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放松了采矿业的保护主义措施

自2月8日起生效的《2019年地方内容矿业管理条例》,放宽了要求当地企业持有跨国公司控股权的矿业行业规定,为更多的地方商业银行参与矿业活动打开了大门。新规定略微降低了允许矿业公司在坦桑尼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的严格的准入要求。

坦桑尼亚总统马古富力

《2018年矿业监管条例》曾被认为过于雄心勃勃,要求坦桑尼亚公司至少持有矿业公司51%的股份,而跨国公司必须与当地拥有的机构合作。作为矿业改革的一部分,这些法规和矿业法案修正案旨在让政府在矿业领域分得更大份额。此外,他们还设法促进坦桑尼亚国民和公司参与跨国公司的业务。

但一年后,坦桑尼亚放松了矿业部门的规定,程序性所有权比例降至20%。

分析人士表示,尽管坦桑尼亚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但多年来,矿产行业对该国的税收收入、大多数坦桑尼亚人的生活都几乎没有影响。

2019年新出台修订的《矿业条例》降低了对地方矿业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股权限制。根据修订后的规定,坦桑尼亚本土企业现在必须拥有至少20%的股权。

《采矿条例》(2018)将坦桑尼亚本土公司定义为“根据《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即:

(a)至少51%的股权由坦桑尼亚公民或公民持有;

(b)坦桑尼亚公民拥有至少80%的行政和高级管理职位,以及100%的非管理和其他职位。

矿业企业对这项修正案表示欢迎,称它将使采矿业充满活力。

姆万扎矿业企业Mbwaike Mahyenga表示:许多当地公司,无论是承包商、分包商还是许可证持有人,都没有资金和能力来推动采矿活动的发展。尽管我们很难承认我们在这方面存在短缺,但对一些本土企业来说,机器等设备的成本很高。

自2月8日起实施的《矿业条例》(2019),为更多的地方商业银行参与矿业活动打开了大门。

新规定略微降低了严格的银行要求,因为在坦桑尼亚经营的银行中,没有多少属于“坦桑尼亚本土银行”的定义。

删除了“当地”一词,允许矿业公司和所有其他涉及该部门的实体在坦桑尼亚一家股东不少于20%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

与之前的规定一样,2019年的《监管条例》(Mining regulations on local content)仍然影响着巴克莱(Barclays)、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Plc)、Stanbic银行(Stanbic Bank)以及总部位于南非的大型金融服务提供商第一兰德集团(First Rand Group) 100%拥有坦桑尼亚第一国民银行(First National Bank Tanzania Ltd)等国际银行。其他银行包括KCB Bank、非洲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 of Africa)和Access Bank Plc。

经济学家们表示,这是一个受欢迎的举措,因为新规定将允许更多的地方银行向该行业提供服务。

在新规出台之前——包括旧的和修订后的矿业本地内容监管规定——矿业公司被允许在海外开设银行账户,并将部分利润汇回国内,政府认为这正在削弱当地货币。

要求修改采矿法的呼声,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一些矿商,尤其是跨国公司,在逃税。

新的结构力求使包括承包商、分包商、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在内的当地实体甚至参与采矿活动。

上月初,坦桑尼亚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旨在减轻小型矿商支付5%和18%增值税的预扣税的负担,让持有初级许可证的人只承担7%的税收义务。

非洲矿业圈翻译自外媒,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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