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式出警”闪亮登场,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

11月15日,看到《都市快报》以《浙江首创“滴滴式出警”!你“点单”,系统“派单”至民警,处置不满意还能给“差评”》为题,介绍浙江绍兴“滴滴式出警”的文章。

这文章,真的让人看后心潮澎湃,豪情万丈,困扰世界警察几个世纪的难题在中国浙江绍兴解决啦!

看见没?人家就是仿照滴滴打车的一些企业工作模式,解决了国际警察难题,这就是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不捅呢,永远破不了。

“滴滴式出警”和3年前南京“滴滴抢单位出警”有所不同,这是一种递进关系?坦率说我还没怎么搞明白,但就觉得人家文章写得好,让人耳目一新。

文章介绍说,“回复量、不满意数、整改工单数、实时不满意诉求……满意不满意海量大数据,可以精确到每一个派出所每一位民警。还可以一键生成分析研判报告,供警务督察部门评判。在全国,这套具有警务革命性的系统,也独此一家。”

写这篇文章的记者,人家是深入采访了的,他在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铁骑中队,体验了这套“滴滴式出警”系统:

公安交警部门在接到事故报警后,通过短信向报警人发送定位链接,报警人点击后即可完成精准定位。获取“订单”后,交警中队数字警务室“派单”至附近执勤民警。报警人一点短信链接,动态即视图立即显示了双方所处位置和民警到达现场的准确时间。实现点对点快速处警,接处警效率明显提高。一条交通事故的完整服务链条:群众“点单”——系统“定单”——指挥“派单”——后台“跟单”——群众“评单”。

困扰公安机关的历史性难题是什么?就是让人民群众满意,这是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追求的至高目标。

展望世界,警民关系同样困扰着国际同行。一些国际警务专家认为,警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这势必要触及一些人的利益,因此警察的行为让社会成员都满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绍兴警方小小一招,就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让我们自愧不如。

咱别光看热闹,别只赞扬,还要冷静地想想。公安出警要都是交警就好了,就是要实现一个快字。只要快抵达、快解决,群众就会满意。

但是,接警和出警更多的是一些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还有占绝大比重的非警务活动,甚至是经济纠纷。尤其是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常希望警察的介入尽快解决问题。如果警察解决不了,怎么让他们满意?仅仅让他们从警察的工作态度上认可吗?

绍兴在介绍经验的时候,还应该帮助我们厘清思路:其一,警方的活动是执法活动,不同于滴滴公司的商业运营,群众报警中很大比重是非警务活动,我们一方面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不从事非警务活动,一方面还要满足群众的要求,让人民群众满意,两者之间的关系怎样处理。其二,“差评”和“好评”一般只是报警人士的评价,难免有不科学、不合理、不准确,甚至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情况发生,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比如说报警人恶意报警,民警依法处置,怎样让恶意报警人满意。其三,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寻找几个让群众满意的小案很好办,但要大面积地实现所有的小案都让群众满意,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仅靠人工智能也不一定完全奏效,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如果绍兴在这几个方面能给以回应,绍兴的经验就值得推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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