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

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查房要求、查房分类、查房方式、查房流程、 查房记录及监督考核等。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其他部门的查房服务规范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行政查房 Executive Rounds

养老机构领导带队,执行不定期查房,日间每周至少查房一次,夜间由值班领导每晚至少一次到各 护理班组巡查。

2.2 护理查房 Nursing Rounds

护理部主任执行不定时查房,每日至少查房两次。护理班组工作人员每2小时至少查房一次,自理 区晨起后首次查房,夜间就寝前最后一次查房。

2.3 安全查房 Safety Rounds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带队,执行不定时查房,每天至少一次;安全工作人员执行不定时查房, 每天至少两次。

3 查房要求

3.1 查房人员在查房过程中应如实、认真做好查房记录。

3.2 对查房中遇到的特殊性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进行讨论、分析与总结。

4 查房分类

养老机构查房分为行政查房、护理查房及安全查房。

5 查房方式

查房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方式:

——听取休养人员及亲属的意见和建议。

——查阅相关工作记录。

——查服务现场。

——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6 查房流程

6.1 行政查房

行政查房包括日查房和夜查房,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 日查房

查房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查护理质量,尤其是介护休养人员的护理质量。

——查服务态度、护理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

——查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落实情况。

——查护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查护理区域管理情况。

——查安全隐患。

——听取休养人员、亲属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6.1.2 夜查房

查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查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及交接班情况。

——查夜间护理工作情况。

——查夜间各岗位工作标准落实情况。

6.2 护理查房

6.2.1 管理层查房

查房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查休养人员房间、公共区域、护理室的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查休养人员个人卫生状况。

——查护理人员服务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查护理人员是否执行考勤制度。

——查护理人员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查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安全标志,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

——听取休养人员、亲属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6.2.2 护理班组查房

查房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护理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

——休养人员的休闲娱乐生活。

——休养人员的精神面貌。

——休养人员个人、食品卫生状况。

——休养人员房间、护理室、公共区域卫生是否清洁,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休养人员房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电器停用时是否切断电源。

——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安全标志,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

——听取休养人员及亲属的意见和建议。

6.3 安全查房

查房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查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

——查休养人员房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查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无遮挡物。

——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安全标志等。

——查工作人员使用设施设备方法是否正确。

——查休养人员使用电器方法是否正确。

——查用水、用电及食品安全。

——查雨雪天气公共区域道路是否畅通。

——听取休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7 查房记录

查房工作人员应对每次查房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记录。对于查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潜在问题的根源,制定改进方案并落实整改。

8 监督考核

应每月对查房工作人员查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予以更正,做到有效整改。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