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随笔】你在哪儿?快回家吧!
你在哪儿?快回家吧!
文/阿甘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喜欢小动物,但不喜欢饲养。可是我家的点点(狗)说起来也已经养了六年多了,当时他们要养,虽说不高兴,但还是接受了它。
点点是只母狗,每年都要繁殖好几窝小狗,就是这最普通的中华田园犬也是窝窝被别人领的干干净净,以为每一窝小的时候都特别胖,特可爱!
上一窝被妹妹抱走的那只小狗,女儿给她取名屁屁。过了没几天听说小狗在她家没法好好养,于是我就要了回来。后来理发店的老板看到了要养,我就答应送了他,可是家里的,邻居的几个孩子哭的一塌糊涂,没办法又再次给要了回来。
就这样屁屁成了我家的一成员,由于它性格温顺,没脾气,所以孩子们都喜欢它。无论对谁都没有敌意,这样的性格注定吃亏。渐渐的屁屁在我家已经长大成狗了,虽然个头不算大,但比妈妈还是高那么一点。
记得几个月以前,屁屁被一只大狼狗给咬了,很严重,脖子上几个牙洞,耳朵和头上都烂的不行了,看到它回家的那一刻,我哭了。天天给它上药,吃药,每天都精心的照顾它,慢慢的它好了,有了精神,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就在前天,悲惨的事情再次发生了,又一次没能逃过那只大狼狗的恶嘴,一个多小时的蹂躏,那是怎样的一种折磨,当时它脑海里想的是不是它的主人尽快出现去解救它,可没有,我好后悔,为什么那天不在家。那是怎样的一种绝望,以至于到现在都没见它的影子。
这两天我寝食难安,不知它的去处,不知它的死活,下这么大的雨它能走的动找避雨的地方吗?能有好心人给你食物吃吗?每时每刻我都在替它祈祷,保它平安!
你如果死了,希望天堂没有痛苦,如果你还活着,多希望你能尽快回家,再不会让你受到伤害!!回家吧,我在等你!!!
阿甘,女,芳龄39岁,自由职业者,家在大美灵璧家园,喜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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