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他人的地狱
逃离他人的地狱
□杨琼
“他人即地狱”,这句经典来自哲学家萨特的一部叫做《密室》的戏剧。在萨特的《密室》中,讲三个罪恶的鬼魂,被狱卒放到一个禁闭的屋子中,无法知道自己的外貌和状态,屋子里没有任何可以看清自己的物品,每个想要看清自己的鬼魂只能依靠另外两位的说明才能知道自己的模样和状态。然而,由于三个罪恶的鬼魂却彼此各有心事和各自的心中的罪恶,于是他们想要从别人身上看到真实的自己,也想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想表现的那个自己。于是他们相互无休止地撕扯,对抗,争闹,因为谁也无法离开,谁也无法死去,谁也无法获得更多……
很多时候,生活在尘世中的我们,是否也做过别人的地狱?或者,别人成为你的地狱?
当你正兴致勃勃地跟朋友谈论自己新购买的小饰品是多么可爱的时候,突然来一个人爆出一句:这个款,早就过时了,你怎么还买?此时的,他便成了你的地狱。
当你正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自己喜欢的卤鸡腿的时候,突然走来一个善心人友好地提醒你:别吃了,这鸡腿有激素,吃完发胖的。善心人,此刻便成了你的地狱。
当你想晒晒自己的小幸福,拍一张美美的自己告诉给朋友的时候,朋友突然来一句:别晒了,能晒出来的都不叫幸福。此刻的朋友,便成了你的地狱。
当你幸福地享受着自己的单身生活,沉浸于快乐当中的时候,总会有那么几个三姑六婆关切地问:男朋友哪里的啊?什么时候结婚啊?此刻,那些三姑六婆也就成了你的地狱。
生活中有这样的人,你跟他聊运动,他会说运动伤身;你跟他聊美食,他会说美食有害健康;你跟他聊旅游,他会说旅游就是瞎凑热闹;你跟他聊理想,他说一切都是浮云……
总之,有一些人,非常乐意做别人的地狱,而且以此为乐,以此来寻找那个想象中的自己,就正如萨特笔下的那几个内心充满嫉妒、仇恨、恶意的鬼魂。
而当你不能够很好地处理好这种貌似关心的关系的时候,自己就得承担地狱之苦。萨特剧中的三个角色都是罪恶的鬼魂,都是败坏与他人关系的罪魁祸首,生前都给他人造成过痛苦。萨特通过三个已死的“死活人”,无疑是要点醒许多在世的“活死人”来认清这个真理。
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他人对你的判断,那么他人的判断就是你的地狱。他人的判断固然重要,但也只能参考,不能依赖,不可看作最高裁决,更不是自己行为的最终目的。凡过度追求他人对自己赞美的人,必定陷入自身的精神苦痛的囹圄中。
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自己,那么你也就会成为自己人生的地狱。萨特的人学观认为,客观世界他人的存在和自己的旧习直接制约着人的生存和活动,人死之后还念念不忘他人对自己的议论,这也正是萨特存在主义思想的表现。《密室》提出这一问题,其深层意蕴正在这里。
分析一下《密室》剧中的几个小鬼:艾丝黛尔不动脑筋不思考,只追求动物本能般的直感享乐,不能严肃对待自己,也不去改变自己,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落入了自己的地狱;伊内斯有思考能力,却被同性恋的情欲引入歧途,明明知道自己很坏,还要一意孤行,步入作恶的深渊。她从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开始,以与别人共同毁灭告终,也落入了自己为自己制造的精神地狱之中;加尔散既不能在事前正确选择,又不敢在事后面对事实,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以他人的判断为准绳来确定自己的价值,也落入了自设的陷阱之中不能自拔。他们正如叔本华说的那些“关在攻不破的城堡里的疯子”。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源于海德格尔,海德格尔提出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人是社会上孤独的存在者。海德格尔特地用“畏死”来说明:我们在畏惧死亡的时候就会深切的体会到,我们的存在都是自己的事,谁也替代不了。在这个意义上,人人都是“自由”的,人永远属于自己。
萨特在《密室》中说:“不管我们处于何种地狱般的环境中,我们都有自由去打碎它。”我们在现实中常常身不由己,这个阻碍就是“他人”的目光。“他人”的目光是可怕的,它肆无忌惮的干预我们的选择,使我们在选择的时候犹豫不决、甚至被迫做出我们本不希望的选择。
不做他人的地狱,同时又能够打碎他人设置的地狱,便是获得了一种超然的存在。
杨琼,女,土家族,从事语文教学研究多年,爱好文学创作,发表专业论文及各种文学作品八十余篇,出版个人诗文著作《琼音独听》。
创作理念:文学作品必须能给人以精神的洗涤,给人以灵魂的思考,我是一个精神世界里的行者,试图用心拾取人生旅途中那些触及人内心的碎片,以清新、恬淡、悠远、旷达的笔调行走于文学道路,不负我心地创作,不负我心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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