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
设置要求:
(1)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消防控制室,宜设在建筑物内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高层民用建筑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消防控制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且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入口处应设明显标志。
(3)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其它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道通过。
(5)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具体标示如下:
1、 门牌:汉字“消防控制室”

2、 灯箱:指示消防控制室的正确位置。

3、 双电源切换控制柜
双电源控制柜主要由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组成,可根据需要在常用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自动切换,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连续性。

4、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没有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在保卫科)

5、火灾报警控制器每日维护操作提示(贴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
第一步:系统检查。启动系统自检功能,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检查。
第二步:设置检查。
(1)启动方式检查:检查系统启动方式,应设置为“自动允许”,在户用设置中按下“启动方式”显示为,1手动允许,可在主机上手动启动消防设备;2自动允许,手动触发消防报警按钮系统可自动动作;3手动禁止,无法在主机上操作。一般应选择“自动允许”工作状态。
(2)工作状态检查:将系统设置为“监控工作状态”。
(3)打印设置检查:一般应将打印机设置为“即时打印”工作状态。
第三步:目视联动主机屏幕显示是否为“系统正常”,火警灯和故障灯是否点亮。
第四步:屏蔽检查。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屏蔽的情况,查明屏蔽原因,核实屏蔽操作人员,做好详细记载,及时向消防控制室主管人员报告并修复屏蔽区域。
第五步:运行检查。查看系统运行记录和火警记录,核查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核实有关设施设备是否处于伺应状态。
第六步:功能测试。测试消防泵、防排烟风机等重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启动情况,并记录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