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征明是怎么处理书法作品中的错字、漏字的?
对于大多数书法人而言,创作一幅作品都是劳心费神的脑力加体力劳动,特别是长篇的作品。所以书写的过程中难免出现错漏,最常见的是漏字和错字,特别是行草书,书写的过程中一气呵成,在当时的情景,气氛,心境的综合影响下,笔若江河,一泻千里,一旦有了错字,漏字,也没法挽救,再重新写一张,那也不太能达到当时的效果,整体的气韵,精彩的单字,从新来一次也是难以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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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传王羲之是在微醉的状态下写就的《兰亭序》,在清醒之后觉得有太多涂抹,漏字甚至错字,例如“修稧事也”,原字应为禊,“崇山峻领”中的领字,原字应为“嶺”。王羲之想要从新誊抄一遍,可无论如何都达不到原作的效果。天下第一行书原本天成,岂能刻意为之?《祭侄文稿》中的涂抹本身就是艺术的一部分就不在讨论的范围内。但后人临习也依葫芦画瓢地涂抹就有些东施效颦了。
再举个例子,文征明这幅《陋室铭》,把“苔”字写成了“臺”字,当然这不同于王羲之的《兰亭序》是完全自创,《陋室铭》是有文本的,所以他把正确的字加在了旁边。但这并不影响整幅作品的精彩。在明代书家中,文征明对书法的诚笃,用功之深厚,字外功夫之宏博是独树一帜的。所以这样的错字,不是说进入了他的知识盲点,只能算作是无心之失。因为在书法的创作中,至少有三条线在同时运行,一是文本的抄录,二是对单字字形的揣摩,三是对整体气韵,上下关联映带,行气的把控。而书家的精神主要灌注在后两者之中。有些文本的错漏只能说妙笔天成了。
书法创作和打仗差不多,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一有问题就重写一张,效果上没办法作出最好的呈现,精力上也支撑不起。精神上对文本太过紧张又拘谨于笔墨的挥洒。书法作品的高下,有其真身的评价标准,文本是很靠后的一项要求,所以对文本的绝对精准可要求不应该放在书法作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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