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事业编制即将成为历史?公办中小学教师会被同等对待吗?

教师事业编制问题一直是社会大众比较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求职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之一。对想从事教师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而言,如果招聘单位能提供编制,工资待遇方面是可以有所让步的。
这在高校教师招聘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不少高学历求职者放弃一线二线城市高校教师岗位,选择到三四线城市高校担任教职,就是因为部分三四线城市高校可以提供事业编制。然而,现在的趋势,高校教师事业编制似乎有被取消的苗头,不仅越来越多的高校在招聘教师时明确表态“不入事业编制”,也有越来越多的高校在进行“编制改革”。以至于有人认为“2020年,高校会全面取消事业编制。”
高校教师事业编制真的即将成为历史?从改革方向上看,这种可能性很大。
首先,国内高校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进行人事改革之后,就普遍实行岗位编制,编制不再直接与教师本人对应,而只与岗位对应。国家只对岗位实施监督,确保岗位被合理运用,没有被滥用,至于学校聘用什么样的人,实施什么样的管理,都由学校自行安排。简而言之,高校不再是国家的员工,仅仅是学校的雇员。
其次,部分地区已经在试点“取消高校教师事业编制”,比如温州市实行的“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新增编制全部采取核定报备员额”。
倘若高校事业编制成为历史,公办中小学教师会被同等对待吗?虽然有人建议公办中小学教师参照执行,但笔者认为可能性不大,至少短期内没有可能。
公办中小学教师与高校教师不同,他们收入来源单一,且没有“兼职兼薪”的权限。众所周知,2016年中办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到:“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权,发挥科研资金、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作用,允许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的兼职兼薪。”也就是说,高校教师时可以通过兼职兼薪提升自己的收入水平,而不准“兼职兼薪”的公办中小学教师,收入则基本依赖国家拨款。在这种情况下,事业编制对稳定中小学教师收入和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外,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也有区别,高校教师即便被取消了编制,依然是就业市场上的香饽饽,而公办中小学教师取消了事业编制,凭着每月几千元的薪水,很难吸引到优秀人才加盟,对基础教育发展极为不利。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高校教师的教学对象是已成年的大学生,他们实行“非升即走”或其他人事管理方式造成人员流动性大,对教学的影响比较小;而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未成年的孩子,需要队伍稳定。
虽说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宜被取消编制,但在现实中,还是有个别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在取消公办中小学教师编制上做了一些常识。比如某省会城市,从2009年开始,所有公办中小学新录用教师都不再有事业编制,采取“编外合同”聘用管理,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在职时,“在编教师”和“同工同酬”教师区别不大,但根据现行的退休方案,他们在退休后的待遇会有区别。
客观地说,在城市化进程很快的部分地区,因编制数量有限,采取“同工同酬”的方式招录一些公办学校教师,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这种做法既能满足了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也能保障了新录教师的工资待遇。
不过,这种特殊的公办中小学教师管理方式,只能适用于少数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短时间内难以被大范围推广,这不是打破公办学校教师“铁饭碗”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一整套基础教育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
教育引领未来,但未来是不确定的。哪种教育是成功的教育,哪种教育是失败的教育,谁也说不准。所以一线的中小学教师是一群做着不确定事情的人,他们必须要不断地调整自己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他们需要“编制”来为他们提供稳定的收入和一定的社会地位。
事实上,公办中小学教师也不可能参照高校教师执行。因为在中办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将中小学与高校区别对待: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就算被划归为公益二类的高校取消了事业编制,被归为公益一类的中小学,也不会受到多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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