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事关每个人!杭州又有重磅发布!
每个人都会变老
养老的事情
一定要好好关心下!
今天,杭州就有一项关于养老的
重磅发布!
今天上午,杭州市政府召开“共建共享美好生活,打造‘家门口’幸福养老”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这份干货满满的“居家养老指南”
有哪些重点?
一起来看
《实施意见》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责任、设施建设、服务供给、激励保障以及服务监管等5大类16小项具体任务。
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实施意见》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已建成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配套安排、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杭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金富:全市127个已建成社区,通过2年的置换、租赁,包括多种方式,把老旧小区配建到位;新建小区根据住宅出让土地的情况,房地产交付的时候,公共配套设施同期交付,就像学校、幼儿园一样配建。
此外,每个街道(乡镇)应另外至少配建1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6000—8000户配建1处,单处建筑规模一般应达到2000—3000平方米。
从明年1月1日开始,还将对原先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进行调整,转为直接补助给老年人。重度失能(失智)老人入住主城区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老年人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托养服务,给予每人每天20元补助。
杭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金富:我们是补助给老年人的市民卡中,在支付的时候就可以去抵扣,这样的话更加精准,也更加有效,老年人获得感更加强,就是这个600元不是机构付给我,而是政府给我的。
此外,今后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签约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内也可按医保规定,接受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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