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流城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的公示
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原出资人及各债权人:
2017年2月17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下称“龙文法院”)作出(2017)闽0603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以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受理债权人尤启胜对物流城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并于2017年4月1日作出(2017)闽0603民破1号《决定书》,指定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的物流城公司重整清算小组担任物流城公司管理人。后管理人招募到恒天地产有限公司及漳州恒天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恒天方”)作为战略投资人,2018年5月17日,龙文法院作出(2017)闽0603民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物流城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自此物流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监督执行期。
但在重整计划后续执行中,因恒天方怠于履行战略投资人义务,导致债权清偿严重逾期。为避免物流城公司走向破产清算,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龙文法院及管理人多次尝试为物流城公司招募新的战略投资人以进行二次重整,后经过数轮艰苦谈判,最终招募到华尔顿(福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漳州华尔顿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华尔顿方”)作为新的战略投资人,在变更原重整计划的前提下参与物流城公司破产重整。2021年2月9日,管理人与华尔顿方签订了《物流城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2021年2月20日,三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书》,对实物抵偿的房产范围进行了调整。后管理人在上述协议基础上制作《物流城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草案》并提交龙文法院。
为了推动二次重整的顺利进行,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定于2021年5月11日在物流城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漳龙高速路口北出口处200米)分组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对是否同意变更物流城公司重整计划及《物流城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进行表决,敬请准时参加。
现将《物流城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草案》、相关会议通知、《物流城管理人关于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含小额债权)模拟清偿情况的报告》予以公示,详阅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4:物流城管理人关于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含小额债权)模拟清偿情况的报告
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