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投诉电话
可拨打12320卫生健康局协商解决。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65237232;成都郫都区:87863114;厦门市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电话:2105498;安庆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5366770、5366551。
您在就医过程中如果对医院的服务不满意,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以便于尽快得到妥善处理。
根据投诉内容,分两种情况处理:
❶如果您是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行风方面不满意
第一步:首先应向所在医院(一般为医务科或医疗投诉办公室)投诉;
第二步:如果您对院方的处理和答复不满意,可向其主管卫生局反映。
❷如果您对医疗质量不满意,发生医疗纠纷,共有四条处理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处理:发生医疗纠纷,或涉及经济赔偿,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患方可与医院直接协商解决。
2、行政调解:医患双方协商不成的,患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调解。
3、第三方医调会调解:如果当事人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必须通过“第三方调解模式”处理。“第三方调解模式”即向医调会申请调解,经医调会调解成功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例如:杭州市医调会已于2010年6月1日起试运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59号中河大厦621室;电话:87211767、87215696。
医调会:全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系根据201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是中立的、具民间性的组织,隶属于司法部门,由相关医学、药学和法律等专家组成,与卫生行政部门没有隶属关系。
4、法院诉讼:如果病人及家属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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