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错误:王羲之、孙过庭、黄庭坚、米芾四位伟大书家是如何做的
文/一者
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在宝鸡开幕
不过还是有书法从业者在微信朋友圈发了参观展览的所见,主要是发现在展出作品的一个问题,截图如下:
截图
说这些的目的就是引一出下面的话题,当今书坛虽然是一派繁荣景象,但背后存在的问题多多,书写者多是在技法上拼命(据传,有书法家为了参展献出了生命),只关注它是书写的艺术,而没有关注书法是“文化的”艺术。
书法,并非只是写毛笔字,它是一门综合性艺术,要以文化为支撑,这里指的文化是作为书法家在文字、文学修养等方面的基本功。
在古代书法家、书法理论家“文”几乎他们的人生主线,在简介里都能看到“诗文俱佳”等关键词。
唐▪张怀瓘 张怀瓘《文字论》“字之于书,理亦归一,因文为用,相须而成”
《书断》说:“文章之为用,必假乎书,书之为征,期合乎道,故能发挥文者,莫近乎书。”
张怀瓘这些书法理论,说明“书法”的诞生离不开文字,也离不开文字表达的文学。书与文的结缘,书文相生,书法与文学为缘互为表里,由此得出结论书法不是单一的艺术,而是一门综合艺术。
“书”与“文”的关系表现在,文需要书来发挥,有了优美的文字书写,文就能大为增色,广为流传。书又需要文为蕴含,增添作品的审美意味。如王羲之《兰亭序》,不仅是“天下第一行书”,而且是一篇优美的散文,之所以能引人入胜、广为传颂、流传之久,就在于它是一件综合艺术品。
之前对书法展览的评审也逐渐重视起了书法背后的文化,之前的展览评审对写的比较好的书法作品出现了错别字,但写的的确好,会给予怜悯之情,勉强入选。现在这种现象已完全杜绝,写的再好,只要有错字,一律拿下。
或许,还有书家认为作品中出现错字、漏字并不妨碍书法的美,问题应该这样看,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书家是否意识到,发现后是否以认真的态度给予改正。不管书写者文化水平高低,不管其毛笔字写得如何好,书法是文化创造的艺术,它必须以作为文化创造的文字为始基。如果一位书写者连一度文化创造都没有很好过关,连识字、作文都有问题,就想进入二度文化创造,那就像初学书者没有经过楷书阶段就想写狂草一样,是绝不可能成功的。
写错字改正也是对艺术的态度问题,在书法史上“文字错误无妨”的逻辑是不存在的。这种例子不胜枚举。王羲之《兰亭序》,“崇山峻岭”一句,漏了“崇山”二字,他并不认为“无妨”,相反,随即在其旁的行间补上此二字。王羲之宁可对行款章法的形式美有所影响,也不愿影响文意的表达,这是著名的一例;孙过庭《书谱》,由于文章长三千七百余字,难免多次出现误写,但可贵在书家不怕影响美观,又一再予以“点”出。人们之所以将这一作品奉为草书经典之一,不但由于其理论高妙卓绝,书法翰逸神飞,还由于他在对作品的一再订正中所表现出来的责任感。相反,如果对这一处处的误写均听之任之,人们读也读不通,历来评价绝不会如此之高。
宋▪黄庭坚的狂草《诸上座帖》,其中一连误写了17个字,而且这些字都写得一气贯注,飞舞生动,极富美感,但书家甘愿让作品在整体章法上留下美中不足,实事求是地在17个字之右的行间全部加上密密的旁点来标明,以示这些字均作废。
米芾的《苕溪诗帖》,其中“缕玉鲈堆案,团金橘满洲”一联,书写时“缕”、“玉”二字之间多写了一个“会”字,他依然在“会”旁加了“卜”这个符号,以示其为“衍文”。他宁愿在纸素之上留下订正的痕迹,也不愿任其作品的文字上留下错误面对这四件杰作中难免出现的“书写错误”,王羲之、孙过庭、黄庭坚、米芾四位伟大书家都以不同方法予以改正,况我们呼?
这种认真的、兢兢业业的态度,正是忠于艺术,维护书法崇高地位的表现。
中国书法是一门综合艺术,它有着书文互成、相与表里的审美综合性,万不可随意对待,一位书家做的高下,也是其综合修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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