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分手男人要回给的巨款,一个贱格,一个没品
网上看了一单事情,某男和某女谈恋爱,还在一起住了两三年吧,最后分手了。据说,这个男的是个土豪,在同居期间,先后给了女的几十万,一看要分手,这个男的立即要求女的全部归还。女方不同意,男的就把她告上了法庭。
最后法院的判决是让女方归还,这下女方不干了,说自己年轻貌美,这个男的比她大11岁,且又矮又丑,要不是他拼命献殷勤,出手又阔绰大方,谁愿意跟他在一起?
这个事情就有意思了,谁是谁非?
把所谓“爱情”面纱掀开,明眼人马上就能看出这就是一单交易嘛。女的付出了青春和陪伴,男的付出了金钱,只是结局有点毁约的意思。
法院判决也没问题,没有白纸黑字的契约一般是不承认的,尤其是这种交易。如果法院承认了这单交易,那不是摆明了说,女性的身体是可以来卖钱的,可以根据容貌,年龄等标价的,这下恐怕女权主义者和妇联都不干,会口诛笔伐的。
这个女的看似吃了个哑巴亏,但又能怪谁呢?你自己都说那么看不上男方,心里更清楚这是个交易吧,你最终也不是真的想嫁给这又老又矮又丑的男人吧?自己那么贱格,为钱财去出卖自己怪谁呢?
至于这个男的,我想说的一句是没品,人品很差。你知道自己长什么样,知道自己凭自身魅力讨不了年轻貌美的姑娘欢心,那就用钱砸呗,把对方砸晕了自然你就得到了。
好吧,我承认你有钱可以为所欲为,但是你的钱砸出去又要回来,这就差劲了,感觉你是想白P啊?钱是你心甘情愿给的,而且这不是你唯一的依仗吗?这不是欺骗吗?你这样做法多来几次,曝光了,恐怕会天诛之,地灭之,天下女人共弃之。
不仅女人抛弃你,恐怕男人也会躲你远远的, 别装着明白装糊涂,这种男人不仅没信用,还很狡诈,谁还敢和你打交道啊?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果真如此?恐怕是这样吧 。
有钱千里来相会,无钱对面手难千,十万修得同船渡,百万修得共枕眠。若是有千万,白首同心在眼前。
若是有千万,白首,白首同心在眼前,咿呀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