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继承权”变了,父母的房产统统按这样处置,闹也没用

现如今,房地产被冠上了多重属性,例如居住、投资、城市权益享受等。
也正是因为如此,买房成为了横在年轻人面前的第一件大事,结婚时丈母娘通常要求男方必须有套房子,不然不能结婚,这样房子就与传宗接代挂钩了;子女要上学、要落户也必须要买房子,房子与城市红利享受挂钩。所以说,原来的茅草棚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房子被加上了诸多新的属性和需求,除了资产性质,还有浓厚的城市发展红利性质。
特别是随着房价的快上涨,房地产成为了每个家庭的支柱性资产,央行课题组调查报告显示,城镇家庭财产中,房产占比高于70?家庭总负债中,房贷占比超过80?作为买房主力军的70后和80后,很多人是通过30年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上车的,30年后偿完债务,虽然一身轻松,但一个新问题应运而生了:挣回来的这么多房产,如何分配给子女。
王石说,现在的年轻人根本不需要买房子,因为父母亲都已经买了很多套房子了,自己即便不买房,将来也有很多的房产需要继承;马云同样认为,未来一个子女都可能分配到继承父母亲5套左右的房子。故而,面对这么多的房子,如何分配给子女最合理,不至于子女、兄妹、兄弟之间反目成仇,成为了摆在父母亲面前的一件大事。
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国家《民法典》新规定,对房产和家庭财产等继承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变了,2021年起,父母的房子统统按这样处置,闹没用。
01新增2种订立遗嘱的方式。
为啥人们不喜欢立遗嘱?一方面感觉无此必要,因为传统的观念中,父母老了都是跟随儿子居住,由儿子赡养,所以将来自己的所有房产和财富都归属于儿子;另外去公证处公证遗嘱显得很复杂,普通人实在不愿意去尝试。新的《民法典》增加了二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法:录像方式和打印方式,比起公证方式的遗嘱,这两种就简单多了。
同时,为了防止父母立遗嘱时被胁迫,还要求必须具备2个基本条件:①有2个证明人;②清晰的姓名手写和日期。
02新规增加“宽恕期”。
顾名思义,就是指在订立了一份遗嘱之后,老人们如果后期觉得不妥,那么可以撕毁上一份文件,然后重新订立一份。这就给了父辈们重新纠正的机会。举个例子:张三有3个儿子,原本三个儿子对自己都很孝顺,对自己关怀备至,张三经过几十年奋斗,现在手握10套房子,另外还有500万存款。在定遗嘱的时候,张三决定均分,老大老二老三每人3套房子、外加每人133万现金。
不过,事后发生了改变,老大老二变心了,对自己不像之前那么好,动不动就言语相加,再过3年之后,张三感觉老三实际上是对自己照顾最好的,所以应该多给点房产和现金,故而对之前的遗嘱反悔了,“宽恕期”让张三可以重新设定遗嘱,会显得更加公平。
03属于合法继承人的,可以进行平摊财产。
这种分配法不属于遗嘱范围,而是对无遗嘱时家庭房产和财产如何分配的规定,一方面我国的立遗嘱方式尚未普及,很多人不愿意从事这项活动,另一方面生活总是充满了变数,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突发情况带走了人,那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何分配?
根据现在的规定虽然有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但难以做到公平分配问题,所以这在新规中予以明确,只要是合法继承人的,都能获得平摊房产和财产权利,既保证了公平,也大大降低了家庭因为老一辈房产和财产带来的纠葛问题。
04增加了继承人范围,侄、甥也可继承了。
笔者依稀记得曾经有一部电视剧叫做《粉红女郎》,里边就出现了2个突然发家致富的情况,据悉远在美国的舅舅苦心经营一辈子,留下了大量的财产,最后一命呜呼,奈何自己没有子嗣继承遗产,所以根据法律规定,由外甥和外甥女来继承这份财产。
这种意外的空降财富,有没有可能在现实中发生?根据新的规定,今后就存在这种可能性,新规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将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都列入到了法定的继承人范畴,也就是说,如果第一、第二继承人缺失的情况下(例如丁克家族未婚、也没有子女等亲戚),这些旁系亲戚可以依次进入到继承人队伍,获得财产继承权。
综上所述,新规下,父母的房产“继承权”变了,统统按这样处置,闹也没用。以前规定的很宽泛,例如同时有多位同级别继承人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财产分配不均对簿公堂,新规下这些问题都被堵住了。更重要的是,新规背后透露出“父母的自愿性”,无形之中告诉子女们要多尽孝道、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义务,优质的付出方可有高质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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