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顶上下节子孙井水火油锅分文约

出顶上下节子孙井水火油锅分文约

——婆邑盐商颜氏家族史料(七)

立出顶上下节子孙井水火油锅分人:李绍湘。今慿证,将先辈同颜自明在邱垱五家坡倪全福业内开办同泰井己下应占锅分壹口,此井先年曾见大功起班,后水枯停废,木柱浸漏,廊厂倒塌,码头倾圮。众伙商议,仍前照股逗派股本复行挫办。因业微路远逗本不便,甘愿出顶上下节邀人承办。今慿中证,甘愿出顶与大成公伙等出资代挫下脉,见功后主客各占水火油锅分半口,均系子孙永远管业,其井成大功之后,先将牛隻廊厂酬神一切外用等费除清,获有红息应归弍拾四口派分之时,彼此始行按股派分,所有上节前欠不与下节相涉,如下节停工住挫,任随接回,若起班分红后水枯复挫,仍归廿四口照逗。恐口无慿立出顶字为据。

骑缝文字(分为两半,字迹辨认不全)。

中证:曾古亭、方济川、倪凤山、颜德符、倪全福、颜自明、王特峰(笔)同在。

朱红方印章:威远县□□乡□□□□会印(三处)。

光绪十四年戊子岁冬月初二日立出顶上下节子孙井锅分文约人李绍湘(画押)。

录文:陈廷德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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