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操作!发票开了后,客户就是不付款,老会计的方法很机智?

昨天发了一篇文章:勾选平台弹出红字提醒!小心销售方恶意红冲
有读者看完可能是觉得二哥写的有不对的地方,然后就找了一篇文章给我留言,说这个文章说了可以直接开负数发票。
二哥的文章最大的特点不是文章写的有多好,最大的特定就是我写的每一篇文章大家都可以留言讨论,有任何疑问的大家都可以给我纠错,毕竟我也不是全对,我也不可能了解所有实操情况。对于大家的每一个问题我都会看和回复,如果有错误的我会立马给大家展示出来并置顶,甚至还会补充发文。
其实这个就是二哥的文章的最大优点,就是不会轻易误导人,就算文章有瑕疵,大家看看留言的互动,自己再问问,基本就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了。一篇方向性都错误的文章绝对不会出现在二哥这里(因为一发出来,我会迅速从留言得知),有实操争议的大家也会在留言区看到实际情况(各地的读者都会留言告诉实操情况)。
正是这种积极的互动,二哥分享文章不仅大家受益,我自己也受益,我通过文章抛砖引玉也了解了很多实操情况,大家通过看文章,看其他读者的留言也对一个事项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所以,写作分享并非我一个人的独角戏,不是我强行往大家脑海灌知识,而更利人利己的是这个过程,这个过程才是真正的学习进步的过程。
废话不多说,昨天这个读者留言的内容我想再深入的说说。
我亲自去看了他给的这篇文章,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文章一开头就让所有会计人眼球为之一亮,我也觉得这个引言用的好,够吸引人,所以我今天这篇文章也用了这个标题。
开了票,客户一直不付款,怎么办?这个多吸引人啊,这不是企业最头疼的事情嘛,就是货款回收的事情。
大家都想解决,都想看有什么高招。。
结果往下看,这一招也是够“高明”!
你给客户开了专票,然后客户拿着抵扣了,但是又迟迟不付款,解决的方法原来如此简单。。
一张红字发票就搞定????
大概意思就是既然你不付钱,我就开红字发票把给你的发票红冲了。
这。。。好简单粗暴!!
而且文章表示是税务局想好的招(税务局表示这个锅我不背!)
然后
文章继续说了这样做是有两大好处。
好处1,自然是不用交税嘛,销项被我红字了,既然我都没收到货款和销项税,那我把发票红字了自然也不用多申报。
好处2,我就有点理解不到了,还能倒逼税务局追查客户为什么不给付款?????不付款还抵扣?
这是啥操作?我真没听过。
我的这个读者看到这里就稳不住了,拿着跑过来给我留言,人家都说了对方抵扣了销售方直接开红字发票就行了。
面对这种质疑,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再表达一下二哥的观点。。
1红字发票能不能乱开?对方不付款,一言不合就红冲?
当然是不能的。红字发票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开,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红字发票必须在特定情况方可开具,那就是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
别人不付款你就开红字,然后申报表冲减销项税申报,这个操作怕是遭的不是客户,是你销售方自己哦。
且不说不符合开具红字的规范,你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开了发票又违规红冲调整,这操作风险不小。
2实操方面这事情你也干不了啊!
如果是理论你不管,但是实操你也得考虑一下可行性。专票如果客户已经勾选抵扣了,你在系统是没法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你要开具红字,都要由购买方提起申请,然后凭借购买方的信息表,你才能填开。
如果你绕开购买方,自己想直接开一张负数发票,系统会阻断你的红字信息表申请,提示你,该蓝字发票已经被抵扣!
如图所示:
3倒逼税务局查未付款为什么要抵扣这个事更迷?
这个就更迷了!从来没有任何规定说必须付款了才能抵扣。如果有,那都是老黄历了。
最早是有规定购进货物需要付款后才能抵扣,如图:可是那都是上个世纪的时期了。。
税务局也不会因为你没付款就来查你为什么抵扣?那真这样,我们挂应付账款时候还不能先抵扣,得等实际付款冲应付时候才计进项税?但是事实上,我想每个会计人都写过这个分录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从来没有听说税务局还查这个。。。
再说,人家增值税核算办法也就是这样
所以,这个所谓的发票开了,客户抵扣了不付款,我用红字发票冲销的办法,真的是很“机智”。
我想有些不想交税的老板看到这个文章肯定大为欢喜,赶紧把会计叫过来,二会计,你赶紧把发票给我红冲了,“不行啊,老板,别人已经抵扣了,再说。。。。”
二会计啊,看看别人家怎么做的,你要多学习,你自己想想办法哈,反正客户不付款,我不能交税。。。。
更关键是这篇文章后面对开具红字发票的注意事项和流程都非常清楚,也写了发票勾选认证了红字信息表必须购买方申请后销售方才能开具。
但是这前后不符的逻辑论调,不知道是矛错了,还是盾生锈了。
还有就是,我看到文末,文章末尾竟然显示来源我????
excuse me???
二哥表示我从来没有说过发票开了对方不付款我就红字解决这种神操作。
应收账款管理肯定不是用这种手段来控制的,别人不付款我就不确认收入,不开票,开了发票我也冲销?这是骚操作,恐怕是某些私人老板指示下会计有时候的无奈之举,这完全是不符合规定的。
企业采用系统的方法和科学的手段,制定企业自身适度的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回收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保证足额、及时收回应收账款,降低和避免信用风险,这才是货款管理的正确之路。
这种机智的做法,你动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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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啥title都没有
就是一个简单的税务知识分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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