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无数人的高额居间费,该如何解决?税务筹划帮你轻松解决!

目前很多人都和企业存在业务交流。其中最多的是巨额中介费用。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中介使双方合同成立,促进业务交流,委托人必须支付约定的酬金。如果没有具体协议,经纪人的人工准确确认,需经纪人提供签订合同的媒体服务,保证合同的成立,经纪人的报酬由该合同的当事人需平均负担。简而言之就是中介费。

当一套房子从介绍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出售,中介人可以得到中介费,中介费也会出现大额资金,金额比较大的话,通常要求开具发票,这样才是一笔合理的支出。

大额度的居间费就会存在35%的高额个人所得税,对这笔交易来说缴纳的税额过高了,面对高额居间费,中介又该怎样减轻税负?

首先 可以利用自然人代开的形式,在税务机构代开,其综合税率为2.5%至3%左右,与之前相比节税高达90%,这多数园区都有的优惠政策。只需要一张法人身份证,最高就可以代开5000万元

除了通过自然人代开解决高额中介费用外,中介还能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解决这一费用。也就是说,中介在此业务发生之前,在有税务优惠政策的园区内,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能进行核定征收政策,在区内设立个人工作室,或是某某中心,即个人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范畴。中介人再利用该公司承接其中介服务费,使该业务能够利用核定征收把钱转移到法人的个人账户。

10%的核定行业利润率,综合税率在3.16%以内,其中增值税能开可以抵扣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具体计算如下:

个人所得税=发票金额*10%* 5级累进制税率-速算扣除额

例如,如果中介有450万元的费用,他就能在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利用核定郑州,转出这笔钱,就不用再缴高额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450万/1.01 * 1%=44500元

附加费:44500 * 6%=2600元(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50万* 10% * 30%)-40500=94500元

这样高额的中介费用能达到合理合规地减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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