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30亿药明康德的机构是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实际控制的,号称自己不记得减持承诺!
财务尽职调查 全流程方法与实务案例
作者:周涛
当当
来源:资本市场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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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人是药明康德IPO保荐机构的关联方
减持股份表决权已被委托给药明康德实控人
减持收入28.94亿元
全部入股成本为4072万元
药明康德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票3次,分别为10转4、转4、转2。
上市公司分红时发现违规减持
减持人的解释
被遗忘的公开承诺
停止、学习、杜绝、反省
上市公司提醒违规减持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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