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载人受限,车主质疑:有后座,为啥不让载人?获得交警回复
交通工具是一把“双刃剑”,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出行的同时,也对人们的人身安全存在潜在的威胁,而无论是天上的地方,快速的汽车,还是低速的电动车,都存在一定的潜在的安全隐患,但即便如此,只要是“利大于弊”,都应该得到发展和普及。
“双刃剑”用来形容电动车是在合适不过,电动车作为为中低收入群体解决出行需求的交通工具,没有它的存在,数以亿计的人出行都会变成难题,没有任何一种动力型交通工具,像电动车这样低廉的价格,容易操作的特点,较低的上路门槛,而且在出行还不怕堵车,不用为停车犯愁等等优点。
但是,电动车的另一面,是它带来的“高风险”,根据数据201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全年共发生了203049起交通事故,除了汽车带来的139412起交通事故之外,其他数万起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的占到了7成以上,它的安全隐患让交管部门“堪忧”。
从数字来看,电动车造成的事故数量远没有汽车高,但其实电动车本身是低风险交通事故,它的对标产品是“自行车”,电动车的事故率早已经远远超过同为非机动车的自行车,所以,交管部门也意识到电动车不能按照自行车的老方法进行管理,给电动车立规矩,严监管已经是“形势所迫”。
电动车载人受限,对载人年龄提出要求,有车主表示困惑
电动车从2018年以后就陆续迎来了不少“规矩”,车主熟知度比较高的就包括了:电动车新国标实施,电动车全面上牌,部分电动车需要持证上路,一盔一带,一车一票,各地的电动车条例,电动车禁止高层充电停放等等,这些“规矩”无一例外都是利于管理,利于减低电动车潜在的安全隐患,而有的让人折服,认为早就应该出台实施,而也有少部分让车主表示很无奈,很困惑,甚至表示质疑。
其中关于电动车载人受限,其实就是让很多车主不理解的“规定”,近期,一位广东东莞的市民就在政务平台留言表示自己对于电动车载人受限的困惑;
困惑1:现在的电动车已经成为老百姓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而以前的自行车都能载人,为什么电动车有后座非要限制载人,为什么载成人就不行,12岁以下就可以坐?
困惑2:电动车是绿色出行的交通工具,它的出行为什么要设置那么多“条条框框”,而设置之后,也没有在道路做任何提示,抓人就要处罚,很多被罚的车主根本不知道这些细则,对于一些电动车需要处罚的规定,是不是应该在道路多设置提示标识牌?
官方对于载人受限做出正式回复
对于这位市民的留言,东莞市公安局进行了回复:
对于市民所反映的电动自行车载人问题,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我市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合规载人上路行驶的标准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至多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且所有驾乘人员均佩戴安全头盔;在其他道路上载人行驶不得超过一人,超过人数限制的,需下车推行。
从回复的内容来看,其实东莞的载人设置要求其实和其他地方还有所出入,大部分地方所要求的是电动车载人不超过12周岁,而东莞遵守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的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普通电动车都是无法载人的,而只有电动车安装了儿童座椅,才允许载1.2米以下儿童,这意味着,即便是12岁以下,只要达到1.2米,也是无法载人。
电动车载人存在哪些“利与弊”
电动车不允许载人自然有不载人的“利”,而车主希望电动车能够载人,自然也有不允许载人所带来的“弊”,那么,对于电动车载人会存在哪些“利与弊”,小行家详细和您分析,让您对于它应不应该载人,心中有个自己的答案。
电动车不让载人的“利”:
01上路更加安全,关于电动车的所有规定实施,它的出发点都是“安全”,根据专家解释:电动车一旦载人出现交通事故,这种时候后座上的人伤势会更加严重,因为驾驶人因为骑车的时候需要集中精力,所以能够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做出反映,但是后座乘车人本身就存在视觉盲区,很容易没有时间做出自我防护的动作,更容易受伤。
02促进公共交通的发展,不少专家认为电动车的过度发展并不利于公共交通的发展,而如果让电动车的实用性降低,其实是有利于公共交通的发展,比如接送孩子的家长不能使用电动车,可能就会乘坐公共交通,夫妻两人出门,不能使用电动车那就只能选择其他出行方式,这些都能促进公共交通的利用率上升。
电动车不让载人的“弊”:
01降低电动车的实用性,载人其实对于有需求的车主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实用功能,比较常见的就是“接娃”的家长,由于我国存在“中国式接娃”的现状,他们需要一辆“接娃”交通工具,汽车又贵又容易堵车,学校门口还找不到停车位,电动车是非常好用的“接娃”工具,一旦不让载人,必然影响了它的实用性。
02占用更多的道路资源,随着汽车、电动车以及其他机动车数量的增加,现在城市道路最宝贵的莫过于道路资源,而限制电动车接人功能使用,或许有部分人会选择公共交通,但是可能对于一些经常2人一起出行,就会选择一辆汽车或2辆电动车,这都比1辆电动车更加占用稀缺的道路资源。
03特殊人群出行成难题,小行家在电动车不能载人的规定刚刚实施的时候,看到一个网友的帖子十分动容,网友表示:我妈妈脚带有残疾,上下班都需要我爸爸或者我电动车载的,如果不能载人,妈妈上下班都是问题了。我国经济虽然提升得很快,但是仍有很多中低收入群体,他们买不起汽车,而电动车是主要依赖的交通工具,电动车的载人功能限制,是对一些存在载人“刚需”的老百姓出的大难题。
小行家观点:其实电动车不能载人的规定并不是从电动车整治才有的,电动车不能载人是写入交通法的,而这样的规定的本意是好的,让电动车避免因为载人带来的安全隐患,只不过,这样的规定一直没有实施,就是因为它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不贴合实际”,电动车载人其实对于很多车主,是至关重要的功能。
而对于安全隐患的问题,其实无论任何交通工具它都存在,小行家认为电动车载人的隐患,是远比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小很多,所谓交通工具,它出现的目的就是方便出行,解决人们的出行需求,而为了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就让它失去了出行便利性,这种情况是没有对错,只有值不值,而关于值不值只能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那么,对于电动车载人限制,您觉得为了安全舍弃它的载人功能,值不值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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