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全国人大:2021年1月1日起,已抵押房产,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来源:综合TV法律联盟等

抵押房产可以直接过户吗?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1条【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也就是说房子已经做了抵押了,要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抵押人必须同意才行,不同意的话,不能单方面直接过户,否则只能让法院来裁判。

我们买房一般都会通过银行借款,银行会要求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也就是说,我们什么时候还清银行的钱,银行便可以为我们解除抵押,同时,房产也可以上市进行销售。
而这一情况,在《民法典》施行后就不一样了。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对房产中的买卖、租赁、抵押等都做出了全面的规定。《物权法》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就以《民法典》为准。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之后,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这两条法规的意思是,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即设立抵押的房子可以卖,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就是说可以带着抵押权卖。抵押权不影响房产的交易流转,卖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但是产权人卖房子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
简单地说就是:2021年1月1日起,已抵押房产,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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