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方式:儿童统筹,门诊统筹,
2、网友 wms 提问:我的同事说他定点在社区医院,然后医保卡上的钱用完以后还可以有减免,是这样吗?
答:是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定门诊统筹约定首诊协议,签约后,其医保个人帐户用完后,在该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报销范围内费用,在职或退休人员个人仅需支付30%或15%,其余由医保统筹基金来支付,统筹基金年最高可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和6000元。经约定社区中心同意转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也享受一样的待遇。除急症外,在非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未转诊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如需享受上述待遇,可至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需确保医保个人账户尚有余额),年内不可更改,参保人员如需变更约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在当年的12月份到需新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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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与不定点区别
1.报销额度不同:在定点医院报销的额度会相对多一点。到定点医院看病,能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在“小点”,药费报销比例可达80%;而在“大点”医院看病,如果是先经过“小点”就诊再转诊的就报销55%,未经转诊直接去“大点”看病的报销45%。
2.结账方式不同:在定点医院住院可以在结账时直接冲销费用,只要补交冲销以后的金额就可以了。非定点的话,要住院得先申请,否则有可能不予以报销。住院的费用自己先垫付,然后再去社保报销。一般来说,定点医院是规定好的,不能申请更改。
3.医疗机构不同: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平等沟通、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具有一定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是可以报销的,而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医保政策规定是不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