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外经》之二十九《脾土篇》

少师问曰:脾为湿土,土生于火,是火为脾土之父母乎?

岐伯曰:脾土之父母,不止一火也。心经之君火,包络、三焦、命门之相火,皆生之。

然而君火之生,脾土甚疏;相火之生,脾土甚切,而相火之中命门之火,尤为最亲。

少师曰:其故何欤?

岐伯曰:命门盛衰,即脾土盛衰。命门生绝即脾土生绝也。盖命门为脾土之父母,实关死生。

非若他火之可旺、可微、可有、可无也。

少师曰:命门火过旺,多非脾土之宜,又何故乎?            岐伯曰:火少则土湿,无发生之机;火多则土干,有燥裂之害。盖脾为湿土,土中有水。

命门者,水中之火也。火藏水中则火为既济之火。自无亢焚之祸,与脾土相宜,故火盛亦盛,火衰亦衰,火生则生,火绝则绝也。

若火过于旺,是火胜于水矣。水不足以济火,乃未济之火也。火似旺,而实衰,假旺而非真旺也。与脾土不相宜耳。非惟不能生脾,转能耗土之生气,脾土无生气则赤地干枯,欲化精微以润各脏腑难矣。

且火气上炎与三焦包络之火直冲而上与心火相合。火愈旺而土愈耗,不成为焦火得乎。

少师曰:焦土能生肺金乎?

岐伯曰:肺金非土不生。今土成焦土,中鲜润泽之气,何以生金哉。且不特不生金也,更且嫁祸于肺矣,

盖肺乏土气之生,又多火气之逼,金弱木强,必至之势也。

木强凌土而土败更难生金,肺金绝而肾水亦绝也,水绝则木无以养,木枯自焚益添火焰,土愈加燥矣。

少师曰:治何经以救之?

岐伯曰:火之有余水之不足也,补水则火自息。然而徒补水则水不易生,补肺金火气则水有化源,不患乎无本也。

肾得水以制火,则水火相济,火无偏旺之害。此治法之必先补水也。

少师曰:善。

陈士铎日:脾土与胃土不同。生脾土与胃土生不同,虽生土在于火也,然火各异。

生脾土必须于心,生胃土必须于包络。心为君火,包络为相火也。二火断须补肾,以水能生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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