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话题总结 | 人体传送机
话题内容
假设有一台人体传送机,它能够通过对人体的扫描完全复制该人的心理和生理信息,将该人分解为原子,在火星重组为一个一模一样的人。现在,史密斯的身体通过这一技术在地球上消失,火星上则出现一个和史密斯一模一样的人。那么,史密斯还是他自己吗?
出处:德里克%uB7帕菲特《理与人》
请问:
共有276小伙伴参与讨论,39%认为“是同一个人,他们拥有完全相同的人格”,49%认为“不是同一个人,史密斯已经随着他身体的分解而死亡”,31%的小伙伴想看看大家怎么说。“社会”“克隆”“存在”等关键词出现多次。
以下是部分朋友在评论区的留言:
@我思故我在
虽然史密斯通过原子分解的方法从地球消失,又通过重组的方法重新出现在火星上,但是史密斯原先拥有的的思想却不一定继续存在了。这也是为什么克隆人被禁止的地方,如果一个科学方面学者逝世,哪怕你克隆出几百个和他相同的皮囊,但是却无法克隆出他的思想理论和精神。
@一
遇事不决,量子力学
@差不多先生
看到这个话题,感到很开心,因为之前朋友有问过这个问题。接下来我来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首先我倾向于“史密斯还是他自己”这一结论。实际上人在一生中,由于细胞不断的进行更新,人的身体构成在年少与年老完全是两套,那年少的ta和年老的ta是同一个人吗?这个问题我们很好回答,是的。人体传送机只是把人的一生压缩在了一个很短的时间范围内,那我们也可以认为“史密斯还是他自己”。不过还是要在一个条件基础之上,才能这样心安理得的相信。
首先,自我如何认识?如果自我可以认同传送并重组的是自己,那就更容易了。自我认可的条件是,社会对这一技术的认识与认可;
其次,社会如何认识?社会如何看待这一技术(人体传送机),是否会造成伦理与个人价值冲突?简单讲,你的家人、朋友会认可传送重组的那个人就是你吗?如果人类不认可这一技术,即使可以实现也无法应用到生活中,就像克隆技术一样;
最后,法律如何判定?法律来源社会活动,这一技术是否引起广泛的负面影响与冲突?对现有法律体系之下的身份认同、伦理基础、政治基础等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以上3个方面,都可能得到或正或反的结论,那么得出最后的结论也必然是经过慎重的考量。个人觉着答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民族、政体、社会怎样去认识、理解与回答这个问题。
@陈康康
史密斯被分解,重组后心理与生理与原先没有任何区别,这样一来,火星上的史密斯可以看作是地球上史密斯运用某种技术传送过去,在宇宙中,史密斯的存在未发生任何变化,只是所处地点更改
@一字立心
佛将一个劫变成七天,又将七天变成一个劫。看起来是一样的,但是本质上已经变了。
@飒露紫
敢不敢推进一步,由于故障,地球上的史密斯没有消失,问哪个史密斯才是真正的史密斯。
@。
飒露紫这个推进太棒了,难道火星上的史密斯是不是真的史密斯取决于地球上的史密斯消没消失?是不是他自己竟成了相对的?所以火星上的史密斯,不是真的史密斯
@不想再闭关的闭关咸者
关于我思故我在朋友的观点我再延伸一步:克隆人如果无法克隆人的思想与理论,那么诚如这位高朋所言。但如果克隆能够克隆人的思维等涉及人格的东西,那么克隆人和原版谁才是真正的人?这将引起更为复杂且难以想象的社会问题。回到史密斯:如果史密斯是在地球被分解然后在火星上被重组,那么我认为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火星上制成了另一个人。关于理由不妨借用《神灭论》的比喻:身如同灯,神如同火,例子中的史密斯好比是一盏灯,它在地球被砸碎,又在火星被重装成了另一盏。这个过程中,火必定是熄灭了一次的。我认为这里火(神)体现的是人的存在的不可再造性:即一个人作为个体的存在只能被模仿,不能被再造。所以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史密斯在地球上被分解时,他的存在就随着身体的分解而消失了,而在火星上的那个人,只是一个和他很接近的人
太长不看版:干掉你的亲儿子然后把他绞碎做成一个跟你亲儿子一模一样的人,你还会认为他是你亲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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