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丨麦能(附音频)
现代人忙于生活,享受自己的喜欢,仿若成了一种奢侈的幸福。然而,找到自己的“喜欢”,去喜欢“喜欢”,或许会让我们收获更多的祝福和意外的惊喜。
“你喜欢什么?”听起来像是彼此见面时一个颇为轻松的开场白,但能够让你打从心底诚诚实实去喜欢,无论是人、事,还是物,能榜上有名的,仔细想想,背后的故事,都颇令人玩味。基本上从喜欢什么,多少可看出此人的个性与品味。挖得深点,还可能通到对方的回忆隧道,铲出一堆意想不到的秘密。讲得严肃些,也可以测量出彼人的价值观,甚至道德观。
当年,高中英文老师在课堂上问同学:“什么最好吃?”大家争先恐后地报出项目;轮到我们问他,答案竟是:“清蒸三层肉!”大家异口同声地“啊”了好长一声。他后来解释,因为小时候家里穷,三层肉只有偶尔加菜的时候才吃得到。当妈妈掀开锅盖时,那种飘出来的纯肉香味,一直是令他垂涎三尺的童年记忆。
喜欢,会因着年龄、地点、其他背景等因素而改变。就像现在的我喜欢夏天,是因为新英格兰地区的冬天实在太长。我居住在波士顿,有大半年是在冷空气中渡过。只要能够解除熊猫装备,可以轻装四处走动,已是一件乐事!喜欢与不喜欢,都得经过比较的过程,再加上个人的偏好,大部分是一种主观的情感取向。一般而言,没有绝对的好与不好、对与不对。就像很多人唯恐避之不及的肥肉,也可以成为某人的最爱。
时间是个很奇特的酵母菌,在不知不觉中可以改变生命里的许多事。印象中,长我十二岁的哥哥,是一个叛逆青年。当时他为了护发运动,不惜被学校处分。事隔多年,他对我说:“你现在只要给我三千块钱,我马上去剃光头。”。有一天,他给我一个音乐带:“给你听吧,我觉得太吵了。”播放后,我一听,天啊,这是“披头士”的音乐,怎么会吵呢?更何况哥以前还是玩电吉他的贝斯手呢!
经过岁月的酝酿,有许多喜欢是跟乡愁紧紧连结。对我而言,吃,等于另一种乡愁。举例:只要说出莲雾、烧饼油条等关键字,我就会向往入神。
再举例:以前不是很爱吃香蕉,总觉得干巴巴又没水分,这种东西哪有资格被列入“水果”的范围?后来在杂货店打工,一根香蕉竟然可以卖到美元七十五分。从此对它另眼相看。它的优点也开始渐渐突显:口感香滑(以前怎么从未发觉?),只要剥皮就可享用;不需经过清洗处理,方便省时;配合吐司、花生酱,就是果腹充饥的好伙伴。于是现在的我吃香蕉,是用有眼不识“泰蕉”的心态在嚼味,或者说是一种对“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省思。
闽南语有一句颇有哲理的话:欢喜就好(欢喜就是喜欢),这句话适用于许多场合。只要不是纵欲狂或购物狂,在能力范围内,做喜欢的事、见喜欢的人、去喜欢的地方、买喜欢的东西……还真都是“欢喜就好”。
身旁许多各行各业的朋友,共同的特点就是“忙”!抽不出时间来喜欢“喜欢”(第一个喜欢是动词;第二个喜欢,大多是名词,有时是形容词)。更惨的是,有些人忙到连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也搞不清楚。借用一位睿智长辈所说的话:“日子要是这种过法,那可真是白活了!”这样说来,清楚自己喜欢什么,其实也蛮重要的,不是吗?
的确,能够有闲情逸致享受自己的喜欢,是一种近乎奢侈的幸福。我有一件用棉米袋做的大短裤,拥有它,就让人觉得很幸福。那是几年前在夏威夷露天集市上,我用三十美金,跟一位韩国太太买的。布料上面印写着“最优秀米”四个大字。到目前为止,走遍大街小巷,还没有“撞衫”的经历(由此可见,韩国太太坚持不让杀价,是因为米袋还真是不好找啊)。
很中意这条穿着松紧带、还外配两个内侧口袋的大短裤。尤其在夏天,一穿上它,就有种说不出来的轻松自在。这条米袋裤不是名牌,也非出自设计师之手。喜欢穿它,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舒服。
对我而言,喜欢舒服,是一种为人处世的哲学。一个跟自己相处不舒服的人,通常也很难跟别人舒服相处。因此在这种“送礼(对人)自用(对己)”两相宜的原则下,期许自己力求舒服,同时也能散播舒服。
人生路上,不管是暖春、热夏、凉秋、冷冬,对于出现在周边的人、事、物,只要多用点心找到自己的“喜欢”,那么不管寒暑变换,都能在当季生产出情趣。当然,如果能够多一点成为别人的“喜欢”,或者别人能多一点成为你的“喜欢”,那就拥有了更多的祝福。伴着喜欢,在旅途中,将会发掘到更多景点,欣赏到更多新奇的美丽与曼妙……
一枝独秀
水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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