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伟民、吴铮强:后世所说的“宋儒精神”,究竟是什么?
【文/包伟民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吴铮强浙江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一、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从而形成一个新型的士人阶层,是宋代社会结构变迁中引人注目的特征。
科举考试是宋代选拔官员最重要的途径。科举指朝廷开设科目,士人自由报考,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的官员选拔制度。科举有贡举、武举、制举、词科、童子科等不同的科目。
贡举即常科,是科举制中最主要的科目,主要考察应试者对儒家经典的理解以及写作水平。北宋前期,贡举又分为进士、明经、诸科等科目。
武举是选拔武官的科目。
制举也称特科,是因皇帝下诏而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用于选拔特殊人才,科目较杂,如真宗景德二年(1005)曾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武足安边科、洞明韬略运筹决胜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科,史称“景德六科”。
词科包括宏词科、词学兼茂科、博学宏词科及词学科等,主要考察各种文书写作。
童子科是为15岁以下少儿举行的科目。
宋代300余年间,共开贡举118榜,所取正奏名、特奏名共约11万人,开武举77榜,所取约2500余人,制举取士仅40人,词科取士1092人,童子科取士约300余人,平均每年取士约360人。这一数字不但远胜唐、五代,元、明、清三朝也不能及,可谓空前绝后。宋代庞大的官僚系统,特别是高级文官,主要通过进士科选拔。据统计,北宋共有宰相71人,进士出身65人,其余宰执大臣153人,进士出身139人,南宋时比例更高。
常科中,明经主要考察对儒家经典的理解,诸科主要考察对儒家经典的熟悉程度。熙宁四年(1071),王安石改革贡举,贡举科目减少至只保留进士一科。
宋代贡举原则上向所有的男性平民开放,士子可以自由报名参加,但也有一些具体的限制:一是不能有犯罪与严重违反礼教、伦理的记录;二是限制僧道、胥吏、工商业者以及军卒应举,但至少对工商业者的限制并不严格,允许工商杂类确有才能者参加科举;三是限制身体有残疾者应举。北宋后期曾推行三舍法,朝廷从学校中取士,只有取得太学生的资格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宋代贡举实行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逐级选拔。解试包括州试(乡试)、转运使司试(漕试)、国子监试(太学试)几种途径,一般在秋季举行,又称“秋试”或“秋赋”。一般科考之年八月十五日开考,连考三天,逐场淘汰。各州解试,进士一般由诸州判官主考,诸科由录事参军主考。通过解试获得解额(录取名额)的举子,由诸州府、转运使司、国子监等送到礼部参加省试。省试不中,一般下次仍需参加解试。
榜下争婿 《知否》剧照
省试在尚书省礼部贡院举行,又称礼部试。宋初科举每年举行,后来两年、三年或四年不定,英宗治平三年(1066)起三年一贡举,逐成定制。获得解额的举子当年冬季聚集于京城,写家状、年龄、籍贯、参加科举次数等,向礼部报到,次年春季选日参加省试。朝廷委派权知贡举一至二名作为主考官,同时委派权同知贡举二至三名协助。省试连考三场,分场淘汰。省试合格者由礼部奏名,参加殿试。南宋时,为照顾远离临安府的四川举人,在四川举办类省试,简称类试。
殿试亦称廷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唐武则天时就曾举行,并非常制。宋代殿试始于太祖开宝六年(973),是年知贡举李昉录用才质平庸的同乡,落第举人徐士廉等击登闻鼓指控李昉徇私,赵匡胤遂在讲武殿复试新及第进士及落第举人195人,重新录取进士26人,诸科101人。
此后殿试成为定制,最初对省试奏名仍有较高淘汰率,自嘉祐二年(1057)起不再淘汰省试合格者,只是重新排定名次。殿试编排录取者名次,前10名由皇帝最终确定。宋代进士科录取一般分为五甲(等),第一、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三、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南宋后期起,民间始有进士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的称法。
进士科考试的内容,宋代前后变化较大。宋初承唐及五代之制,进士科主要以诗赋取人。仁宗朝,策、论的优劣也作为参考。熙宁四年(1071)改革贡举,废除诗赋、帖经、墨义,以《诗》《书》《易》《周礼》《礼记》为本经,以《论语》《孟子》为兼经,每试考四场,第一场考本经大义10道,第二场考兼经大义10道,第三场考论1首,第四场考时务策,元祐年间又兼考诗赋,南宋时进士科一般分设诗赋进士和经义进士。
这里所谓帖经指有关儒家经典的填空题;墨义指以简答的形式考察儒家经典及注疏的内容;大义考察对儒家经典的解释,不以注疏为标准答案,可以自由组织语言;论是对某一主题的阐释;策是提出时政对策。宋代进士科考试逐渐废除单纯背诵类的内容,不再以诗赋作为评判优劣的主要标准,加强对儒学义理与事务对策的考察。
宋朝有诸多措施保证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首先,规定考官及地方长官的子弟、亲戚乃至门客应试,朝廷另择考官、另辟考场,称“别头试”。不是科举出身的现任官员参加贡举考试,也另辟考场,称“锁厅试”。其次,实行锁院制度,考官自受命至放榜一直锁宿于试院,解试、省试、殿试莫不如此,以防请托或考官泄漏考题。此外又规定考场中座位不得随意移易,所有考试在白天完成,不得夜间举烛应试,严禁挟书、传递纸条、请人代考等作弊行为。
宋代也有一系列措施保证评卷的公平合理。宋太祖建隆三年(962)明令废除唐代盛行的“公荐”“公卷”行为,以考试优劣作为科举取士的唯一标准。自宋太宗淳化三年(992)陆续推行封弥与誊录制度。封弥又称糊名,指试卷评定时应举者姓名、年龄、三代、籍贯等信息必须密封。誊录指阅卷时试卷由专人重新誊抄,阅卷官只见誊录本,无法辨认考生笔迹。
殿试评定后,即举行唱名赐第仪式,皇帝亲临崇政殿或集英殿,殿试官、省试官及宰臣、馆职等入殿侍立,举人候于殿门外。然后依次传唱举人姓名,中举者接受皇帝赐予的科举等第。唱名又称传胪,仪式十分隆重,杨万里有诗云:“殿上胪传第一声,殿前拭目万人惊。名登龙虎黄金榜,人在烟霄白玉京。”真宗朝开始,唱名赐第之日,进士释褐,赐绿袍、笏,以示中举者脱离平民阶层,步入仕途。
唐代科举及第只取得仕宦资格,须再经吏部选官考试才予授官。宋代贡举登科一般直接授予官职,太祖朝初授官职甚低,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以后授官优渥,太宗至仁宗朝第一甲进士往往直接出任通判或知县。进士高等往往迅速升迁,如吕蒙正于太平兴国二年考中进士第一名,6年后任参知政事,11年后拜相。宋朝又有特奏名,比如举人年五十以上,参加省试5举以上,即使省试黜落,也可参加殿试,特赐出身,据统计宋代特奏名占所有取士数的45%。
范仲淹 《清平乐》剧照
二、新型士人的成长
宋代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数众多。两宋时期,约有10余万人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落第者自然更多,按乡试20%、省试10%录取率,以及平均每人一生参加科举5次计算,应该有数百万人曾经参加过科举考试。
科举首先是皇帝选拔官员的制度,皇帝利诱士人为其服务。“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宋代社会流传的这首劝学诗,甚至被认为出自宋真宗赵恒之手。
除了选拔人才充实官僚队伍,加强社会控制、消除政治异己力量也是皇帝大兴科举的重要考量,宋人认为“圣朝广开科举之门,俾人人皆有觊觎之心,不忍自弃于盗贼奸宄”,特奏名制度更让“士之潦倒不第者,皆觊觎一官,老死不止”“英雄豪杰皆汩没消靡其中而不自觉”(《燕翼诒谋录》卷一),科举考试消磨意志、钳制思想的消极影响也日益显现。
通过科举制度形成的士大夫阶层,固然代表宋代社会精英群体,他们中间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经济、哲学思想、文学艺术与应用技术方面的优秀人才,但很多士人科举入仕的动机是追求富贵。比如北宋的宋祁入仕后纵情奢侈,兄长宋庠提醒他莫忘当年咸菜下饭(虀饭)的艰苦生活,他反问当年吃咸菜不就是为了今天的享乐吗?文天祥指出父兄师友所以劝学,“利而已矣”。
科举入仕,本质上是皇帝以高官厚禄来换取士人的效忠。士人进入官场,由于个人动机与修养的不同,官场作风也有区别。有些人忠勇刚毅,如寇准在澶渊之战要求赵恒亲征,甚至不同意与辽议和。有些人循默懦弱,如王旦对赵恒封禅本有异议,赵恒送给他一坛珍珠后便开始附和。有些人崇尚权术,逞才弄巧,如丁谓为赵恒封禅、崇道尽施才计,为谋权位攀附刘娥、勾结宦官,结果身败名裂。
然而,士人并非只是科举制度的产物,同时也是儒家文化的传承者。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科举士人必须掌握儒家经典。儒士讲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以经世治国为志向。五代时期儒士无缘实现政治理想,又不愿同流合污,往往归隐山林,隐士、僧道竟成为儒学传承的重要力量。
宋初三朝,科举士人多功利之徒,但至宋仁宗庆历年间,出现了以范仲淹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志于古道,以名节自励,以天下为己任,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集·近思录拾遗》,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76页)的恢宏理想与高远人格。在这种儒家自觉精神的激励下,才会出现王安石以“回向三代”为号召的变法运动,以及朱熹以“正心诚意”为根基的博大精深的理学体系。这正是后人所谓的宋儒精神,或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