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辉 | 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的分化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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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历史社会学在19世纪甫一兴起就出现方法论的分化,并形成解释型、叙事型、阐释型三种方法论传统。解释型历史社会学以解释和解决当下问题为研究导向,致力于寻找社会变迁的本质规律和社会现象的因果法则;叙事型历史社会学通过深描并叙述历史过程的差异性、个体性、具体性,以理解历史变迁的普遍化和社会整体的结构性;阐释型历史社会学把社会学的概念与方法策略性地引入历史,以阐释历史变迁的复杂性与独特性。这些方法论的分化决定了20世纪历史社会学分化发展的基本格局。

关键词:历史社会学;方法论;分化问题

作者:郭台辉,云南大学民族政治研究院教授(云南昆明 650091)。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19年第12期。

目录:

一、历史社会学的方法论分化作为问题

二、分化来源(1) :解释型的历史社会学传统

三、分化来源(2):叙事型的历史社会学传统

四、分化来源(3):阐释型的历史社会学传统

五、讨论出路:融合还是悬置

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的分化来源

一、

历史社会学的方法论分化作为问题

历史社会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历史社会学仅指战后由美国社会学领域兴起的一股以跨学科方式转向历史的潮流,经过两代历史社会学家“致力于建立自己的学科”,在1980年代初“批判的武器”最终“被驯化”为社会学的子学科领域。但随着定量史学衰落、叙事史复兴、文化史兴起和语言学转向,历史社会学逐渐扩展成为“两种倾向”交汇并混杂的研究领域,即倾向于在具体历史背景下关注社会变迁的社会科学家,倾向于修正既定的或发展新的理论、概念、方法的历史学家,参与其中的学科不限于社会学与历史学,还有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考古学、人口学、地理学、民俗学等,甚至人文、艺术、自然科学都加入其中。较之狭义的历史社会学周遭抵制,广义的历史社会学似乎因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相互青睐而广为接受。当然,社会学家比历史学家似乎更关注历史社会学的学术传统,追溯到18世纪的弗格森、休谟、孟德斯鸠,两个多世纪以来历经两次或三次浪潮式的发展,试图囊括19世纪在欧洲相继形成的“新史学”潮流及其后来的发展。如始于19世纪的英国社会史传统、德国“历史学派”与法国的“年鉴学派”,以及20世纪后期在美国兴起的“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均被纳入到历史社会学的学术史脉络。

即便如此,历史社会学一直是历史学与社会学部分交织的“边缘”和“模糊”地带。“边缘”是指传统主流学科的态度。对于以考据和叙事为特征的主流历史学来说,历史社会学家不严谨,既不特别重视史料的考证和整理,又过于宽容把二手文献和非历史性资料作为证据;而主流社会科学家认为,历史社会学家过于重视历史细节,概念提炼与理论解释总是无法摆脱历史情境的束缚,知识不具备普遍有效性。历史社会学时刻面临历史与理论之间的夹击而成为“模糊”地带。这不仅是历史学与社会科学握手言和的洼地,期待双方的融合统一,而且还是相互争夺的高地,指望对方俯首称臣。握手言和,一方面表现为法国史学的“年鉴学派”,强调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优势互补,试图把收集、整理和批判史料的“求真”史学与寻求客观真理和科学规律的“求全”社会科学结合起来,综合解释结构变迁的历史路径与规律;另一方面,有些社会学家提倡把历史视为一切社会科学的本质和基础,历史方法是社会科学唯一严肃的方法,由此追求社会科学与历史学之间的彻底融合。然而,在研究实践中,历史学与社会科学却是彼此对立的阵营,都指望对方忠诚于自己。比如19世纪末的德国历史哲学家们要求社会科学统一到历史研究,形成与自然科学相对立的“人的科学”“精神科学”或“文化科学”,而20世纪后期的美国社会理论家虽然可能声称“转向历史”,却鲜有尊重和理解历史情境,而是使之成为普遍命题的论证材料。因此,如果说历史研究统合社会科学的企图是一厢情愿,那么,“转向历史”的社会科学家也只能是痴人说梦,双方不可能妥协退让。

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不妥协充分体现在“转向历史”的社会科学家阵营内部。根据查尔斯·蒂利的概括,20世纪的历史社会学有四种分析策略:(1)因果分析,其特征是重构过去,以启示当下和未来的人类选择。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与协商民主、斯考切波的国家与社会革命属于这种路径。(2)模式解释,其特征是寻求跨时空的、周期性的结构与过程。本迪克斯的国家形成和迈克尔·曼的社会权力是其中的典型。(3)过程阐释,主要考察社会在具体时空中的相互作用。比如蒂利本人的社会运动和抗争政治。(4)范围延伸,把当代社会科学的技术或模型运用到历史情境,如1970年代兴盛的“新社会史”和“定量史学”。同样,斯考切波把二战后兴起的历史社会学归纳为三种策略:运用普遍模式解释特定历史;运用或修正经典概念和主题,重新阐释历史进程;对历史偶然事件的因果关系作出科学分析。皮尔逊批判性地指出,社会科学“转向历史”的三种方式:因果分析的“历史即研究往事”,以理解当代社会问题;模式解释的“历史即搜寻例证性材料”,以论证既定的普遍命题;提炼方法的“历史即产生更多案例的场所”。

可见,模式解释、过程阐释与因果分析已成为20世纪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的三种主要策略,但各自依据的方法论基础却鲜有阐明。相形之下,德兰迪和伊辛认为,历史社会学兴起于19世纪,一开始就在方法论意义上存在科学与阐释二分的学术传统,其目的与任务是探究欧陆现代性的形成与转型及其本质,并为西方现代性的“进步主义”与“欧洲中心主义”话语提供辩护。科学型的历史社会学传统可以追溯到孔德至涂尔干的社会学传统,即“关于社会的科学”,认为现代性形成的本质是“可以通过社会自身的内在法则和规律来解释”。这主要得到法国历史学家的呼应,并发展出“年鉴学派”史学传统,在美国更是得到完整的继承。阐释型的历史社会学传统体现为韦伯的阐释社会学传统和英国以社会史为导向的“新史学”传统:“把对于当下的关注视为建构性的系列叙事。”德兰迪和伊辛的勾勒把研究策略的讨论上溯到19世纪的方法论分形。在他们看来,历史社会学在19世纪的兴起是历史学与社会学两大传统相遇而形成的最大公约数,其内在的方法论冲突决定了20世纪历史社会学的策略分形。如果说蒂利与斯考切波等人没有追问策略分形的方法论依据,没有考虑到1990年代之后叙事分析成为历史社会学的重要研究策略,那么,德兰迪和伊辛却简化了19世纪历史社会学兴起时的方法论传统,没有为其分化的冲突提供可能出路。

本研究认为,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策略在20世纪的多重分化始于其兴起时的19世纪,只有理解其兴起之初的分化来源及其特征,才能把握其20世纪后期的分化格局,尤其是1990年代之后叙事分析成为历史社会学的一种方法论出路。不仅如此,只有从传统的源头把握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的分化路径,才能为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的整合提供可能出路,即使不可能有出路,也能为方法论的争论寻找根本缘由。因此,余下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前三部分是分别清理历史社会学方法论在19世纪兴起过程中奠定的三种传统及其内在脉络,即解释型、叙事型与阐释型,揭示并比较其间的差异与特征。最后一部分是在此基础上,从融合与悬置两方面来讨论方法论的分化问题,其一是认为,三种方法论传统之间存在动态整合的可能路径,其二是指出,历史社会学兴起是源于社会问题的关注,从而既不重视理论与方法,也不关注史料的真实性。据此,历史社会学必然遭到历史学与社会学的双重夹击,时刻面临历史与理论的争论。本研究有利于为历史社会学的方法论之争提供基本来源与可能出路,为历史社会学研究的具体实践提供方法论分化的理论参考。

二、

分化来源(1) :

解释型的历史社会学传统

解释型的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特征是,以社会整体为分析单位,旨在寻找客观的社会历史事实,发现确定的因果规律,预测与控制未来。其前提是假定人类的社会世界本质上与自然的物质世界一样,存在统一的必然规律和因果法则,社会历史研究可以统一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旨在寻找并解释因果法则和变迁规律。因此,解释型历史社会学往往把历史视为发现本质规律与客观真理的试验场,历史研究成为寻找论证材料的工具,旨在寻找历史变迁的内在规律以及解释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解释型方法论的理论集大成者是奥古斯特·孔德,他吸收英国的经验论传统,开创实证主义的哲学体系。在具体研究实践上,为解释型方法论的传统奠定基础的,最典型地体现为孟德斯鸠、托克维尔、涂尔干以及影响至今的“年鉴学派”史学。

孟德斯鸠、伏尔泰等18世纪后期的启蒙哲学家们开始吸收英国的经验论传统,以此批判笛卡尔的唯理论。在此基础上,孔德创造实证主义哲学体系,把两大传统结合起来,以统一的自然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来解释和探索人类社会法则与变迁。孔德认为,之所以把自然科学的思维运用于人类社会,就在于近代自然科学家不像中世纪的神学家那样专注起源与目的,或者形而上学家探索和依赖超自然的抽象力量,而是关注自然现象“连续性与相似性的恒常关系”、自然法则、历史成因和普遍联系。“科学的作用不在于支配现象,而在于改变现象,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了解现象的规律。”所以,人类为自身福祉而对自然的(培根式)改善或(笛卡尔式)支配,都必须掌握自然规律,并把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于社会运行规律的探索。由此,个人的社会行动可以有意识地服从于社会整体及其发展各阶段的基本规律,而社会规律服从于更稳定的自然法则,人类社会才能确保秩序与进步的统一,减少偶然性和破坏。据此,孔德在“三阶段法则”的基础上,按照简单性和普遍性的程度提出五个层次的基础科学研究体系,而与人类直接相关的、最特殊、最复杂的是社会学。但人类作为生命的有机体最接近生理学,所以应该区分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对应研究人类社会生存状态(秩序)及其运行(进步)的次序法则及其统一性原则。

孔德把社会学的任务视为解释社会秩序与进步的规律,认为其相应的方法是“观察和推理”,从而把经验主义传统的观察、实验、归纳与理性主义传统的推导、演绎结合起来。在孔德看来,确定性的理论以观察和经验为基础,而科学的观察必须以理论为引导。但在理论发现与经验观察之间产生一个“无法避免的循环”,只有神学概念才能打破,这也是神学得以存在的“最根本动因”。实证哲学的终极任务是找到支配自然和社会现象背后的永恒法则,用相继性(历史发展)或相似性(比较)的原理,将现象世界关联起来,并分析其形成原因。在这个意义上,孔德提倡科学研究的四种方法,即观察、实验、比较、历史。其中,社会观察“是最高级、最复杂的自然现象”,必然用预备性的理论与社会事实联系起来,而实验法是针对社会的病理案例,反向获得对常态的理解;比较法运用于不同区域的、毫无联系的人们的不同存在状态和发展阶段。但这些方法都需要依赖于历史研究,因为“对人类不同状态的历史比较,不仅是新兴政治哲学的手段,也是这门科学的真正基础”。在孔德看来,历史研究是一门真正的科学,井然有序地展示人类事务的相互关联与不断发展的进程,通过过去的事件来检验当下的结果,并预见未来。因此,历史学家要保持抽象性和普遍性,旨在发现社会运行的真正法则。在这个意义上,从人类总体到各部分的演化及其相关性和连续性,历史方法为社会研究提供最本质的证据,展示文明之间的共性,因此是社会学用途最广泛的方法。

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体系把自然科学方法论引入社会历史研究,对认识论三大传统在前两个世纪的争论进行方法论调解,为此后西方的社会科学研究和历史研究奠定了方法论基础。具体而言,孔德实证主义哲学对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的贡献有:(1)以“社会学”的名义,把社会科学从自然科学和启蒙哲学中完全独立出来,并明确其基本任务、知识合法性来源和方法论基础;(2)反对无理论指导的纯粹经验观察或者无经验基础的纯理性推导,主张整合归纳法与推导法,以此化解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认识论在社会科学研究的冲突;(3)整体思考人类社会问题,在分析单位上以结构论取代(自然的、抽象的和理性的)个体论,这具有形而上学假设的本体论意义,并且在社会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上发展出功能论和分工论,为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奠定认识论基础,但也为此开创了结构与能动的二元论争论;(4)通过静态的秩序与动态的进步二分法,把近代自然科学的旧传统(物理学的机械论)与新传统(生命科学的有机体论)结合在一起,而社会学的任务是探询社会整体的秩序与进步,同时也把法国大革命关于保守与激进的对立调和到秩序与进步的统一法则;(5)在方法论层面勾连赫尔德的个体普遍联系和历史发展的有机体论,把历史与跨文明比较提升到科学基础的方法论高度,延续历史进步论,并且把线性进步与历史发展结合起来。当然,在实证主义哲学体系里,历史研究是作为社会学的一种解释方法,剔除特殊性、具体性和个体性特征和内在精神。这意味着,历史研究是在一定理论和假说指导下而展开,旨在探索人类的普遍经验和法则,服务于人类社会整体的秩序和进步。这与维柯—赫尔德的历史主义传统存在方法论差异,但与唯心主义认识论却可以在方法论层面汇合,为此后实证史学和解释型历史社会学明确了结构主义认识论基础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原则。

在具体的经验研究上,托克维尔与涂尔干及其导师库朗热是解释型历史社会学家的典范。其中,比较起来,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可以对应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试图为社会有机体明确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目的是寻找一个普遍结构的总体法则与秩序,而《旧制度与大革命》类似于《罗马帝国盛衰原因论》,是由当下争论或焦虑的问题带入到历史分析,为历史过程确立支配性的因果关系解释。在托克维尔看来,具有普遍意义的历史是一个闭合系统,历史事件可以排列组合成各种社会、政治、文化等不同类型中,比如民主制与贵族制,在类型学的分析方法中讨论政治体制转型之间的关系和实质。这种历史社会学家专注历史类型、历史结构和连续性变迁,旨在系统回答所设定的问题并寻找普遍法则,不仅游走于过去与现在之间,还在现在与未来之间调和,而不考究历史细节过程,难以为严格的历史叙事和时间序列所限制。所以,用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来定位给托克维尔,都“不合时宜”,他只属于史论难分的解释型历史社会学家。当然,这还可以更进一步划分为两种分析策略,即因果分析策略以及模式或法则的假设与验证策略。比如,库朗热的《古代城邦》属于后一种。库朗热受笛卡尔、基佐和托克维尔的影响,自称为理性主义和结构主义者,从圣火—家神—墓地的形成逻辑来解释西方宗教、私有财产制度以及人类社会的古代来源,揭示宗教世俗化带来财产权革命的结构性后果。涂尔干恰恰把库朗热得出的结论进一步理论化,把宗教、仪式、习俗、象征符号、教育等结构性因素置于社会整体的核心位置和社会学研究的基本范畴。

当然,在学术史传承上,涂尔干是孔德实证主义哲学体系在经验层面的最恰当继承人和集大成者。虽然涂尔干批评孔德和斯宾塞等人停留在思辨抽象层次的概念体系,但他系列著作全盘接受孔德思想,并以更加经验的方式对其操作化,包括有机体论、结构功能论、劳动分工论、语言与宗教作为社会纽带、“失范”对应社会病理学,等等,进一步明确作为“皇冠之学”的社会学研究。具体到历史社会学来说,涂尔干首先剔除科学研究的哲学思辨、道德判断和艺术想象,认为科学必须有明确的探索领域,任务是描述并解释类型及其支配性力量的恒定法则,目的是发现由此构成的客观事实和实在。在他看来,社会科学的任务是解释社会类型,寻找作为法则的社会事实,而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恰恰是最早满足社会科学的必要条件,揭示了合乎人本性、超时空条件的社会法则。“ 社会事实”则是“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定存在的”“行为方式”。

而且,这种社会事实作为“物”的存在,不能还原为不易感知的观念,而是必须通过观察和实验才能理解和解释,而历史成为发现社会事实的一个主要场域和经验材料。据此,涂尔干为代表的“社会学派”与当时盛行的“历史学方法论派”展开针锋相对的争论。二者都以孔德实证主义为方法论基础,但方法论派只是把历史学家定位为客观收集、整理、考证、比较和综合政治领域的一手史料,背后没有更高的要求。支持社会学派的历史学家们并不满足于此,如西米昂(Francois Simiand)提出剔除“历史学家部落的三个偶像”,亨利·贝尔要求发展一门倾向于分析、解释并综合其他学科的“新史学”,替代方法论派的传统史学。这直接影响到20世纪的解释历史传统,包括“结构史学”“问题史学”“长时段史学”,并且最典型地体现为法国史学的“年鉴学派”传统。显然,在解释型历史社会学的研究策略里,历史学与社会学浑然一体,学科边界并不明晰,以解释和解决当下问题为研究导向,致力于寻找社会变迁的不变法则和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

三、

分化来源(2):叙事型的历史社会学传统

叙事型的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特征是以历史个体为分析单位,严格以真实的一手史料为基础,通过深描和刻画历史过程的差异性、个体性、具体性,以此理解历史的普遍化和结构性。其前提假设在于,历史是具有生命力的主体和整体,而人与自然存在本质差异,自然科学方法不能运用于人类历史,差异和具体的历史研究既可以寻找到普遍性和结构性的人类社会特征,也可以挑战简单、普遍和抽象的哲学研究。这个方法论传统坚持历史主义的认识论,但抵制兰克学派的的唯政治史和唯官方史料,而是在社会史、文明史、文化史等专门史和非官方史料中探询普遍历史的规律性与结构性特征。这个传统的开创者主要是19世纪中后期的经济史家罗雪尔、法律史家蒙森、民族史家兰普莱希特、社会史家约翰·格林、文化史家布克哈特等人。

兰克与洪堡一样,秉承赫尔德的历史主义认识论,同时关注“历史个体”和“普遍历史”:“历史科学能够以自己的方式,从对个别事实的探讨研究,提升到对事件的一种普遍看法,从而对事件之间的关系有客观的了解。”显然,兰克反对康德、黑格尔对具体历史的抽象化处理,批判启蒙历史哲学的机械论以及孔德实证主义方法论,同时还抵制赫尔德的浪漫主义及其历史想象倾向。兰克认为,历史学与哲学是理解人类事务的仅有科学。但是,与把人类生活和历史统一化为普遍原则的哲学不同的是,历史学是从局部来把握整体,重视历史个体的多样性、具体性、特殊性与生动性,由此考察进入普遍历史的过程。所以,历史学需要同时把握个体化(探询特定历史事件中的有效因素)与普遍化(理解其“完整统一”)的双向进程。历史个体的特性要求历史学精细化,历史家必须无条件采用怀疑和批判的原则对待一手史料,尤其是政治家的信函和外交记录等原始档案。叙事之所以能通达客观,就在于经过“严格考证”和“直如其书”,“忘却自我”地如实描述过去实际发生的政治事件。整合唯心主义认识论对普遍历史的追求与经验主义方法论对操作具体史料的苛刻要求,这是兰克“历史实在论”的最明显特色。

显然,兰克继续以神秘的“上帝之手”和“直觉”为形而上学前提,在认识论层面延续赫尔德的历史发展论和有机体论,为方法论层面的具体经验研究走向普遍历史指引方向。如果不考虑其普遍历史的追求,“兰克史学派”的方法论具有较强的相对独立性,很容易对接到更为经验和实证的认识论基础,与科学的方法论相融合,或者为其他的目的论所用。再者,抽象的唯心主义认识论与操作性强的经验主义方法论之间存在巨大的沟壑,随即被后继的传播者所剥离和抛弃,转而替换成更实用的观念,如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等。同时,如果悬置其方法论背后的神秘色彩,“兰克学派”对考证史料的批判态度、科学方法和客观标准,对具体历史的任何经验研究有明确的指导作用,使历史学家作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群体。从此,历史学可以像自然科学一样成为一门科学,为经验主义的叙事史学所认可,对19世纪之后欧洲乃至世界的“历史学科学化”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使之获得“科学历史学之父”的美誉。正如阿克顿在19世纪末所言,19世纪是历史学家的时代,而兰克是“使这个时代得以形成的代表”。此外,兰克史学派延续了实用主义的治史传统,从政治史(法律、政策、外交、战争)来看待一切历史,尤其强调伟大人物对历史进程的决定性影响,从而狭隘地、政治化地、片面地、悲观地、冷酷地、本质化地理解了人类思想与行动。

然而,兰克史学方法论的最大优点也是其反对者认为的最大缺点。其中,过于沉迷文献考证和事实描述,缺乏结构性问题的普遍关注和因果关系的类型分析,这在法国遭到社会学派史学家的批评。除此之外,还有两点影响到后来的历史社会学发展。其一,所用史料局限于官方文件的文字材料,忽视了非官方、非文献证据材料的历史价值。西方史学史一直存在实用主义的政治史与谱系学的文明史这两种看似对立的研究策略,但从19世纪中期开始,这两种策略开始合流与融通。马克斯·韦伯的导师蒙森主张历史学、语言学与法律各领域的交叉,并根据非官方文本(如文学、铭文)和古文物(比如文明古迹、钱币等)的史料,撰写古希腊罗马的法律史,形成《罗马史》和《罗马公法》等鸿篇巨著。他并不采用传统的编年史顺序,而是分类描述的系统整理,通过宗教、习俗、法律、制度等各部分完整呈现出精神和政治形态的结构主义特征。这既打破兰克关于历史与哲学、局部与整体的二分法思维,关注秩序与进步的社会学传统与关注类型学的历史学以及其他新兴学科如人类学、民族学等关联起来,成为历史社会学的又一来源,在研究指向上也可以与解释型的历史社会学不谋而合。

其二,过于关注政治史,忽视了法律史、经济史、文化史、社会史等领域。与马克斯·韦伯同时代的历史学家兰普莱希特出版12卷本《德意志史》,把兰克史学派视为“传统史学”而发起“新史学”挑战,在世纪之交形成史学界著名的“方法之争”。该著作综合经济、社会、文化、政治、艺术等各领域史料,从总体史与结构史角度,充分采用因果分析的解释历史方式,落实赫尔德关于普遍历史发展进程的历史主义理念。用发生学方法替代简单描述,其目的是,“揭示德意志历史内部物质的和精神的发展力量的相互作用,证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全面发展史有统一的根基并且呈现出若干进步阶段的”。对于历史社会学来说,兰普莱希特更重要的贡献在于,把历史学从狭隘的政治史和描述的文献考据中解放出来,经济史、社会史和文化史与政治史具有同等地位。当然,这种解放在19世纪中期之后的各领域已有体现,不仅仅表现为前文提到的法国社会学派反对方法论学派。德国经济史学派的代表威廉·罗雪尔主张把历史方法运用到古典政治经济学,要求在历史过程中寻找事物发展的规律与本质;文化史最典型的是布克哈特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1860),关注艺术、宗教等领域的个体意识成长;社会史的叙事传统体现在英国,包括麦考莱的五卷本《英国史》(1849—1861)强调城镇、商业和大众生活状况及其心态方面的历史变迁过程,强调社会史与政治史的互动机制,而约翰·格林的《英国人民简史》(1874)更是批判兰克的英雄史观,直接关注人民大众的底层群体,成为20世纪马克思主义历史社会学兴起的先声。

在这些政治或非政治领域,历史学家们严格整理和分析一手史料,按照历史多样性、具体性、生动性的叙事方式,清理出政治、文明、文化、社会、经济等人类生活各领域的丰富经验,进而发展出叙事型的历史社会学,虽然直到20世纪后期才被明确为一种研究策略。他们或是以历史个案来展示事件的偶然性与特殊性以及世界的多样性,颠覆必然性与普遍性的启蒙哲学思维,抵制民族精神、时代特征等更普遍化、结构化的不变因素;或是为既定的政治动因、政治后果或相互联系的社会机制提供更多考虑的面向,更全面、丰富地展示人类活动的历史过程与经验,从而把物质与精神、观念与行动、集体与个体、必然与偶然等关系统一起来。

四、

分化来源(3):阐释型的历史社会学传统

阐释型的历史社会学也同样把历史视为具有生命力的主体和整体,但对非历史性的社会学概念更为宽容,愿意把社会科学视为便于进入历史的策略性概念与方法,在历史研究中提炼并运用社会科学的概念与方法,可以更好理解历史变迁的复杂性与个体性。通过作为策略的概念(理想类型)与方法(因果性),可以更有效地理解特定的历史变迁过程。阐释型历史社会学传统的兴起主要归功于19世纪后期的马克斯·韦伯与奥托·辛茨。

维柯与赫尔德奠定的历史主义传统要求在认识论层面统一历史与哲学,而兰克试图对探讨具体性、个体性的历史与追求抽象性与普遍性的哲学进行方法论的切割,只是在普遍历史的指引下从事具体的历史科学研究。兰克学派的批评者更多指向其具体的历史研究,而“新康德学派”的历史哲学家们诟病其对历史与哲学的切割处理,要求以历史阐释学的方法论把历史、经验与哲学重新有机统一起来。狄尔泰、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人继续坚持维柯主张的“人的科学”与“物的科学”二分原则,提出相对于“自然科学”的“文化科学”或“人文科学”“精神科学”。在他们看来,自然科学的目的是以抽象的概念来解释无生命的自然现象,以提炼不变的形态和规律,而人文科学则是通过个体化的表意方法来理解和阐释人类行为在具体文化、社会和历史情境中的意义。因此,自然科学的“普遍化”与历史学的“个别化”是两种不同的“实在”,因此就存在“规范化”与“表意化”的方法论差异。理解作为阐释和表意的基础,强调重建和恢复文本或概念的原初语义以及历史事件的最初场景,从历史生成的发生学角度来对待和研究任何具体的研究对象,由此展现历史的真实意义。狄尔泰认为,任何历史都有意义,只是体现在各种独特的部分事件及其相互关系和价值中,需要人们去体验、领会、理解和阐释,才能达到对历史整体意义的认识。因此,历史阐释学抵制解释型历史社会学那种先入为主的语境抽离、理论假设、因果分析与类型划分,坚信文化科学是关于人类世界的知识,只要能剔除主观的价值判断并坚持阐释学方法,也能获得与自然科学同样客观的知识。

然而,新康德学派与兰克学派一样,依然没有解决一个问题:如何从具体、多样的个体现象通向更普遍化的社会历史情境?是否只能通过唯心论的移情、体验、直观、顿悟呢?在科学主义大行其道的世纪之交,他们的解决方案难以为经验研究提供足够的说服力。如果兰克学派在史料考据方面提供有效的经验方法,那么,狄尔泰等人试图通过个体主观的体验通达客观真实,却始终无法实现自然科学和哲学追求的绝对可靠与普遍有效。他们所谓的客观知识终究没有跨文化和跨语言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总是受制于特定的历史语境,从而陷入文化系统或语言系统的相对化困境,甚至滑入相对主义或虚无主义的深渊,导致历史主义的危机。这两个问题在马克斯·韦伯和奥托·辛茨(Otto Hintze)等人那里得到暂时解决,主要是通过历史学的阐释方法与社会学的形式(或者把社会学本身作为方法)结合,发展出“理解社会学”传统,策略性地调和历史与哲学之间的方法论紧张。他们同意维柯—赫尔德—兰克—狄尔泰以来的历史主义认识论传统,秉承以历史个体为具体历史研究的基本单位。但他们也意识到,历史学与社会学都作为关注个体行动的经验科学才可能结合,而且,正是行动的主观意义规定了历史与社会的实在性:“只有在行动的主观意义能够说明其他人的行为并因而指向其原因的意义上,行动才是‘社会的’。”然而,他们并不认同兰克和狄尔泰等人是通过移情、直觉或体验等主观方式来理解社会和文化现象,也没有像其前辈那样明显排斥社会学和自然科学,而是在策略上有条件地允许实证主义的因果关系和概念提炼。由此,把社会学作为方法,填充经验性历史学与规范性哲学之间存在的鸿沟,便于更好地理解历史变迁中具体而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这就是阐释型的历史社会学特征。

具体到韦伯对该策略的方法论贡献而言,“价值中立”是其基本信念,而提炼“理想类型”的概念和理论,不是作为其研究目的的客观实在,而只是作为一种调和策略,是理解和阐释历史的可行途径。那么,对多因果性的宽容与认可是韦伯获得客观知识的唯一科学方法,也构成为韦伯全部科学观念的核心。在他看来,人类社会严格划分为非理性的价值世界和理性的认知世界,前者决定了后者是一种文化存在物。人类理性的认知世界具有相对自主的客观实在性,但无时不受主观的非理性因素影响。因此,文化现象的研究者必须悬置既有的价值判断和偏好,严格受制于理性的引导,保持价值中立,客观理智地分析个体有目的性的行动,行动的价值和意义问题以及文化现象才可能在个体行动中得到理解。同时,每一门科学都要在特定的文化系统才得以理解,社会科学家必须依据具体的偶然现象,有意识地提炼分析性概念作为“理想类型”,才能更好理解和阐释具体的历史过程和独特的文化现象,进而寻找个体理性行为及其关系的因果联系。在这个意义上,韦伯接纳了作为方法的社会学,称之为“一门阐释理性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

然而,韦伯与涂尔干对因果分析的理解不同,虽然都是把人为提炼的概念作为科学逻辑的基础,但涂尔干理解的概念是实在论的,是普遍法则意义上的、真实的本质性存在。韦伯“理想类型”的概念则属于唯名论的,是为了方便阐释独特文化现象的权宜性存在,不仅没有目的论的法则引导,而且是具体的原因机械地导致具体的结果。即便如此,韦伯主张的因果机制也不是唯一的。一方面,这种因果关系与非理性的价值和情感因素关联紧密,被个体赋予了主观意图的行动,只是研究者策略性地悬置或者屏蔽了价值的影响;另一方面,任何的结果并不是只有一个原因,而是多重原因,只是研究者有意识地控制某些因素,为了强调某一影响因素。比如,在讨论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时,韦伯并不是不重视马克思强调的物质性力量,而是在肯定这个因素的基础上,探讨被人忽视的新教因素。所以,作为倾向于经济史的历史学家,马克斯·韦伯处理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很是独特。对于历史学,他要求理论自主性的让步,认为理论化、概念化、类型化都只是实现阐释历史的临时手段,在此过程中剔除价值并保持价值的中立性。对于经济学,他主张社会现实性的让步,始终把分析单位定位在生物学的天然个体和历史发展中的历史个体,社会只是个体的“意义之网”。正是因为历史学可以发展出更为理论阐释的特征,经济学可以更突出其社会属性,社会学只可能是夹在二者之间,并逐渐丧失其独立存在的理由。因此,较之于历史主义的其他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韦伯对社会学有所妥协与承认。这恰恰把社会学从涂尔干视为“王冠之学”的神坛上拉下来,并置之于“工具箱”的方法论地位。

五、

讨论出路:融合还是悬置

整个19世纪都是学科分化和方法论争论的时代,社会科学与历史学几乎同时登上知识舞台,这充分反映在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的内部分化中。一方面,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在整个世纪多表示为“社会学”)甫一兴起就受制于自然科学思维,并以此进入历史研究领域。另一方面,德国历史主义传统受到来自西欧的自然主义思维冲击,必须回应经验世界的科学主义和学科分化趋势,把实证主义方法论安放在历史主义的认识论体系中。所以,19世纪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都带有浓厚的历史意识,而所有的历史研究也要面对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挑战。到世纪之交为止,历史研究与社会科学之间逐渐形成解释型、叙事型、阐释型三种较稳定的方法论策略,恰恰可以把实证主义与历史主义之间的紧张消解在历史社会学的方法论范畴中。这种方法论分化决定了整个20世纪历史社会学发展及其争论的基本走势。

其中,叙事型历史社会学传统追求历史化、个体化和具体化。历史学是通过严格考证史料的“求真”,研究特殊的、个体的、偶然的具体事件,由此“直觉”到可以整体把握的普遍历史,并通达到宏观结构和必然规律。因此,普遍结构和必然趋势隐含于特殊,并且是通过展示系列偶然事件的综合结果,拒绝任何外在于历史事件及其细节刻画的抽象概念和因果假设。恰恰相反,解释型策略致力于探索和控制宏观历史变迁中的因果法则和普遍规律,并认为历史学家本身并不能把握整体和普遍,但可以提供可靠的特殊材料,用于检验哲学家假定的普遍概念。显然,叙事型与解释型两种策略对历史有着明显不同的理解,对待因果关系以及个体与整体、特殊与普遍、偶然与必然等诸多关系上存在很大差异。当然,阐释型策略在叙事与解释之间起到调和作用,一方面赞同叙事型策略的历史个体,抵制客观规律和因果法则的必然性;另一方面是重视提炼历史过程中的多重因果关系,并通过概念的理想类型来理解高度语境化的历史现象。换言之,阐释型是策略性地运用“唯名论”的概念来调和或遮蔽两种“实在论”争论,因此不是在根本上化解其认识论冲突。相反,叙事型策略反对运用任何的非历史概念与因果关系策略,而解释型策略则批评它在提炼知识和发现真理方面过于保守,由此形成解释、阐释、叙事之间的分化。

面对这种方法论的分化问题,有融合与悬置两种不同的基本态度。第一种态度是从建立学科的角度出发,要求方法论的内在融合与整合。科学研究的目的是提供一套稳定实用的知识体系,而且,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意味着有明确的认识论基础及其相应的方法论指导原则。历史社会学方法论分化割据格局,并不有利于整体、连续、稳定、有序的知识生产,难以建立一门获得广泛认可的现代学科。在20世纪后期,随着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的批判和解构,认识论层面的知识越来越失去普遍性、客观性和绝对的确定性,真理逐渐为主体间性的共识所取代,成为多重主体交互作用的结果。因此,方法论层面也需要调整,通过多重主体的共识来完成有效的知识生产。其实,方法论的“唯名论”与“唯实论”之间是可能整合的,实现叙事—阐释—解释之间的有机统一。基本步骤是“三步走”。

第一步是尊重历史材料的“实在”。叙事型策略的特点是史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其目的是在普遍历史中寻找个体性和差异性,但同时又在唯心论意义上寻找普遍历史的结构性和规律性。一方面,历史社会学以尊重叙事策略的历史本体和主体地位为前提,把受时空语境高度限制的真实史料作为理论发展的全部基础;另一方面削弱其唯心论意图,让历史的结构性和普遍性特征自然呈现于丰富史料的客观整理和经验提炼,任何概念和理论具有丰富的历史感和客观的历史依据。第二步是适度的“命名”,即提炼非历史性的概念并构建因果关系。在考证丰富史料(即“殊相”)基础上归纳出某种多重因果关系,并提炼出描述性或分析性概念即“名”,由此更有助于理解特定或者同类的历史现象及其形成过程。这就是阐释型策略的作用。然而,这种概念并不一定是事物真实存在的,而是在殊相决定共相的“方法论唯名论”意义上,作为一种理解历史现象和过程的有效策略和工具。同样,这种内在亲和性的因果关系并非唯一和稳定的,不排斥事物之间的其他联系,仅仅是为了更便于理解某一特定的历史现象而设定的。第三步是尝试抽象反历史的“实在”。在对特定或同类历史现象与过程进行大量因果关系的讨论和概念提炼基础上,可以在更高抽象和思辨的层次,尝试寻找事物更本质化、结构化、普遍化、“反历史化”的法则和规律。这既弱化了解释型策略对因果法则和本质规律的野心,但依然保持历史社会学的哲学化追求。

显然,历史社会学的方法论层次可以超越叙事、阐释、解释之间的策略对立,转而使之成为一个实—名—实的逻辑递进和抽象化过程(如下图1所示)。以“实在论”的历史化叙事策略为基础,经过“唯名论”的非历史性阐释策略,最后才上升到“实在论”的解释型策略,从而寻找到的知识与真理抽象程度更高,得到超时空语境的普遍共识。正如培根把人类的知识视为“金字塔”,历史是提炼知识的基础,而顶端是自然的普遍法则,通过“一列通到准确性的循序升进的阶梯”,由殊相和经验的历史研究过渡到共相的规范哲学。这悬置并弥补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历史主义的认识论分形,同时,在如今高度实用主义化的“后形而上学时代”还可以为普遍的哲学与特殊的历史之间找到新的平衡机制与结合过程,为历史社会学确立统一的方法论基础。

但在另一种态度看来,历史社会学的方法论融合,不仅不可能,也没必要。不可能的表现有二。历史社会学方法论的分化发展已经有两个多世纪,形成了完全不同的学术传统和规范,不同传统之间存在诸多复杂关联或难以对话的鸿沟,已经不可能把彼此对立并竞争性发展的方法论和研究策略重新还原其原初形态。更根本的表现是,方法论分化的背后其实是认识论的对峙。“人类知识从何而来?”一直是西方认识论难题,近代启蒙哲学确立了几种不同的认识论传统,也有其相应的方法论原则。比如培根确立的经验主义传统采用归纳法,笛卡尔确立的唯理主义传统采用演绎法,而维柯确立的历史主义传统采用辩证法,各自背后都有不同的形而上学假设,由此对如何获得人类知识有完全不同的理解,进而形成一套逻辑严密的哲学体系。这意味着,方法论的不同是认识论冲突的表现和结果,方法论的融合意味着认识论的统一,甚至是形而上学假设的整合。但其难度在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有所揭示。他是尝试发起一场哲学的“哥白尼革命”,确立“物自体”的形而上学假设,把已经分化的几种认识论传统重新统一起来。但19世纪之后的人类知识并没有如康德所愿统一起来,而是进一步分化为学科知识。叙事与解释两种方法论之所以相互对立,就在于其背后相对应的,是历史主义与理性主义这两种相冲突的认识论,而阐释型历史社会学调和二者争端,也只能是在方法论层面,而不能上升到认识论层面,更不用说形而上学假设。

没必要是指,历史社会学兴起的意义在于追问当下问题的历史形成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本身不具有社会学和历史学那样的独立学科地位,因此不必要追求方法论的融合和认识论的统一。历史社会学在19世纪兴起的背景和起因是,理解、反思并分析法国革命和工业革命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而以时代主题为导向,发现、解释并解决社会历史问题,成为历史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每个时代的总体性问题大体一致,允许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学科知识、方法和论证材料,综合理解和集中分析并解决时代的重大问题。马克思、孔德、托克维尔、涂尔干等第一代历史社会学家们,围绕19世纪因社会革命带出来的重大问题,比如秩序与进步、个体与集体、民主与专制、民族—国家构建,并对降服资本主义的罪恶提出不同的方案,由此展开比较历史分析和理解阐释,并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这些问题不仅是整个19世纪的时代核心问题,而且依然成为二战后历史社会学复兴后的核心主题,而分析问题的角度、方法与出路成为后人利用的理论资源和研究工具。这成就了历史社会学的研究特色。当然,每一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重大问题,比如,战后美国历史社会学复兴,源于50年代全世界的反殖民运动、60年代西方世界社会运动,需要重新思考秩序和进步等社会重大问题,而历史社会学在90年代之后再次扩展,主要是理解苏东剧变带来全球性的民族、宗教、移民等新问题。在21世纪随着“9·11事件”和金融危机的爆发,不仅使资本主义问题重新回归历史社会学研究的中心,还增加了帝国、反恐等新问题。

对于方法论的分化是融合还是悬置,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背后,是一个永恒争论的优先性问题,只不过是持问题的两端。历史社会学的优先任务是解决问题还是建构理论?如果历史社会学的研究传统是以解决经验世界的问题优先,那么将直面两个问题。其一,对待理论、概念与方法的态度是拿来主义,但不同的理论、概念与方法不仅有不同的认识论来源,而且还意味着不同的视角和材料,对问题的判断、理解和分析完全不同,更不用说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而且反而使问题更为复杂而不可化解,使各种理论与方法之间时刻陷入无休止的冲突与争论中。其二,对待历史学以及史料也是实用主义,为了论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性,不仅不够重视一手史料以及考证其来源的真实性,而且还大量采用二手史料或者研究性文献作为经验材料。显然,历史社会学的研究过程、方法和结论都难以得到理论“求全”的社会学家与史料“求真”的历史学家的一致认可,只能在解释型、叙事型与阐释型三种分化的方法论之间做出选择和作为基础。反过来,这也意味着,历史社会学天然存在方法论的分化,从而使之必然时刻面临历史与理论之间、收集史料与提炼概念之间的紧张、冲突与争论。

〔本文获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17AZZ002)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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