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直接付汇
声明:政策多变,更新可能不及时,本资料仅供参考。
一、客户应提交的单据
1.汇款申请书及付汇材料。
2.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
3.《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二、审核要点及提示
境内机构使用资本项目收入办理支付时,应如实向银行提供与资金用途相关的真实性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经常项下支付主要查看企业名录与分类,对于B类企业要在贸易核查系统核可付汇额度,对于C类企业要在贸易核查系统签注《登记表》;付汇当日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手续;资本项下支付应符合外汇局管理规定。
四、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3.《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6]81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
有一种美好习惯,叫做阅后点赞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