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反电诈宣讲,9名大学生坦白或“涉电诈”
4月21日,在辅导员的带领下
长沙县某高校9名学生来到黄兴派出所
提供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线索
黄同学:
去年4月,我在网上看到出租微信号的信息,什么都不用做,每天能赚150元,十分心动,就把微信号租给对方用几天,收回来后发现有几笔转账记录,由于不知道用途就没在意,直到前些日子听了公安民警的防范电信诈骗宣讲,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主动向学校反映情况。
原来,为加强广大群众的防范电信诈骗意识,长沙县公安局组建反电诈宣讲团赴辖区企业、学校、小区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讲。在该高校的宣讲中,民警特意提到,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提供帮信服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
公安机关宣讲结束后,该校立即组织全面摸排和主题班会,提醒广大师生有向他人出租出借出售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个人网络账户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避免成为诈骗环节中的“一份子”。
9名有过类似境遇的学生主动向辅导员反馈,并来黄兴派出所说明情况。民警接到学生的协查求助后,一一登记,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表示将进一步核实情况,保留进一步处置权利。
很多同学还不知道
出租微信号
可能涉嫌“电诈”!
这样租购微信的广告
你见到过吗?
一天几十元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报价
成功让部分同学
将微信账号密码拱手相让
但这些被租赁/买来的微信号
到底被用来干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
租微信号,本身就是个陷阱
显然,这些人千方百计拿到用户的实名制账号,当然不是用来投票那么简单,有“租号”需求的,不是违法犯罪团伙,就是想打“擦边球”的灰产组织,他们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美其名曰是“短期租借”,其实就是变相盗号,哄骗用户自己交出账号、密码,再理所当然地将这些账号挪作他用。
一方面,账号使用权的离手, 意味着用户的隐私也将脱离防护,另一方面,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好友对用户账号出租并不知情,因此用户的身份极有可能被冒用。假扮号主身份向好友借钱、申请借贷、骚扰朋友,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诈骗等情况就可能发生。
不仅如此,由于普通用户的实名账号拥有支付功能,而且一般没有异常交易记录,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团伙盯上,用来拆分、“洗白”他们手上的赃款,逃避监管部门和警方的监控、追踪。
因此
蜀黍希望大家远离这种违规行为
不管在哪里
看到类似“租售微信”的信息都保持冷静
不被对方承诺的高利所迷惑
最重要的一点是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大家都不要去卖自己的微信账号
来源 | 综合长沙县局、深圳公安发布
来源:长沙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