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官

《三命》云:“正官者,乃甲见辛、乙见庚之例。阴阳配合,相制有用,成其道也。故正官为六格之首,止许一位,多则不宜。”

(解析:此是说正官是异性克我之物,如甲见辛、乙见庚之类,因为异性相配而成阴阳之道、夫妇之道,是相互间最为和谐、有用的一种关系,具备了这样一种最“相制有用“的关系,则最容易体现自身的价值、最有助于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等,所以这种“克”,是克治、修身、责任等层面的,是最有益于我的,是为“贵气”,因此正官为六格之首,是诸格中的老大,单纯的把官星之克理解成约束、限制是陕隘的。“止许一位,多则不宜”,指妙在精专,多了则分散贵气,此论在理,但亦不可太过绝对,要具体对待,如刘中堂刘罗锅造:

甲子、丙寅、己丑、甲子;

己生寅月,正官格,见丙为印绶,官星配印,官旺印旺,虽官星两位,亦不损大贵之气,反增印绶之情。)

《子平真诠》论正官: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

(解析:此从另一个角度解释正官,虽亦有几分道理,但显然没有“阴阳配合、相制有用”来得真切。如果明了了正官乃贵气、乃合乎阴阳之道的“尊贵”之物,切忌刑冲破害之理就不言自明,一切珍贵的东西都是怕被破坏的,一个人如果知道了清明上河图是价值连城的,那他会不知道这个好东西是不宜破坏、损坏的么?)

“正官先看月令,然后方看其余。以五行之气,惟月令当时为最,况四柱各管年限,年管十五,失之太早,时管五十后,失之太迟。故只此月令为正,余格例此。”

(解析:此道出了取格的方法,即从月令优先,然后再考虑年日时柱,道理很明显“以五行之气,惟月令当时为最”,只此一点足以说明,即如评价一个人,首先参考此人最主要的、“份量最重”的特点,再看其余,即重轻分明,“从重论之”。)

“甲日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寅巳,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月,皆为正气。官星更天干透出,如甲见辛酉,乙见庚申之例,谓之支藏干透,余位不宜再见,又须日主健旺,得财印两扶,柱中不见伤煞,行运引至官乡,大富大贵命也。”

(解析:此是说,正气官星若得其所用,无破坏损伤,自是富贵中人,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论正官,而非专指论正官格局,甲生酉月、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巳,自是取正官格,而乙生巳、辛生寅、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未必做正官格看了,若是官星透出发用,则以正官的喜忌来看待,如乙生巳月,是伤官格,再见印绶官星透出,这个透出的庚金依然按照官星的喜忌来分析即可,若成伤官去官、伤官见官等组合,喜忌则有不同,但无论如何,乙生巳月是不宜做“正官格”来分析的;主有纳客之数,客无胜主之理,作客人家,就算你客人再“喧宾夺主”(透出等),那也还是主人的地盘,不会因此主权易手。生杂气月则不相同,杂气,顾名思义,杂而无主,先得着为“王”,重透干之物,无透则看刑冲之类,从重论之。)

“大忌刑冲破害、伤官七煞、贪合忘官、劫财分福,为破格。如甲生酉月,见卯为冲、酉为刑、午为破、戌为害、丙为合、乙为劫、丁为伤克、庚为混杂、须是官星纯一,五行和粹,方以正官论。”

(解析:甲生酉月,见卯冲、酉刑,见乙劫,未必就损了格局,需要参考别处才好判断,午中有伤官,戌为伤官库,丙是食,丁为伤官,庚为七杀等,作为忌处出现是很明显的,喜制之去之。)

“若见前忌柱中,虽有物去之,亦不纯粹,”

(解析:未必皆如此,宜具体对待,不可一概而论

如一造,己巳、辛未、壬午、乙巳

任铁樵先生原注“经营发财巨万”,乃杂气正官,辛金正印透出,成官星配印,有伤官而不惧,所以格成、巨富。为何不发贵?时辰伤官之故,有辛而不惧伤,乃就成格而言,而伤官虽轻,时辰却乃归息之地,足可浊官星之清,符合“虽有物去之,亦不纯粹”之说。

而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木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

此造亦有忌,亦去之,不失大贵。)

“若官星结局,又有财资扶,非行身旺地不发。官止一二,无财有印,身弱无妨,”

(解析:官星有财无印,喜身强,可纳财官自如,无财有印,喜身弱,显生气印绶之情)

“若四柱皆归背禄,宜推岁运向背,财官旺地何如。

若财官满目,日主衰弱,不能负荷,徒劳无用,运至财煞旺乡,多染痨瘵,但有七煞行运复遇,便是徒流之命。”

(解析:自是从八字原局层次已定的角度论述岁运的喜忌,而不是在论影响一个八字高下的因素,个中区别当留意。后句前提是“日主衰弱、不能负荷,徒劳无用”,层次已然明了,见相应的岁运引发则不利,不可理解为大运影响了原局高下)

“又曰甲生酉月,辛金正禄,若见丁伤,支中无局,时引归衰败死绝之地,或有制合去之衰绝之火,岂能伤其旺禄。若时引官星临衰败死绝之位,反引丁火归生旺之乡或临煞地,降官失职,祸生无疑。时为归息之地,吉凶全在时消息。日主用神太盛,宜时以节制之;日主用神渐衰,宜时以补助之。柱中虽有凶神,时能节制,亦不能为祸。此看命之要法也。”

(解析:此强调时辰的重要性,伤害用神之字若得时辰制约则好,辅助用神之字若得时辰生扶或落在时辰字眼亦好,时辰是八字格局成败的最后一笔、关键之处。)

(解析:官星最喜者无非财、印,其理甚明。

辛酉、庚子、丙寅、癸巳

丙生子月,正气官星得遇财星,官旺身旺财旺,“词林出身,仕至通政,一生无险,名利双辉。”

若见伤官来破,则喜印绶:

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

乙生申月,正官格,见巳火伤官刑克官星,透印则喜,即去伤官之忌,又身轻生身有情,时辰正财不喜,有劫财去之,成全大格。

原解“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干为乾、阳、为行动之物,隔不作用本就不甚合理,以日主来“隔”,更是荒诞,日主为体,六神、格局皆为用,日主是被描述的对象、为被作用者、为静物,如何也参予对自己的“评价”了?

若官星不透而透七杀,喜食神制之:

壬午 丙午 庚午 庚辰

官不透而七杀透,得食神制之为宜,故。“位至封疆”

壬子、壬子、丙戌、戊戌

同上造,仕至郡守。

壬申、丙午、庚午、丙戌

此亦一郡守造。

若杀众则见印为上:

癸亥、癸亥、丁卯、癸卯

正官格,官不透而杀透,最喜卯木偏印化杀,“仕至观察”。

官星见食神坐实,则为贪食忘贵,亦喜见印绶:

甲子、丙寅、己巳、辛未

正官格,时辰辛金坐实,是为贪食忘贵,见丙火印绶则无妨,反显印绶有情,故“科甲连登,仕至极品”

若正官被破尽,用之七杀则宜

庚戌、乙酉、甲寅、庚午

正官格,得伤官局破尽官星,反用庚金七杀,“子运辰年大魁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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