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缩短链条加大监督“压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福建省光泽县温纯服装店客流量明显减少,又面临店租、员工工资等资金难题,店主陈先生表示“今年的压力真的大”。在当地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百家银行网点走万家个体工商户”活动中,光泽县农信社了解情况后仅2个工作日就完成调查、审批、发放流程,给予20万元信用贷款,解决了陈先生经营周转的燃眉之急。

由中国人民银行创设直达实体经济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旨在通过资金支持等方式,激励各地法人银行为小微企业发放更多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对帮助小微企业渡难关、保就业保民生、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这样的政策之所以能在包括陈先生在内的小微企业中落地,得益于人民银行系统从上到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得益于各级纪检机构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据了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围绕金融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分支机构深入当地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等进行实地调研,每半年报送1次情况报告,并要求及时上报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推出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引导各地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图为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某企业生产线。

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作为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经济金融领域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人民银行系统垂管链条较长、体量较大、机构较多,压力传导容易层层递减,需要切实加强自上而下的督促指导。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积极落实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细化实化改革举措,推动各级党组织、纪检机构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从“大脑”到“神经末梢”都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确定的路线开展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履行好自身职责使命。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立足人民银行系统实际持续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与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共同印发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推动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半年会商制度;印发同级监督清单,督促各级纪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规范,列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通过述责述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等方式,强化对下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提出具体要求,见人见事推动任务目标有效落实。

体制机制上的变动,最能体现改革的力度。针对人民银行“大区行”管理体制中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脱节等突出问题,在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授权省会中心支行党委、纪委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履行全省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党建、人事、纪检、巡察等工作职责,解决了“管人”与“管事”错位的历史遗留问题,缩短了垂管链条,促进了管党治党压力责任传导。以成都分行纪委为例,改革前负责四川、贵州、云南、西藏4省区人民银行系统纪检工作。然而,由于人手少、辖内单位多、监督对象距离远,监督专责作用发挥有限。减少“大区行”这一垂管层级后,成都分行纪委专责四川省内人民银行系统纪检工作,贵阳、昆明、拉萨中心支行纪委各自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纪检工作,四地分行或中心支行纪委均受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从而“目标更聚焦,力量更集中,手段更丰富,成效更突出”。

推进的力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改革的成效。两年多来,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以一系列实打实的举措,推动初步建立贯通上下、协调左右、有力有效的监督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正在形成,工作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各级纪委在做深做细监督职责上不断探索创新,使监督更具靶向性,发现问题更加精准。南宁、长沙、呼和浩特等中心支行纪委组织开展系统内员工异常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发现少数干部职工仍然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等违规违纪行为,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北京营业管理部、济南分行、福州中心支行等单位纪委组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发现的违纪违法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正风肃纪成效显著。

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武汉分行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地级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在发行库区内存放私人物品,并多次向外搬运,严重违反发行库管理制度。“虽未发现发行基金被盗等问题,但暴露出发行库管理中的漏洞,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分行纪委在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的同时,第一时间将问题通报给分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同时推动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在辖区开展专项清理,健全相关管理规范。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补齐制度短板。改革以来,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先后发出36份纪检监察建议,同时督促指导系统内各级纪委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突出问题,以及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等履职尽责中的制度性、机制性障碍,及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发现你中支将闲置的旧办公区公有房产委托某公司维护使用,请认真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总行关于不动产清理规范相关制度……”今年年初,西安分行纪委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向榆林市中心支行党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榆林市中心支行党委全面检视在公有房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地方及时整改,并健全办公用房相关管理机制。2020年以来,西安分行纪委先后发出5份纪律检查建议书,有效发挥监督治本功效。

实践证明,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以严密监督体系防范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屏障、促进高质量发展,是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正如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一位同志所说,“监督是威慑、警醒,也是支持保障。通过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为党组织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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