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装修合同中的7大陷阱,这些地方千万要小心!
有过装修经验的人士就知道,装修过程中的猫腻是很多的。而装修合同更是一旦签订,再更改就很难了。大家不要以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合同中如果存在着一些隐含的漏洞和陷阱,就可能让业主成为装修的“受害者”。
下面为大家罗列出装修合同中常见的7大陷阱,大家一定要小心哦!
01 付款方式
一般,装修合同中都会对装修付款方式有这样的约定:第一次付款在开工三日前支付55%;第二次付款在工程过半时付40%(隐蔽工程结束时);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时付剩余的5%”。然而这样的付款方式,显然对业主不利。
请记住,在施工过半或者是完工之前,业主手上拿的款项越多,对于业主来说越有利。因为如果业主的工程款已经几乎全部支付给装修公司,施工过程中将失去话语权,对装修质量的把控力下降。
02 以假乱真
以假乱真较多地发生在装修的全包或半包工程中。装修之前,很多客户都会在合同中规定品牌,但在一些小电器上,比如说排油烟机、消毒碗柜等,由于合同内没有标明品牌,一些装修公司就会以假乱真。更有甚者,在装修材料包装上自行贴上国外标签,或通过回收后再加工使用。
03 工艺模糊不清
由于业主通常更关注单项的价格,所以许多装修公司或工头在报价时,会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是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其他应有的说明。或者在报价单上使用相当模糊的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板、实木收边、水泥、纸面石膏板封面等,都是一道道隐藏的陷阱。在看合同时,遇到不懂的字词一定要当场问清楚,避免日后麻烦。
04 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首先,需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量、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职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需要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具体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一定要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必经双方签字确认。
05 单项面积增加
一般装修时,业主最关注的是单项的价格,对于实际的面积只是大致的估计,实际上这也是最容易做手脚的地方。大多数情况下,装修工人丈量,房东记录,事情就出在丈量上。数字差距虽然细微,但积少成多。另外,就是在辅料的用量上做文章。黄沙是铺了3厘米还是铺了5厘米,油漆是刷了3遍还是刷了5遍?这些一定要和工头把单项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落实在纸面,以免后期扯皮。
06 多报工料
多报工料的情况经常出现在只算人工费的清包项目中。一般来讲,选择清包业务的业主都有足够的时间来监督施工,这种情况下,装修工常常在材料的计算上下功夫。
07 条款歧义
在合同条款中,装修公司经常会使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词句,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比如在合同条款中注明:装修中如原牌材料没货时,方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的,没有写明,就属于布下的陷阱。
装修绝对不能保证它百分百不出问题,哪怕是再大型的装修公司。所以前期一定要通过多次的沟通了解这家公司的实力,这家公司是否重视口碑,这家公司的服务响应是否够快!另外装修公司的口碑重视高、服务较为及时,说明这家装修公司的生命力一定比较强,不会给你装修完没多久就消失了,售后服务也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