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调解书之后还能上诉吗?
在我国,诉讼制度实行二审终审制。简单地说,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请上诉到二审,一审法院在接到上诉材料之后,会将当事人的上诉材料递交给上一级法院,上级法院会进行二次审理判决。这就相当于一个案子法院可以审理两次,最大程度地保证案件判决的公正性。
但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案件倡导“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所以很多案件最终结果都是调解结案,尤其是民事案件中的离婚纠纷,大量的离婚诉讼会被法院调解结案,调解离婚或者调解不离婚。
那么调解判决书下达之后,当事人还能够上诉吗?
答案是不能,因为法院要对案件进行调解,需要先问询原告被告的意见,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法院才会介入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法院才会对案件调解结案。这个过程和结果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行为。既然是自愿让法院调解结案,也就不能够上诉和二审了。
那么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就真的没办法翻案了吗?
也不是。虽然不能上诉了,但是可以找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后悔了,如果对调解结果又发生了争议,如果找到了新证据新情况,都可以找法院申请再审。当然,前提是符合再审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了国家法律,都可以找法院申请提起再审。法院接到申请后,经过审查发现属实,就可以再审。一般都是初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再审,也有驳回原法院重审的。
最后,作为婚姻家事律师,赵律师着重就婚姻问题提醒一下。
对于不允许离婚的调解判决,可以申请再审。但是对于允许离婚的调解判决,不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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