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债务可转化为政府债务 |全文
投实消息:3月24日,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提出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坚决防止财力透支产生新的债务,坚决防止抵消投入造成新的浪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比重;支持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重点支持公办普通高中新建和改扩建增容。
在全面防控债务风险方面,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公办学校债务问题,构建债务防控长效机制。
加快化解存量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偿还;对符合转化为政府债务条件的或有债务,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转化为政府债务;
对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严格按照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化解方案,稳妥有序化解。
严禁公办学校自行举债,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
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公办高校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倾斜力度,支持公办高校结合财力状况合理规划、开展自身建设,适时发行其他教育阶段教育专项债券,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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