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恕[杜恕]
人物生平
一心为公
杜恕于太和年间(227—232)任散骑黄门侍郎。杜恕为人诚恳朴质,不善于表现自己,所以从小就没有什么名声。等到在朝中作官,也不结党营私,一心办公事。每当政策有失误,他总是引用纲纪法度来规谏,因此很受侍中辛毗等人的器重。当时自公卿以下,官吏们都在议论制度的增减,杜恕认为“古代的刺史,奉行宣示朝廷的六条规则,以清净无为为名誉,威风显著,为人称道。现在可以不让刺史掌握兵权,专心去管理民政”。
上书劝谏
不久,镇北将军吕昭又担任冀州刺史,杜恕便上书说:“帝王之道,没有比安民更崇高的。安民的办法,在于财富的积累;而积累财富,就是专务根本,节约用度。当今吴、蜀二贼还没有消灭,战车急需驾驭,这正是英雄豪杰努力奋斗的时机。但是朝中的儒臣士大夫,也意外地推崇羡慕武力,握着手腕而争论,以孙子吴起为第一。国库一年比一年空虚,民力一年比一年衰弱。现在吴、蜀僭位称帝,与我们作对,北方的胡人也没有压服,三个地方的边境发生变乱,全国都不会太平。现在边疆的荆州、扬州、青州、徐州、幽州、并州、雍州、凉州都有军队,而能够凭借在内部充实府库扼制外族入侵的,只有兖州、豫州、司州、冀州而已。 一个国家就如同人的身体,心腹充实了,四肢即使生了病,终究不会有大的妨害。现在兖州、豫州、司州、冀州也是国家的心腹,所以愚臣怀着恳切恭谨的心情,希望四州的长官,专心地从事根本的事业,来承担四肢的重任。但孤论难以坚持,触犯大家的欲望难以取得成效,众人的不满难以积累到一块儿,是非难以分清,所以年复一年也没有被英明的君主察觉。凡是说这种话的,都是疏远或卑贱的人,这类人说的话,确实不容易被采纳。如果让好的政策从亲信贵族口里说出来,亲信贵族本来就用不着冒犯我所说的四难来求取忠爱,这正是古往今来的人们所常常担忧的问题。”
当时朝中对官吏考核制度展开大规模的议论,朝廷内外的官吏都要考核。杜恕认为用人而不能让他尽力发挥才能,那么即便有才的人也没有多大用。 保全的不是致力要达到的东西,而所致力的事又不是当前最重要的。杜恕在朝中八年,议论刚劲率直。
出任地方
杜恕出任弘农郡大守,几年后转任赵王曹干的辅相,因病离职。又从家里出任河东郡太守,过了一年多,改任淮北都督护军,又因病离职。他在任职的地方,致力于维护国家的大体,树立恩惠仁爱,因此更加得到百姓的爱戴,只是不如杜畿。不久,朝廷任命他为御史中丞。杜恕在朝廷,因为与朝中的官员不和睦,所以,屡次在外面任职。后来又出任幽州刺史,加建威将军的官衔,朝廷让他持节,护乌丸校尉。当时,征北将军程喜在蓟县屯扎,尚书袁侃等人告诫杜恕说:“程喜曾在先帝那一朝任职,在青州排挤了田国让。现在足下拿着朝廷的节杖,让你们共同驻屯在一座城里,应该周密地考虑对策。”但杜恕没有在意。
惨遭陷害
他到官不满一个月,有鲜卑族首领的儿子,带领几十人马,没有经由关口擅自来到州城,州里杀死了其中一名鲜卑人,却没有写表章上报。于是程喜上书弹劾杜恕,杜恕入狱,由廷尉审理,依法应当处死。因为他父亲杜畿为国事勤劳死在水中,得以减刑,被免官为平民。他迁居章武郡,那一年是嘉平元年(249)。
杜恕为人豪迈任性,想不到要防备别人,终于导致这次挫折。当初杜恕从赵郡还朝,陈留郡的阮武也从清河太守的职位上被征召,两人都鄙薄廷尉。阮武对杜恕说:“我看您的才质性情可以经历公正之道,但把持得不够努力,素质能力可以担任大官但追求不够顺利,才学可以记叙古今但不够专一,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有才而没有得到适当的任用。近来有了空闲,可以深思这个问题,写出自己的独立见解。”杜恕在章武郡,便撰写了《体论》八节,又写出《兴性论》一篇,是为探讨个人修养的。嘉平四年(253)死在迁移的住所。
甘露二年(266),河东郡九十多岁的乐祥上书颂扬杜畿遗留下来的功绩,朝廷受到感动,下诏封杜恕的儿子杜预为丰乐亭侯,食邑一百户。杜恕的奏议论文都很可观,选取他和当时政治紧密相关的几件大事写在传记里。
家族成员
父
杜畿,东汉末及三国时曹魏官吏及将领。
弟
杜理,年少时观察力强,早死;
杜宽,喜欢学习而抗拒俗务,曾任郎中。
子
杜预,西晋著名将领和学者,参与晋灭吴之战。
人物评价
《魏略》:“恕在弘农,宽和有惠爱。”
陈寿:“恕推诚以质,不治饰,少无名誉”、“恕倜傥任意,而思不防患,终致此败”、“恕屡陈时政,经论治体,盖有可观焉。”
叶适:“杜恕峭峻,特立之意长者。自达之言,於魏极少其比。虽两汉人,亦难之。”
郝经:“始司马朗建议,令州县领兵,杜恕以为非。卒成晋氏瓜裂之乱,恕之意虑远矣哉。”
性格特征
杜恕为人真诚务实,行事不作修饰,所以自少都没有什么名誉,为人虽然不交朋党,专心公事,正言说政而被辛毗赏识,但自己不拘人事,不对人作出防范,最终不理会袁侃的规劝,最终被程喜加害,令自己几乎被杀。
政治主张
魏明帝时,大议考课之法,杜恕上书:“若使法可专任,则唐、虞可不须稷、契之佐,殷、周无贵伊、吕之辅矣。”杜恕其实是搬出了历史的证据,以明德治的必要性。
针对当时“以儒家为迂阔”的社会思潮,尚儒的士人还展开了对重法思想的批判。杜恕在其著述《体论》中,批评了重法之人关注点狭隘的弊端,“今之为法者,不平公私之分,而辩轻重之文;不本百姓之心,而谨奏当之书。” 即重法之人不平衡公私利益,只关注用法的轻重;不以民心为出发点,只关注法律文书的规定。杜恕还着重驳斥了重法之人对儒家思想的谬解:“是以为法参之人情也……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为情也者,取货赂者也,立爱憎者也,视亲戚者也,陷恕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乎。” 即重法之人片面地论断,只要考虑了人情,就一定与贪赃枉法、个人喜好、裙带关系、挟私报复有关。很明显,这些正是汉末弊政的表现。应该说,儒家重伦理人情本身自有其不可忽视的社会合理性,其在实践中产生流弊,是另一层面的问题,不能因此就将其合理性与其流弊混为一谈,所以杜恕认为,这是世俗小吏对古人思想的理解差之太远所致。
杜恕认为考课法不利于官员最大限度发挥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且布衣之交,犹有务信誓而蹈水火,感知己而披肝胆,徇声名而立节义者,况于束带立朝,致位卿相,所务者非特匹夫之信,所感者非徒知己之惠,所徇者岂声明而已乎!”另外,对官员仅用检验政绩和赏罚来管理和监督,实际上是一种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的价值导向,而对国家的统治而言,移风易俗才是更为根本的,杜恕就认为考课之法无益于“崇揖让之风,兴济济之治”。
杜恕以礼为万物的法式和规矩,并赋予礼以道德价值和政治价值的权威,进而论述了礼对协调政治关系和伦理关系的功用。杜恕的礼治主张切中曹魏名法之治的流弊,是魏晋之际治国方略由“以刑为先'向'以礼为首”转化期间的产物,在哲学论证上的不足又为魏晋玄学“名教自然之辨”、“体用之辩”留下了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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