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原址保护明代张趋庭墓的紧急报告

要求原址保护明代张趋庭墓的紧急报告

泰顺县人民政府、黄阳栩县长:

报告人曾多次向县府主管部门反映,要求保护好张趋庭墓。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访答复认为:“经现场勘察,该墓葬文物本体保存较好,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需要保护,但与村庄建设规划不符,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专家建议异地保护该墓。”报告人认为,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答复完全背离客观事实。

一、 张趋庭墓建于明代,具有文物保护价值。

张趋庭,谱名一诗,乡宾行俊〔注:乡宾行俊即乡饮宾,是由地方官上奏给朝廷加封的一种称号〕。娶莒江夏氏,生有三子二女。其长子张友云为恩贡生,授正六品通判衔,张友云为官清廉,勤政爱民,热心公益事业,康熙年间与其侄张时燀〔注:也是授正六品通判衔〕为国宝仙居廊桥重建首事人。

我们认为张友云建造的国宝仙居廊桥要原址保护,张友云建造的父母墓同样也要原址保护。

张趋庭墓谱载葬本村石屏风后坐,向东至买主地,南至大葱坑直出,西至飞涤背后山,北至大溪,四至地清楚〔该墓山地明朝就买来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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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风位于仙稔社区仙居村村尾溪口对面山,是仙凌十景之一。张天树,董敦化,时兗,夏瑞凤,朱士衡,陈弘元,正桂等诗人都有仙凌十景石屏风山佳咏。

如:

董敦化

仙凌十景之玉屏风其三

名家门对玉屏风,天设奇观镇此中。

雨过林皋生秀丽,云移佳气袭簾笼。

常棲深雾藏文豹,每有飞霞落翠丛。

信好山崖能作嶂,从今处处羡华宗。

又如:

正桂.石屏
仙凌一石独亭亭,不号重岩号玉屏。
影护仙源春色烂,天开图画草花馨。
霞来片片凝丹渥,雨过濛濛儼翠青。
阖辟乾坤何所恨,两间伏此作门扃。

石屏风为仙居村村尾溪口挡风屏嶂,听说要在山崖建桥开路,这点我们也不同意,仙居村村民也绝大多数不同意,建桥也要在坝下适宜处,以不破坏石屏风山天然风貌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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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趋庭墓为青石结构,扶椅式,由墓室和两级拜坛组成。墓冢呈椭圆形,墓室及拜坛围有墓圈。平面呈折边弧形,墓室前部上方设位,前立墓碑,碑底座青石花雕座。上盖圆攒顶披水石瓦面,两侧立石柱两级拜坛,平面为方形,左右做有两级祭台。当中碑文阴刻楷书“明显考张趋庭公妣夏氏安人墓”(注:安人,是明朝六品官员命妇封号)。落款“崇祯五年岁次壬申正月丁酉吉旦,男友宝,友云,友香仝立”等字。

泰顺县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时,将张趋庭墓登录为文物,登录号为330329-1082。张趋庭墓的结构、工艺、文化底蕴等记载着丰富的历史传承内容,无论是张氏后人,还是文物保护主管单位,都有责任让这份历史传承文化保护好,现在需要我们去保护的,就是这座张趋庭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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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当考虑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的特性,作出合理科学规划编制。

张趋庭墓属于不可移动文物,要保护好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则是“实施原址保护”。更何况,编制村庄规划时张趋庭墓已经存在380多年,因此,编制规划时应当考虑张趋庭墓的实际情况,当前,不是张趋庭墓与村庄建设规划不符(注:我们去仙居村村委,仙稔社区,罗阳镇,泰顺县文物局均没看到仙居村村尾溪囗溪边田地上开发项目建山庄,盖别墅,办餐饮的规划图与县以上土地,环境保护,规划部门的批文)。而是村庄建设规划破坏了张趋庭墓原有合理周边结构。按照中国传统文化,墓地的位置选址非常考究,并形成独特的“风水文化”,即便在实施原址保护的情况下,张趋庭墓周边的商业开发,也会影响张趋庭墓的文物价值。目前,张趋庭墓结构完整,所在位置地质条件稳定,不会有自然灾害隐患,没有必要对张趋庭墓采用“异地保护”。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保护过程中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全面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 如果政府是为了保护张趋庭墓,在原址可以保护的情况下,为什么要选择“异地保护”,难道是为了腾出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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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商业开发需要,采用异地保护不可移动文物,违反法律规定。

张趋庭墓既是不可移动文物,也是张氏后人祭奠先人的地方。建设美丽乡村,应当结合当地历史文化,传统文化,孝文化,耕读文化,挖掘好当地文化内容,做好文化品牌,而不是去破坏文化、破坏文物,对张趋庭墓于原址保护,与商业开发并不矛盾,相信政府肯定能找到平衡点。依据《物权法》第二条规定,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而张趋庭墓属于不动产范围,适用《物权法》规定,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显然,商业开发行为不属于“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不能强制张氏后人同意所谓“异地保护”。在经济开发建设及文物利用等活动,必须遵循文物工作的方针,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若对张趋庭墓的进行异地保护,势必会破坏文物的整体性。

综上,报告人希望政府引进企业对仙居村进行商业开发的时候,优先考虑对张趋庭墓进行原址保护。

报告人:张趋庭后人及仙居村村民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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