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惠保如何理赔?看这篇你就知道了!

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理赔流程 

01
线上申请
1.关注“宁波甬惠保”微信公众号,轻松实现在线理赔和在线报案查询理赔进度。
2.甬惠保在2020年9月1日保障生效后,将在“宁波甬惠保”底部菜单上线理赔入口。
  • 所有案件均可线上报案及交单办理赔,医疗费用单次申请金额1万元以内的,可免提交原件材料;超过1万元的,可在审核完成后,寄送理赔原件材料至平安产险宁波分公司。
  • 请将您的理赔申请书及理赔材料邮寄至相应的保单承保机构(邮费由您承担)
平安产险宁波分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360号雅戈尔体育馆综合楼二楼平安。
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4-55873502/55873463
温馨提示:为避免邮件丢失等,建议您复印留存一份理赔资料,并保留快递单。
02
理赔材料
1. 被保险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大陆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 新生儿或未成年人出险,需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
3. 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小结、门诊病史记录、诊断证明书、基因检测报告、CT/MRI报告、病理及其他各项检查检验报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特药处方(原件)
5.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复印件)
6.申请授权第三方代为领取理赔金仅限于连带被保险人之间,并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双方需在理赔申请书委托人、被委托人处签字
7.若存在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需提供第三方结算分割单原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8.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原件)
9.当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原件)
10.保险期间内,由于工作等原因,被保险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关系从宁波市转至其他城市的,须同时提供被保险人购买本产品时是宁波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有效证明:宁波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或单位(或医保局)出具的证明等。

特定高额药品理赔流程 

已参保甬惠保的宁波市民,可以在“宁波甬惠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领特药保障”——“领取特药入口”即可免费领取特药保障。参保的老用户,还没有领取特药保障的,请尽快免费领取特药保障哦,参保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
01
线上申请
1.关注“宁波甬惠保”微信公众号,轻松实现在线理赔和在线报案查询理赔进度。
2.甬惠保在2020年9月1日保障生效后,将在“宁波甬惠保”底部菜单上线理赔入口。
3.特药理赔有2种方式,院外指定药房购药后报销和药品直赔。您可在指定药房直接申请药房购药服务,无须您先垫付资金购买后再申请理赔报销,即药品直赔服务。
02
理赔材料
理赔所需材料
首次发起申请提交电子版材料
具备理赔资质后的每次取药材料
一、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被保险人身份证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签收人身份证
二、索赔通知书、自然人信息登记表原件照片
处方原件(每三个月提交一次体检报告或出院小结及医嘱)
三、产品条款/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确诊医学材料:
【血常规和肝肾功能;影像学报告(B超/钼靶检查/X线/CT/核磁共振/骨扫描/PET-CT等);病理报告(骨髓检查报告/组织病理报告/免疫组化等);
肿瘤标志物检查;感染筛查报告(含肝炎病毒、HIV)】;
出院材料(出院小结/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其它检验报告(电子版,基因检测报告等)
体检报告复印件(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四、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及保险合同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开具门诊处方照片或住院医嘱单照片或慢病病历照片;
直赔取药单签字确认
五、药品药店发票照片,如是医院用药,可提供住院费用清单、收费票据及结算单。
具备理赔资质后提交原件纸质材料(原件):
院外购药费用报销:
1.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卡复印件
3.索赔通知书、自然人信息登记表原件
4.门诊处方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
5.购药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保局鲜章)
6.付款凭证(刷卡小票或转账截图)
7.最近的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和复查报告(原件)
药品直赔:
1.门诊处方单原件
2.授权书(非本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范围或事项)
3.索赔通知书、自然人信息登记表原件
4.直赔取药签收单签字
5.最近的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和复查报告(原件)
另:1.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情况,需额外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
2.被保险人身故的情况,需同时提供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03
理赔时效

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人保险金给付申请及相关理赔资料后,将在10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不计算在内)作出核定。

对性质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赔款划入受益人指定银行帐户;具备理赔资质后,当日与客户联系直赔方案,5个工作日内直赔供药。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04
用药服务须知
1.本特药服务所涉及的特药,是指甬惠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的相关特药。
2.本产品认可的医院要求: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但不包括单独作为诊所、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 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3.本特药服务用药期间与保险保障期间一致。
4.本特药服务包括购药申请服务、援助用药申请指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购药申请服务
您可在保险人认可的药店直接申请药房购药服务,无须您先垫付资金购买后再申请理赔报销,即药品直赔服务。
(2)购药服务流程说明
申请人向保险人提出的授权申请通过后,需要向客服提交药品处方审核,药品处方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从认可的药店选定购药药店,同时,申请人可以选择到店自取或者送药上门服务,取药时需提供药品处方、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被保险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仅社保目录内药品需提供)。

5.药品配送时效:同城配送上午预约,下午送达;下午预约,第二天上午送达;异地配送预约日起,2-5个工作日内送达。具体以快递配送时间为准。

6.援助用药部分:援助用药申请指导服务仅限中国大陆公民使用。说明如下:
(1)若用药时长符合慈善机构援助项目赠药(以下简称“援助用药”)申请条件(具体以各慈善机构公布的药品援助条件为准),客服会通知您并协助进行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须提供申请援助用药合理且必需的材料。援助用药项目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到援助用药项目的指定药店领取赠药。
(2)若援助用药项目审核通过后,您未到援助用药项目的指定药店领取赠药,则视为您放弃本次援助用药权益,您后续从其他渠道购买该援助用药药品,本应纳入援助用药范围但您未领取的药品的药品费用需由您自行承担。
(3)若申请人未通过援助用药项目审核,申请人须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重新进行药品处方审核。
(4)符合援助用药申请条件的,援助用药项目支持经理将联系您,协助您准备申请援助用药所需的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医学材料及经济材料等,请配合提供。
(5)慈善机构审核通过您的申请后,将通知您至慈善机构定点药房领取赠药。专属援助用药项目支持经理将按援助用药项目规定时间提前提醒并协助您申请后续赠药所需的材料;您成功申请援助用药后,药品由慈善机构提供,您无需承担该赠药部分药品费用,且该部分赠药对应的药品费用不会占用您保险合同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额。
7.其他注意事项
(1)特药服务仅限被保险人本人使用,不可转让给他人。
(2)到店自提或送药上门过程中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药品损坏视为药品已送达,若由此产生额外的费用则由您本人承担。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