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管理办法》2020版,适合100人以下微小型企业(附下载)
一
《企业差旅管理办法》预览:
二
差旅管理涉及的问题有两个:
一是除住宿、交通及伙食外,额外出差补贴问题
差旅补助指企业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
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
二是出差期间加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存在两种情况:
01 若出差在外遇休息日,劳动者在休息日提供了劳动,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02 出差在途时间,如果交通工具以乘坐为主的,只是为出差工作做准备,并无特定的工作内容,不属于加班。
今日分享的《企业差旅管理办法》,对以上两点内容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六、出差津贴
(一)出差期间,除去正常的住宿、交通及伙食补贴外,按照实际出勤100元/天为差旅人员进行补助
......
(二)出差期间的在途时间,以平时正常工作时间为其工作时间,出差期间在工作时间外需要加班的,以出差津贴冲抵,不再进行调休,加班费亦不再另行计算。
三
差旅管理办法(正文)
一、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差旅管理及报销行为,特制定本
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二、差旅行政管理
(一)出差考勤台账
综合办公室需建立出差考勤台账,台账采用第三方平台“企业微信”平台履行,按照“直属领导—总经理”添加审批人,并抄送至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出差审批程序
员工出差前,需履行出差申请手续,凭审批结果预支差旅费。申请步骤为:
打开“企业微信”APP—“工作台”—“审批”—“出差”。出差人员需详细填写出差起始时间、出差时长、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及审批人等。
三、出差交通费标准
(一)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员为长途汽车、火车硬卧费用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的,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二)市内公交、长途汽车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员工报销时,须提供详细的乘车地点、时间和金额等信息,同时采用此事项真实的票据,经核实后方可在标准外据实报销。
(三)出差使用公司车辆出行的,不补助出差期间交通费部分。
四、住宿费标准及说明
员工出差住宿费标准按自然实际住宿天数,费用上限按照如下表格执行。凭住宿发票报销,超出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单位:元/人·天
(一)参加政府的公务活动,有指定的宾馆时,若超过公司制订的住宿标准时,需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后方可报销。
(二)员工出差当天返回的、出差地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在往返交通工具上过夜的不补助出差期间住宿费部分;在亲戚、朋友处借宿,可凭车票申请50%住宿补助。
(三)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的不再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五、伙食补助费管理
(一)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天数,按100元/天计算报销,其中早餐20元、午餐及晚餐分别是40元,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二)出差员工在往返交通工具上过夜,伙食补助费参照上述标准核定;
(三)员工出差当天来回的,伙食补助费参照上述标准核定,但同时遵循以下的原则:
- 出差时间为3小时以下不计补贴;
2.出差时间为3小时至5小时以半天计,伙食补贴按照具体时间对应早/午/晚餐;
3.出差时间为5小时以上的,按一天计。
(四)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餐费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六、额外出差津贴
(一)出差期间,除去正常的住宿、交通及伙食补贴外,按照实际出勤100元/天为差旅人员进行补助,不足一天的,遵守以下原则:
- 出差时间为3小时以下的,出差津贴不计;
2.出差时间为3小时至4小时以半天计。
(二)出差期间的在途时间,以平时正常工作时间为其工作时间,出差期间在工作时间外需要加班的,以出差津贴冲抵,不再进行调休,加班费亦不再另行计算。
七、差旅费借款
出差审批手续成功办结后,可以以借款的名义向财务预支差旅费,预支标准按照出差天数*300元/天计算,待差旅结束正式报销时,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核算冲抵。
八.差旅费报销管理
(一)报销流程
- 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会计初审——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批准——财务负责人签字后出纳付款。
2.《费用申请单》的填写需详细,遇单子上有涂画、费用总额与票据不符的,不可报销。
(二)特殊情况报销说明
1.出差人员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个人开支、购物以及游览等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不得报销。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4.出差人员外地出差发生的其他公务杂费,凭发票据实报销。
5.出差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上级领导同意批准就近返家或办理其他事务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6.出差地发生的费用一律以发生地当地的相关票据作为报销的依据,否则财务有权不予认定。
7.由于特殊原因,不能遵照上述标准执行,事先请示总经理审批,出具相应的审批申请。
第九章 附则
(一) 本办法由西西文旅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相关制度与本办法存在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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