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三轮车严查“双禁”,清除道路行驶的隐患,网友:管得好

随着近些年国家对于节能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作为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以“电”为动力的交通工具消费市场也越来越旺,根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的电动车销量达到了4000万辆,电动三轮车的年销量也超过了1000万辆。

市场兴旺的同时,以“电”为动力的车型在管理上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规范管理,能用到“前所未有”其实并不过分,因为一直以来,我国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基本上是出于无规范、无监管、无门槛的“三无”上路状况。

而这样的“三无”状态,让部分电动车、三轮车成为道路的隐患车辆,每年因为牵扯到这2类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在日益增加,而事故的导火索也是多种多样,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上路的安全意识不足,防护措施不足等等。

因此,近2年的电动车整治过程中,主要就是加强电动车的上路行驶规范,从车辆的上牌开始,到电动车的戴头盔,甚至是对于一些高隐患车辆要求了考取驾驶证的监管,从约束的力度上来说,不仅有了违章会罚款、扣分,对于一些行为会直接扣车,甚至会拘留等方式,来达到让电动车更安全的目的。

如今,电动车在大的方向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标准,而重在执行方面,落实一项规定必定要开展治理、查处,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因此,制定的有不少标准其实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但该来的还是会来的,小行家注意到,近日,电动车、三轮车严查“双禁”,清除道路行驶的隐患,网友:管得好,早该管了,那么到底是哪些“双禁”呢?下面带您详细了解,提前做好准备。

“双禁”之一:严查车辆安装遮阳伞、雨篷

无论是电动车、摩托车还是电动三轮,都会存在安装遮阳伞、雨篷的行为,而这些不在厂家设计范围之内的装置,本身就属于不合规的行为,再加上这类物品,确实在车辆行驶的时候会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伤害的不仅是自己,往往会带给其他的车辆、行人“无妄之灾”。

这种能够避免给他人带来“误伤”,不少网友纷纷认为:早该管管了,甚至有网友直接提出建议,一位合肥的网友就表示:建议禁止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雨蓬”,可见,这种“利人但不利己”的行为,是不得人心的

因此,这类加装行为是不被允许,早在电动车治理的早期,就有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严格查处,而今年也有深圳、南宁、郑州等地启动了查处,10月,合肥、咸宁等地,明确禁止电动车使用遮阳伞、雨篷,将会实施现场拆除、没收等方式进行查处。

“双禁”之二:严查无资质的三轮车、低速电动车

如果要说哪一类电动车对道路安全隐患更大,得到的结果大概率会是道路行驶的一些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驾驶的低速电动车,这些车辆因为大多数都是无资质车辆,没有合格证,没有正规发票,办理不了相关的上路手续,因此成为“无人管”的车型。

也因为没有管理的制度来约束,这类车辆在道路行驶的随意性更强,随意变道、占道,甚至闯红灯等行为都很常见,但随着三轮车、低速电动车迎来了规范治理以后,对于一些无资质的车辆,不再允许随便上路,各地都在宣传不要购买不合规的车辆,督促车主尽快办理上牌手续。

而对于一些无资质的三轮车、低速电动车还在违规上路,交管部门呼吁不要使用这类车辆上路行驶,对于屡教不改的车主,将会核查是否有3C认证,合格证,发票,如果无法提供,或面临扣车的处罚,因此,对于这类无资质的车辆,商家不要卖,消费者也不要买了。

“双禁”能不能达到清除道路行驶的隐患目的?

对于以上的2种行为的禁止,它的初衷是为了达到清除掉一些对道路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那么,这样做可以达到目的吗?

小行家认为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是有一定的提升的,首先是安装遮阳伞、雨篷的行为,我身边就有“活生生”的案例,一位亲戚因为有遮阳伞在和其他电动车会车的时候发生了剐蹭,而遮阳伞刚好把另一辆电动车碰倒,导致了另一位车主出现了右腿骨折的情况,而最终经过索赔,我家亲戚面临8万元左右的赔偿款,这对于他们的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因此,亲戚也十分后悔,安装了遮阳伞。

而对于无资质车辆的限制,虽然不一定能够起到直接的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但它却能够达到让更多的人,不主动地购买和使用这些存在隐患的无资质车辆,这样能促进经销商不销售这类无资质车辆,而没有销售和购买,一些违规生产的厂商自然不会生产,这对于电动车的行业规范,是一个良性循环。

总之,对于电动车一些行为的禁止或限制,它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让电动车更安全,这一点也能够和广大车主以及道路其他车辆的车主、行人达成共识,毕竟,道路的安全是事关每位出行人,也都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情况。

那么,对于这2个禁止行为,您怎么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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