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须知
一、动物检疫的类型有哪几种
当前,我国将动物检疫分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两种。产地检疫指对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要求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屠宰检疫指对出场(屠宰场)的动物产品,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屠宰场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我区牛、羊应由官方兽医巡监和抽检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方可出场。
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临床检查健康;
4.农业农村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5.养殖档案相关 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
6.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动物屠宰检疫合格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待宰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有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畜禽标识;
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
4.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四、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尸体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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