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形式美:(六)节奏与韵律

(六)节奏与韵律―――眼球的舞蹈
美国的著名美学家社会学家苏珊.朗格(1895-1982)关于形式美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概括,颇有见地,她认为:
“艺术作品看上去应当像是一种生命的形式”
“第一,它必须是一种动力的形式,在持续稳定中保持多样的变化”;
“第二,它的结构必须是有机的结构,各个部分通过一个中心互相联结和相互依存”;
“第三,整个结构都是由有节奏的活动结合在一起的”;
“第四,它自身每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有其生长活动和消亡活动的辩证发展的规律”。
(引自《艺术哲学》352页
苏珊.朗格将艺术审美形式的内涵与外延,可以说讲得相当清楚了。所谓“有机的结构”“动力的形式”“有节奏的活动” 三大要素是营造形式美的核心。
“场效应”也好“心理力的同构”也好,并不能保证画面就很“美”。“赏心悦目”需要通过“悦目”,才能达到“赏心”的效果。
人是大自然的一分子,节奏感与韵律感,是大自然植入人类心理的基本审美感受。

X


勿论成人,孩子,一听到“你是我的小苹果”的歌曲,都会不自觉地跳起来,这就是节奏的力量。
“节奏”,在画面中的,一般表现为跳跃式的形态转化。
“韵律”则是起伏连绵的节奏。
有时“节奏”本身通过整体的变化与组合,构成“节韵律”的特点。如下图:


“万隆(E.Veron)从线的形式谈到中国建筑上的表现,谓中国建筑的向上弯的曲线,是表现中国人喜悦的性格。我们最可注意的,是谈到曲线时,可谓为'美与生之线’。与曲线相对应的,便是直线,直线是静的、和平的、均衡永续的表现。魏晋六朝以至唐代,在绘画中的线,多系曲线的表现。”(林风眠《艺术随笔》)

建筑师对节奏与韵律的应用:图例x为梁思成先生给我们上课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