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阴阳合同”,原房东举报后却惹上麻烦?检察官调查核实,找到案件症结所在……

中介公司利用“阴阳合同”
帮买家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杨某作为卖家向税务机关投诉举报
为何税务机关反而通知他
去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对一宗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时,作为被建议单位的税务机关代表向承办检察官说出了肺腑之言:“你们不仅帮我们破解了'阴阳合同’稽查难题,也帮当事人解开了心结。”

遭遇“阴阳合同”

原房东举报后惹麻烦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2017年,杨某与万某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杨某向万某转让某处房产,转让款为150万元,房产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万某承担。随后,中介公司以50万元的房产交易价格代理了办税业务,税务部门据此向万某征收了个人所得税和契税。2018年,杨某认为该笔房产交易未按照真实交易价格申报纳税,遂向税务机关进行实名举报。但税务机关却向杨某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十五日内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杨某不明白,中介公司利用“阴阳合同”帮买家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自己作为卖家向税务机关投诉举报,为何税务机关反而通知他去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2019年,杨某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之前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法追究扣缴义务人万某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义务和偷税的法律责任,但税务机关维持了原决定。随后,杨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和《税务事项通知书》。经两级法院审理,均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杨某向法院申请再审也被裁定驳回。始终无法解开心结的杨某,2020年向中山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官调查核实

找到案件症结所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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