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医基础理论》教材评析(续六)
第七节阴阳理论不同于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
2017-05-17中国中医药报刊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长林的一篇文章《中医哲学是具元创性的科学哲学》,笔者读后感到十分新奇,现与其共同探讨“科学哲学”。
笔者:这个题目本身存在的问题:什么是“科学哲学”?什么又是“元创性的科学哲学”?科学就是科学,哲学就是哲学,科学是硏究局部的分科之学,哲学是硏究世界本源与世界上一切关系的整体之学,“科学哲学”等同“局部整体”,通吗?不但局部与整体没有元创性,科学与哲学也没有元创性,只有奇怪的“科学哲学”才有元创性。刘先生在该文中论述了七个大问题,这仅是七个大问题中,第六“阴阳理论不同于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之问题,直接与《中医基础理论》教材相关,对其予以评析
刘先生:关于阴阳,已经有很多学者指出,不能将其简单地等同于对立统一规律。笔者以为,二者尽管有某些同点,但至少存在三个根本区别。
第一,阴阳的对象是自然的整体。自然的整体表现为现象,阴阳是对现象的概括和划分,是现象层面的规律。《内经》说:“阴阳应象。”(《素问》第五篇标题)阴和阳总是表现为“象”的形式。对立统一规律属于西方哲学,以共性个性、一般个别的道理为其精髓,故其概念和规律都表现为抽象的形式,所以它的应用必定会破坏对象的自然整体性,会离开事物的现象层面,即自然整体的层面。
第二,由于阴阳和对立统一规律属于世界的不同层面,所以阴阳概念与对立面概念各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
第三,阴阳本质上是时间性规律,从整体对部分的决定作用着眼,故阴阳从根本上说,强调和谐、统一,强调对整体的保持和维护。为了事物的日新和发展,主张尽力发挥阴阳整体的调节功能。对立统一本质上是空间性规律,把事物看作是合成的整体,从部分对整体的决定作用着眼,故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说,强调斗争、排斥,强调对整体的分解和打破。为了事物的日新和发展,主张把重心放在对陈旧部分的更换上。
从这三点不同可以想见,如果把阴阳拉向对立统一规律,就会改变中医学的自然整体医学的特质。
笔者:这是刘长林先生不知“物”之一体两面之故,才对中国古代易哲学两个基本术语之阴阳如此错误之认识。“阴阳对立统一”是没错的,错在强调“对立”而忽视“统一”。要知道“统一”是“道”体之表现,无“道”体,用什么去“统一”?有“体”才有“统”,否则就不成“体统”!“统一”是“体统”之表现,是世界整体观之基。“对立”则是“道”用之表现,用的就是这个“统一”的“道”体。所谓“对立”是相对而言,所以差别就是“矛盾”,这个“对立”就是“差别”而绝不是“对抗”,西方哲学把“对立”等同于“对抗”。所以,否定阴阳对立之统一,就不知什么是阴阳。
原始的“对立统一”不是“规律”,而是自然界高于“规律”之“法则”,西式哲学强调“对立”而忽视“统一”才称之为“规律”,中国古代内道哲学则强调“统一”而忽视“对立”则称之为“法则”。“规律”是术,“法则”则是道,所以“法则”高于“规律”。 “阴阳应象”之阴阳分级,太极图中象征阴阳之黑白鱼为一级阴阳,象征阴阳之道的“法则”;黑白鱼之白黑眼点,是阳中之“阴”的象征,属二级阴阳,象征阴阳之术的“规律”,六十四卦中之阴阳爻属三级阴阳,象征阴阳之器的“形而下”。这就是说坤乾二卦之阴阳为一级阴阳,八卦爻之阴阳为二级阴阳,六十四卦中之阴阳爻属三级阴阳一样!太极图中之黑白鱼就是原始的阴阳之象征,黑白鱼之白黑眼点,则是次生的阴阳之象征。知此,就知太极与八卦的关系,就知八卦与其卦爻的关系,就知八卦是对太极的演绎。
所以事物分层次,象征事物之阴阳也分层次,所以“阴阳概念与对立面概念”,并不存在“各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 ,而是象征阴阳不同的事物才存在“各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 。例如:女为阴男为阳,脏为阴腑为阳,这就是“各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 ,而阴阳则不存在这一情形,阴阳犹如XY一样仅是一个指代而已,指代的对象不同所体现的内容也不同。说什么男女、脏腑“阴阳本质上是时间性规律” ,这是不知中国古代哲学原理之瞎说。并非是阴阳“强调”和谐、统一,而是阴阳之道“体现”和谐、统一。这说明其不知中国古代之“时空”统一不可分之哲学原理,才有“时间性规律、空间性规律” 之无聊说词。
“阴阳”这个易哲学术,因其“有名无实”,是一个不确定的指示代词,指代什么就是什么,没有指代什么也不是。因为大自然之一切事物分层次,在论述具体事物之时,用其“阴阳”去指代具体事物之时,因其指代具体事物不同,“阴阳”也跟着分层次。
所以不是“阴阳的对象是自然的整体”,而“阴阳之道”是自然的整体之象征,“阴阳之术”则是自然局部之象征。“自然的整体表现”不“为现象”而为本质,阴阳也不是“对现象的概括和划分”,而是现象的概括和划分可以用阴阳表征,也可以用其它术语予以概括和划分。阴阳更不“是现象层面的规律”,离开具体事物的指代什么也不是。
刘先生说:“阴阳应象”,(《素问》第五篇(《阴阳应象大论》)这个标题,并非“阴和阳总是表现为“象”的形式”,这个标题是论的“阴阳之道”,“对立统一”不是“规律”,而不“属于西方哲学,以共性个性、一般个别的道理为其精髓,……”。因为“阴阳之道”的“统一对立”不是“规律”,而是“法则”,这个自然“法则”是不可抗拒的。故其概念和“法则”都表现为抽象的形式,所以它的应用才能维护“对象的自然整体性”。
第二,不是“由于阴阳和对立统一规律属于世界的不同层面,所以阴阳概念与对立面概念各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而是由于阴阳之术的统一对立规律,和阴阳之道的统一对立法则,属于世界的不同层面,所以阴阳之术概念与阴阳之道概念各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
第三,不存在“阴阳本质上是时间性规律”,因为“阴阳有名无实”。并非“从整体对部分的决定作用着眼,故阴阳从根本上说,强调和谐、统一,强调对整体的保持和维护。”整体对部分的决定作用着眼,在于阴之道体主导阳之道用。“为了事物的日新和发展”,并非“主张尽力发挥阴阳整体的调节功能”,而是象征阴阳的整体内部协调之结果。说什么,“对立统一本质上是空间性规律,把事物看作是合成的整体,从部分对整体的决定作用着眼,故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说,强调斗争、排斥,强调对整体的分解和打破。”——这是典型的打胡乱说!说什么,“为了事物的日新和发展,主张把重心放在对陈旧部分的更换上。”——事物的日新和发展,是事物内在新陈代谢之结果
从这三点不同可以想见,如果不知何为阴阳,就不知什么是中医学的自然整体医学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