户,确保了云南内陆的子民平安富强。这种招抚与军实管控的设置,可谓意蕴深远,作用重大。
云南都司辖区及卫所
明朝还对云南的外政边区实行较为宽松的羁縻政策,在政治上,只是通过封其官爵明确统治关系,并不干涉内部事务,给予当地较大的自主性,外政边区的土司具有内政边区所不具有的“管治一方”的特权,义务上也仅仅只是“量编差发”,并且“赋役。讼狱悉以委之”还拥有经济主动,司法自主的权力。
经济上,明朝认为“但羁縻之足矣,其贡赋之逋负者悉免”对云南外边政区几乎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要求,所谓的“羁縻差发”,数量十分有限,多者不过征银千两,少者如钮兀长官司仅仅10两银,根本不能与正式政区赋税负担同日而语,有的根本不需承担任何“羁縻差发”。明朝万历年间云南28个外边政政区,承担“羁縻差发的”仅15个土司。
明朝外政边区军管与羁縻两大特性,使外政边区,形成了明朝边疆之“篱”达到了“外御内寇,内固门庭”的战略目标,让明朝边疆无需驻扎重兵,依靠外政边区的土司“外护”作用,造就了边疆“安宅”的态势。“羁縻”的自主管理模式,减轻了明朝治边的成本,使边疆长治久安,又成功的将外政边区纳入明朝版图。这两项政策保障了西南边疆长期稳定,为我国现代领土的确定奠定了基础。
五、明朝对西南边疆的特殊管辖
明朝特别注重加强与边区的联系,因此确立了“勘合信符”与“金牌红字”制度这两者都是其他地方归附的少数民族所不具有的,是明朝专门针对云南外政边区的特殊性所设。相比其他地方而言,外政边区的土司,不仅会被颁赐诰印、冠服、印章,还会被授予信符印诰和金字红牌。
明朝颁赐给云南外边政区的信符有特殊规制,是一套完整的信符,即“铜铸信符五面”,其中阴文信符一面,阳文信符四面。阴文信符镌“文、行、忠、信”四字,阳文信符每面仅刻一字,即“文”字一面,“行”字一面,“忠”’字一面,“信”字一面,共四面。明朝为云南每个徼外土官”配铸一套完整的信符。信符必须配合“批文”'勘合”和“底簿”才能使用。所谓“批文”,在明代是朝廷下达相关机构办理事项的批示,明朝所有批文皆归内府管制,朝廷遣人外出到版图内的任何地方办理事务必需携带批文前往。“勘合”,明朝的勘合适用面很广,定制于洪武年间,编号成册的勘合给付相应机构,留存“半印纸”则成为勘合“底簿”。大凡交令相应机构办理事项,首先由朝廷出具批文,然后於勘合、底簿内附写所办之事缘由,故“凡遣人出外,事无巨细,必具奏,阙填内府勘合批文,所司验实,然后奉行。无勘合者,就擒赴京,庶革奸弊”。因此只有比对批文、勘合和底簿的字号完全相同,相关机构才依令执行。云南外边政区的批文勘合作用也不例外。明朝颁赐云南外边政区土官的批文、勘合和底簿均按字号编排,即每个土官以其政区名称首字为“其字号,如车里,以车字为号;缅甸,以缅字为号”,从第1号至100号,形成“编某字一号,至一百号”字号统一的“批文、勘合、底簿"。由此,云南外边政区土官完整的信符规制是:明朝为每一个云南外边政区衙门制作完整的信符阴文一面、阳文四面,以云南每一个外边政区名的首字为'“字号”如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则以“车”字为字号,从第1号到100号的制一百道批文、一百道勘合以及底簿。
信符、批文、勘合和底簿制作完成后,明朝规定阴文信符和一百道勘合直接交付给云南外边政区的土官,勘合的底簿则交给云南布政司保管,而每一外边政区的四面阳文信符和一百道批文则收藏在明朝的内府。
明朝规定只有朝廷遣使前往云南外边政区,才使用信符勘合,每次朝廷遣使云南外边政区公办,使臣必须携带收藏在内府的一副阳文信符,一道填写公办的具体事由的批文。使臣并不直接前往相关的外边政区,必需先到云南布政司,将所携带的批文与布政司保管的“勘合底簿”比对“其字号印文”是否相符,若字号相符,则由布政司派人护送使臣到外边政区。到了相应的外边政区,土官要以所收藏的阴文信符与使臣携带的阳文信符比对,然后再比对使臣批文与自己的勘合字号,比对完全相符后,土官才会依照使臣带来的批文内容“如命”行事。明朝还规定了严格信符使用原则,第一次朝廷遣使,携带镌刻“文”字号的阳面信符与土官阴面信符比对,第二次携带“行”字号,第三次为“忠”字号,第四次为“信”字号,第五次再从“文”字号“周而复始”。土官朝廷预定的字号秩序严格比对。使臣携带的批文则从所到外边政区土官的1号批文开始,每次使用一个字号的批文,依次至100号。如果又字号比对不上,或者有信符没有批文,有批文没有信符,就是伪诈,会被当场拿下,押送京城治以死罪。外政边区如果进贡,也必须持勘和信符。

明代信

与信符同时赐给外边政区的还有金字红牌,从形制上讲,这是一块铜质或木质的红色匾牌,上面以皇家专用的金色镌刻着“红牌镂金字敕书”颁赐给边地土司。明朝要求边地土司将金字红牌悬挂于正堂之上,作为边地土司施政的政纲,建立领属关系,确立该地为明朝疆域。同时金字红牌还具有以下几个功能:
一、边疆管理明朝规定外边政区土司必须在金字红牌招谕规范的边疆政区责任和义务范围内活动,徼外土官具有管治其辖境内的行政、司法、财政经济和拥有军队等权力,金字红牌赋予云南外边政区土司不受云南地方官府欺凌和勒索的权力,此乃明成祖金字红牌招谕所言:“朕以远人慕义,尤在抚绥,虑恐大小官员军民假朝廷差使为名扰害需索,致尔不宁”,保证了云南外边政区内部事务自治的权力。当然,明朝并非放弃对云南外边政区的管理,金字红牌规定其辖境的各项事务的处置,必须按金字红牌招谕规定向其上级政区云南布政司、云南总兵官汇报,商议执行。明朝还以金字红牌明确外边政区的朝贡义务,并进行管理。如如正统五年,因八百大甸宣慰司等地“本土夷民不识礼法,不通汉语,乞依永乐年间例,仍令通事赍奉敕谕金牌信符,依时催督进贡,驿路令军卒护送庶无失所”对于没有履行朝廷规定的朝贡和缴纳羁縻差发义务的土司,明朝还会用用不换发印信表示惩处。
二、军事征调。云南外边政区拥有土兵等武装的土司,一旦边疆有警和明朝进行讨伐某一势力的战争时,外边政区土司有必须出兵助明朝征战和维护边疆的军事责任,一般情况下需“总兵官亦会三司计议,仍用都司或布政司印信文书,写总兵官处分之语,方许奉行”。但是只要是边疆重大事件发生,他们只有在明朝使臣携信符和金字红牌招谕,才能调动外边土司的军事力量,在云南总兵官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护国捍边的军事行动。为此金字红牌招谕规定“若朝廷命总兵官挂将军印征讨,调遣尔处军马,不待三司行移,但凭总兵官印信文移即时发遣,亦填写勘合遣人奏闻。”也就说凡是西南边疆地区有军事行动,朝廷则需特别向外边政区土司发布信符和金牌,明确军事任务,他们接到朝廷的信符和调兵金牌后,必须听命于云南总兵官指挥,无需等待云南“三司文移”,应当在云南总兵官的指挥下,立即开展护国捍边军事行动。如正统三年,明朝调集木邦、孟养等外边政区土司的军事力量抗击麓川,英宗专门敕谕木邦宣慰使罕门法曰:“迩者,麓川宣慰思任发恣肆冥顽,擅率人马攻劫孟养等地方,朝廷将讨其罪,兹遣人赍敕及金牌信符谕尔,若我大军临境,尔即率兵会讨,或攻其背,或攻其左右,或捣其巢穴,俾贼就擒,朕则重加赏赉,俾尔贵富悠久,书尔功名于青史,岂不伟哉,故兹敕谕,宜体至怀。”说明明朝调集外边政区土司军事力量时,必须由朝廷派遣朝臣亲自携金字红牌和信符前往,将明朝的军事部署全面解释,才能调动外边政区的军队。在明朝最重要的西南边疆战事三征麓川过程中,每一次军事调动和作战部署,都是明朝中央或兵部按照金字红牌招谕规定,特别向外边政区土司发出调兵信符的,例如,正统六年二月,第一次征讨时,英宗“给云南木邦、缅甸、车里、八百大甸、威远、大侯、施甸各长官司信符金牌各一,命其合兵剿麓川叛寇思任发也”。这场战役中,由于木邦所处军事战略位置特别重要,英宗单独向木邦遣使,“敕谕木邦宣慰司土官宣慰使罕盖法日:'尔木邦自尔先代以来,世笃忠诚,恭修职贡,故朝廷眷待之恩,久而愈厚。比者麓川叛寇思任发背逆不道,侵夺邻境,抢掠人畜...天地鬼神之所不容,已敕总兵官进兵剿灭,兹特遣人赍敕并信符金牌往谕尔等,宜预集人马,俟大军至日,即与协力,或径捣其剿穴,或夹攻其左右,或截其后路,俾贼首尾受困,进退无所,必成擒矣”。随后总兵官定西伯蒋贵奉命征战,英宗为之“遣敕七道并信符金牌”给“木邦、缅甸、八百大甸、大侯州、威远州、车 里施甸军民宣慰司等衙门土官罕盖法等令其聚集人马,候尔等进兵之日,会合征剿”。明朝解决西南边疆危机的最大战役“三征麓川”历时8年,每次征讨,朝廷必定遣使携信符按照永乐二年金字红牌招谕规定调集外边政区土兵参战,可以说,明朝金字红牌和信符制度是明朝调动外边政区军事力量的凭证,确保国家能够调集土兵参与边疆战事,成为西南边疆维护国家统一和护国捍边军事斗争成功的保证,云南外边政区在明朝金字红牌和信符制度下,在维护明朝的国家疆域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边疆纷争调停。云南外边政区地处僻远,民族众多,由于历史原因,虽然各外边政区均归附明朝,但是他们之间存在着大量的矛盾,经常出现辖区领土之争、民族矛盾或相互蚕食欺凌的状况。金字红牌和信符制度是明朝维护西南边疆安宁的有力工具,也是明朝调停云南外边政区内部纠纷、争斗和内乱的有力武器。“金字红牌”云南边疆发生内部争斗和纠纷时,外边政区土司可以不经云南总兵官和云南布政使司、云南都指挥使司和云南提刑按察司等地方官府直接“赴京陈奏”的特权,由明朝直接审理“将犯者治以重罪”,或者遇到纠纷,朝廷以金字红牌招谕名义,进行调停,使边疆地区,永享太平。这一特权是明朝内陆任何一个行政区划所没有的。
这项制度从永乐年间开始,信符号和金字红牌一旦遇到改元,新置政区或者因为战争毁坏和丢失都会迅速另行颁赐,这表示了明朝历代对西南边疆事务管理的重视与决心。在云南外边政区实行信符与金字红牌制度,在边疆管理、护国捍边、调停和处置编内内部矛盾方面发挥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这项制度的衰落也标示着明朝这片地方统治的消失,嘉靖年间,明朝放松了对这一地方的管理,金字红牌制度崩坏,无法调停势力间的战争。导致缅甸势力的独立与崛起,开始向北侵犯明朝的外边政区,云南外边政区的边疆屏障作用几乎丧失。万历元年,明朝最后一次对外边政区颁赐金字红牌。从此,该地区很长一段时间沦为了缅甸的版图。当世人评价说:“朝廷爱惜一张纸,打失地方二千里”。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