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开庭,突然一方当事人把书证材料当着法...

正在开庭,突然一方当事人把书证材料当着法官的面撕碎了塞嘴里吞了下云,然后一个跨步冲出了法庭,留下一脸懵的法官跟对方当事人。这是我去年的一次真实经历。

去年代理一个劳动争议的案子,对方是个人,我这边是公司,法庭上对方拿出了一份公司盖章的每月工资条复印件,当时我们看着觉得奇怪,公司从来不会把某一个员工工资条都复印到一张纸上再给你盖个公章,后来再仔细看发现印章有点不对,因为公司公章曾经掉地上摔过一次,印章有点变形,外圆圈的弧线有一块凹进去了,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管印章的一眼就能看出来,而开庭时单位的代理人正好是办公室主任,很快就发现印章是假的。

经过与公司公章样章比对质证,外加轮番质问,对方终于承认这个章是路边三百块钱雕的。法庭如战场,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同时打的也是心理,开庭过程就是互相揣摩,挖坑解套的过程,乘胜追击、穷追猛打也是常用的战术,所以我们就当庭要求法官移送材料,追究对方私刻公章、伪造证据的刑事责任,并友好的向对方普及了伪造公司印章罪、伪证罪的刑事后果。

然后就出现了文章开头惊掉下巴的一幕,对方突然将手上的复印件撕碎塞嘴里扯着脖子吞了,当时开庭简易庭就一个女法官,一个女书记员,外加我们两个代理人,等反应过去制止的时候都已经全吞下去了,然后就看着对方拉开门跑了出去,等法官喊来法警追的时候已经连人影响都看不到了。

让人不爽的是后续法院的处理,对此事不了了之,不但没有追究对方责任,还在几个月后认可了对方主张的事实,支持了对方的诉讼请求。

PS:我们经常会做一些画蛇添足的事情,就像对方当事人一样,本来大多数工资条就是个白条,法官也都知道,当事人为了让它看起来更真实,自己刻个公司公章盖上去,不仅把真的搞假了,还给自己惹一身麻烦,甚至遇上较真的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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